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万发镇兴北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黑国土资发【2016】1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万发镇兴北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县万发镇
2.3建设规模:3087.3367hm2
2.4计划工期:12个月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2.7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厅公布的**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备案名单中的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总监岗位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查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若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报名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公司****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的负责人(拟派总监)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果有)、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 时至16时(**时间,下同),到****(****岗区闽江路233号19D)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税务登记证;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项目总监证书;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33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
******厅-全省土地整治专栏(http://221.****.13:42021/)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统一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如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视为投标报名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岗区闽江路233号19D
联 系 人:杨先生
邮 编:150090
电 话:0451-****3373
传 真:0451-****0037
电子信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