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郊****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第七师131团(农经)备【2016】000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城郊****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计划总投资420万元。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城郊****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苗木基地 3、招标范围: 城郊****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内容为:**一座小木屋,建筑面积669平方米 城郊****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内容为:基础设施配套 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相关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需提供“**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具体内容详见**工程建设云网)。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相关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需提供“**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具体内容详见**工程建设云网)。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0月13日至 2016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 13:30时,下午 16:00时至 19:00时(**时间),在**胡杨**工程****公司报名, 报名需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疆外企业需提供 “**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具体内容详见**工程建设云jsy.****.cn)、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业绩证明资料。(以上均为原件)并同时携带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生产建设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兵团第七师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章) **** 地址: **市团结北街 邮编: 833200 联系人:夏宏宾 电话:0992-****17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26号A座5楼252室 邮编: 833200 联系人:唐涛 电话:0992-****829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伊犁路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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