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小学、第十二小学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息县第十一小学、第十二小学新建工程经由息发改审批【2016】16、【2016】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略),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略)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 招标编号:(略)
2.3建设地点:(略)望淮桥社区刘寨居民组(原息包路东侧);(略)望淮桥社区王庄居民原五一小学旧址(龙湖西路以东、沿河路北侧)
2.4招标内容:息县第十一小学建设工程;第十二小学建设工程;
2.5计划工期:(略)
2.6标段划分:(略)
2.7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壹级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企业劳动合同及一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工程; 五大员 的职称证、具有企业劳动合同及一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
3.6投标人须具有项目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代表人、项目工程经理、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后开具有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略)
4.1投标报名时间:请于 2016 年 10 月 11日至 2016 年 10 月 17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投标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略)(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税务登记证(副本);
(7)企业(略)
(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9)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近1年及以上(略)
以上证件要求提(略),留胶装成册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均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叉口MOCO新世界A座25楼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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