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景观设计项目,招标人为****,委托****进行招标代理,于2016年11月15日****交易中心****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6年11月17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 | ****280.00 | 陶海英 |
废标原因及依据:
商务标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 **县鼎盛园林绿化工程 | 在核对投标人身份原件时,发现**县鼎盛****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未到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核对其他投标人的相关证件结束后5分钟内仍未到达现场。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13页第24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4.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工作人员据实记录并签字确认,****委员会认定,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得进入下步程序:......(2)开标时,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23.2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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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在开启技术标阶段时,发现******公司的技术标上未标明正、副本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13页第24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4.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工作人员据实记录并签字确认,****委员会认定,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得进入下步程序: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书写、盖章和签字的(在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各阶段都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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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 电话:0577-****1416
投诉受理部门:
****分局) 电话:0577-****1027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温****公司
**县鼎盛****公司
**市创鼎****公司
******公司
**市****公司
********公司
**中盈****公司
******公司
**市荃景****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乐****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景盛****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卓辉(福****公司
******公司
业主:****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