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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47(原省道206)**县城区过境(略)(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国道247(原省道206)**县城(略)(一期)勘察设计 |
项目业主 | **县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人 | **县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略)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略) | (略) |
开标地点 | **县公共**交易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开标时间 | 2016/10/19 9:(略) |
公示期 | 2016-10-27 至 2016-10-31 | 投标(略)(元) | (略)元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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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 (略) | | 97.90 |
第二名 | **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 (略) | | 78.00 |
第三名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略) | | 70.59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项目负责人 | 李** | 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 (略) | 道桥 | 正高级 |
技术负责人 | 李九乾 | 高级工程师 | (略) |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 | 高级 |
第二中标(略)(**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项目负责人 | 王小平 | 高级工程师 | 00270 | 道桥 | 高级 |
技术负责人 | 吴建军 | 高级工程师 | 11216 | 岩土工程 | 高级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职务 | 姓名 | 执业(略) | 职称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项目负责人 | 郭光辉 | 高级工程师 | (略) | 路基、路面 | 高级 |
技术负责人 | 宋刚 | 高级工程师 | 中设高06313 | 岩土工程 | 高级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市交通发展总公司 | 国道210线**城区至**段公路工程 | | | | | | 李**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县公路管理所 | 蒲丹名快速**(略) | | | | | | 王小平 |
第二中(略)(**市交(略))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中国华(略))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市公路管理局 | S103襄平界至叶方界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 | | | | | 吴盛伟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略)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略)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标得分 或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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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说明事项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 | 姓名:田政明 | 单位:**晨风天勤科技有限公司 | 姓名:何立富 | 单位:资**兴公司 | 姓名:覃素英 | 单位:**省**恒鑫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姓名:马莉 | 单位:**景程造价服务公司 | 姓名:张君寺 | 单位:**市**县**水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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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行业主管部门 | **县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略)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略)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略)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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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略)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略),应在空格中填(略)。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略)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略),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交工日期”、“竣工日期”是指实际开工日期和实际交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勘察、(略)(开工日期)止(交工日期)日期(不含施工服务期)。监理招标应填写其监理服务期的起(开工日期)止(竣工日期)日期(不含竣工验收后服务期)。采购招标应填写采购供货的起(开工日期)止(交工日期)日期。施工招标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通用合同条款”定义的时期;交工是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略),已交工未竣工的,填交工日期,已经竣工的,交工日期和竣工时期都要填写;没有交工程序的,填“无”。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略)填写为(略); 2015年9月,填写为(略); 2015年,填写为(略)5 9:00:00填写为(略)-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略),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略)。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略)(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略),都需要填写。 11.中标候选人(略),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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