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注汽管线拆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辽河油田活动注汽管线拆接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略)-LHYT-(略)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招标人为辽河油田公司**采油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为满足生产需要,对热采锅炉注汽过程中使用的活动注汽管线进行拆、接。主要连接形式:一、从高压固定管网井场端点到井口连接;二、热采锅炉出口到井口连接;三、高压固定管网连接器连接等,保证24小时服务生产。 该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成本,计划文号为油辽锦发[(略) 2.招标范围: 活动注汽管线拆接暂估****井次(约2.7万道口)。 3.实施地点:辽河油田公司**采油厂 4.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略)5.具体情况见编号为F-****年S第(略)号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活动注汽管线拆接暂估****井次(约2.7万道口)。 3.实施地点:辽河油田公司**采油厂 4.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年12月31日 5.具体情况见编号为F-****年S第(略)号招标文件。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方具备此项目服务资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具备国内劳务许可; 3.必须保证24小时服务; 4.投标方的企业注册资金****万元及以上; 5.须具有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应具有与施工相适应的人员、场地、工具、5吨以上卡车(长箱)2台。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略)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略)6:00:00.0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将于**时间(略)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发售(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有意参加的公司请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省**市**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由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发售,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 |||||||||||||||||||||||||||||
五. 投标(略)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1-04 08:30:00.0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01 月04 日0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省**市**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121 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帐户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帐号:**** 开户行:(略)。(注:投标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 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编号、标段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将电汇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到账信息并出具已确认的缴款凭证,投标人应索要该凭证制作到投标文件中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要注意留出充足时间);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以上凭证均应与招标文件编号对应,否则为无效凭证。 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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