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区双沟镇东王岗村新农村住宅小区室外一期配套工程施工(二次)于2016年09月30****政府网、****政府网、****交易中心网和湖****公司网站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2016年10月14日14时00分在******交易中心进行了资格预审, 2016年11月9日14时30分在******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6年11月9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区****指挥部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区双沟镇东王岗村新农村住宅小区室外一期配套工程施工(二次)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投标报价(万元) | 1135.457835 | 1123.483631 | 1147.555699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工期(日历天) | 180 | 180 | 180 |
拟派项目经理 | 聂传干、贰级 鄂242****1106 | 程锟、贰级 鄂242****29033 | 王月星、贰级 鄂242****27965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年11月 14 日至2016年11月 16 日(**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西路特2****中心B座7-9楼
联 系 人:王保东 电 话:027-****6021
3.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区****管理局
地址: 航空路 电话(传真):0710-****278 136****159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