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卫生院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比发改[2016]6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县达塘乡;
建设规模:**门诊住院楼2769.14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130.69平方米,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计划工作:365日历天;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三年房屋建筑类似(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6年12月 12日00时00分至2016年12月16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在http://www.****.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请于2016年12月12日00时00分至2016年12月16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在http://www.****.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1月04日10时00分,地点为****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建设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应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8.2各投标单位须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院内 地址:**市海亮世纪**B区63栋1单元11层
邮编:852300 邮编:850000
联系人:达瓦 联系人:赵振夺
电话:182****7006 电话:150****3781
日期: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