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参加开标会;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的,应提供户(略))及建造师(略),授权代(略)。 3、本工程实(略),投标(略) 贰拾陆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交纳至如下指定帐户(请自主选择一个账号提交),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工程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 联系人: 陈胜 ,电话:(略),(略) 。 账户名称:(略) (1)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0513 (2)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3)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4)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4、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文件)均由投标人凭借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从金寨县招投标监管服务系统网站((略)gov.cn)上下载。 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随时登录金寨县招投标监管服务系统网站((略)gov.cn),并自行查找和下载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视为其已收到上述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6、投标人自行在金寨县招投标网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填报的相关信息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即可对拟投标项目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注册或报名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招投标部联系,联系电话:(略) 7、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 (略),(略) 。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