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村Y型楼南面二楼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村Y型(略)
2016年(略)
招标公告
花都区新华街定于 2016-12-19日15:00时于 新华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对 新华村Y型楼南面二楼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 |||||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编号||单元号 | 资产类型 | 面积 | 租赁年限 | 价格下限 | 资产地址 |
(略)-(略) | 其他物业 | 382.85平方米 | 5 | 30.00元/月·平方米 |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竞投的铺位用途需符合村的要求,不能作餐饮和有油烟及有害气体排放的行业。 | |||||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五、(略) 投标单位可于(略)016-12-14,上午09:00到11:30 ,下午14:30到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新华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 |||||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16-12-14日17: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68913.00,并到新华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确认竞投资格。 | |||||
七、(略)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略)。 | |||||
八、提交标书截止时间为 (略) | |||||
九、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2016-12-19日15: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华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 |||||
十、其他事项 1.竞投者请在缴交交易保证金前仔细阅读交易细则;2.本项目租期从(略)始,报名竞投人需持营业执照报名,并附齐有关合法证照,保证营业执照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驰名商标要求,在市场具有竞争力,达到我村对该路段统一发展的需要;3.竞投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标后其中三个月租金转为合同保证金,剩余金额作为一次性缴交款归新华村所有,未中标保证金在竞投日起按本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时间无息返还,如竞得铺位后,反悔不签订合同的,村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4.竞投人签订铺位合同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铺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一经查实,即属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铺位,如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合同的,乙方需向甲方缴交2万-10万的一次性合同转让金;5.铺位现状为正在经营中的铺位,竞投人投得铺位后,无免租装修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月内必须开始营业,否则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同等条件下,原租户及村民优先,若原租户及村民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以抽签形式确认中标人;7.商铺租金每年递增10元/㎡;8.交易细则最终解释权属新华村经济联合社。 | |||||
十一、联系方式 | |||||
联系地址: | (略) | ||||
联系人: | 徐汉明 | 联系电话: | (略) | ||
花都区新华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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