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专业实训室建设(宝玉石、自动化实训室、高级电工室、地理实训室增添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专业实训室建设(宝玉石、自动化实训室、高级电工 室、地理实训室增添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060,605.00元。
预算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专业实训室建设(宝玉石、自动化实训室、高级电工室、地理实训室增添设备)
2、具体技术参数或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函。
注:己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1-3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26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13日15时00分(提前30分钟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月13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市**区仙桥镇紫峰山下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663-****046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环**路城市家园A幢8-9号(东成渔村东侧)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3-****166
传真:0663-****266
采购文件下载/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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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