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程 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幼儿园工程已由商发改投资[2016]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工程位于**市**县韩庙镇李集村西侧,小冯家北侧,投资额约310万元,结构形式为框架,地上2层,建筑面积约1997.16平方米。计划工期180天。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 2016年11月23日至 2016年11月27日16:30时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贰级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进商投标时必须持有**市清欠办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县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时必须持有本县清欠办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到****办公室报名,地址:**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11楼。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通知时间的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17:00 时(**时间,下同),在**省**市**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标厅。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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