**市**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政府采购计划,****受****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市**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三) 基本内容:本次招标范围PE100管材φ250约2000M、φ200约2000M、φ160约10000M、φ110约15000M、φ90约15000M、φ75约10000M、φ63约22000M、φ50约22000M、φ40约15000M、φ32约10000M、φ25约8000M,及相应相应配件,详见招标文件,具体供应量以实际供应为准。
(四) 项目预算:452万元
(五) 供应要求:签订合同后365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交货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交货地点:施工地所在的各个乡镇。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初步审查资格要求如下:
(一)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为产品的制造商具有PEdn25-dn250PE管材全部规格的生产能力;
(二) 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含PE管材和管件);
(三)投标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及饮水管网卫生标准,投标产品及其原料必须是全新产品,必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检验报告;
(四)投标人获取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或GB/T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五)投标人必须提供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六)****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确保质量等投标的声明承诺;
(七)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要求证明第1、2、3、4、5、6项为资格预审〈报名时审查〉,第6项为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与采购人单位当面签订后再凭声明承诺原件到招标代理单位报名。
三、招标文件获取
(一) 获取时间:2016年9月26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法定工作时间)。
(二) 获取地点:****:**省**市淦河大道67号元信大厦6楼。
(三) 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现场购买。
(四) 获取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合一证件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含PE管材和管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检验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或GB/T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 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缴纳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确保质量等投标的声明承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送达地点:****财政局办公楼(**市**区金桂路99号)201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上午9:30分
(一)开标地点:****财政局办公楼(**市**区金桂路99号)201开标室
(二)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上午9:30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相关联系方式
名称:****\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39****4006
地址:**省**市**区**大道112号
名称:****\联系人:谢佳慧
电话:135****1969
地址:**省**市淦河大道67号元信大厦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