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网络宣传“四个平台”建设维护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6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拟采购项目性质
反邪教网络宣传“四个平台”建设维护项目(保密)
(二)项目概况
反邪教网络宣传“四个平台”是由中央防范处理邪教办在**统一部署的专项工作,通过建立省级反邪教独立网站、微信、微博、反邪教专栏四个平台,开展社会面的警示教育。通过事实揭露邪教危害群众的真相,提高广大群众识别、防范邪教的能力,构**安和谐社会。
(三)项目服务内容
1、网站建设
提供建设方案、栏目规划、页面设计、页面代码及模板制作、内容调整、栏目调试,内容维护更新。
2、专栏建设
策划方案、页面设置、主题策划、技术支撑、上线推广、内容维护。
3、微信建设
公众号认证、页面优化、公众号定位、栏目设置、资料准备、内容维护。
4、微博内容维护
按要求更名、设计微博头像、内容维护。
(四)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1、按中央防范****省委****新闻网站承办,确保政治性保密性,确保网站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2、具****省委****新闻网站相关业务负责人(党员)。
3、有专业严谨高质量和保密性强的编辑、美工团队。
4、一名工作经验丰富政治过硬的派驻人员。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新闻网站。
2、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供应商名称: ****
拟定的供应商地址:**市**区**大道中289****集团一号楼3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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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0 月 26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02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 | 地址:**市**区合群三马路29号 |
联系人:刘洁 | 联系电话:****556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
联系人:唐妮 | 联系电话:020-****1688 |
(三)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处 | 地址:**市仓边路26号 |
联系人:监管处 | 联系电话:020-****8580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