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县2016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西燕镇)
二、招标公告日期:(略)
三、澄清事项、内容:(略)
各投标人:
**县2016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西燕镇)(项目编号:(略))的招标公告内容及招标文件内容作以下澄清:
(1)招标公告第4点投标报名内容 **市公共**交易平台 ((略)slzbw/) ***上报名。
(2)招标公告第5点招标文件的获取中第5.1小点 登陆**(略)((略)) 更改为 登陆**县公共**交易平台((略)slzbw/)
(3)招标公告第6点投标文件的递交中第6.2小点 **市公共**交易平台成功上传, 由本单位专职投标员提交到**市沙井大道56号华**2号广场5楼**市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场地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更改为 **县公共**交易平台成功上传, 由本单位专职投标员提交到**县公共**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县**镇丰岭路东、县职业技术学校旁)。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3.4.1点投标保证金 **市公共**交易中心负责对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进行解释。(备注: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递交方式时, **市公共**(略), ) 更改为 **县公(略)。(备注: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递交方式时, **县公共**统一交易平台, )
(5)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内容第3.4点投标保证金中第3.4.5小点投标保函约定内容中第(2)点投标保证金采取保函形式的,提交流程和核验方式的具体要求(略): 1) 上传至**市公共**统一交易平台, 更改为 上传至**县公共**统一交易平台, ;第(6)点采用保函之外的支付方式 扔按**市公共**交易监督办《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公管办发〔2015〕4号)的规定执行,即在相关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在开标现场公示**市公共**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保证金到账信息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更改为 相关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在开标现场公示**县公共**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保证金到账信息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内容第 5.1 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并在投(略) 更改为 并在投标截止前到**县公共**交易中心指定地点
(7)现场勘察补充通知: 投标人须了解招标人实际需求,对本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并取得业主单位开具的现场勘察回执证明,交通费自理,请自行前往现场勘察。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连同现场勘察回执证明一并提交,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需业主接待现场勘察时间:2016年 12月6日9时30分,愈期恕不接待。接待地点:**县西燕镇西燕街470号,联系人:蓝股长,联系电话:(略)。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略)。
特此澄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县西燕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地 址: | **县西燕镇西燕街470号 | 地 址: | **市纬武路(略) |
联 系 人: | 蓝股长 | 联 系 人: | 杜工 |
电 话: | (略) | 电 话: | (略) |
传 真: | 传 真: | (略) |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