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垟村至石城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第01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县怀溪镇边垟村至**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略)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说 明
一、**县怀溪镇边垟村至**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略)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年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年版)和《**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略),本招标文件不加修改的全部引用,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和细化;
在“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略).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或约定;
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
目 录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7
1.招标条件 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7
4.招标文件(工程(略))的获取 7
5.网上报名时间 7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
8.联系方式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略)) 19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20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21
附录4 资格(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22
1.总则 23
1.1 项目概况 23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3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23
1.4 投标(略) 23
1.5 费用承担 24
1.6 保密 24
1.7 语言文字 24
1.8 计量单位 24
1.9 踏勘现场 24
1.10 投标预备会 25
1.11 分包 25
1.12 偏离 25
2.招标文件 26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6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6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6
3.投标文件 27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7
3.2 投标报价 27
3.3 投标有效期 28
3.4 投标保证金 28
3.5 资格审查资料 29
3.6 备选投标方案 30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0
4.投标 31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31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4.3 投标文(略) 31
5.开标 31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1
5.2 开标程序 32
6.评标 33
6.1 评标委员会 33
6.2 评标原则 33
6.3 评标 33
7.合同授予 33
7.1 定标方式 33
7.2 中标通知 33
7.3 履约担保 33
7.4 签订合同 34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4
8.1 重新招标 34
8.2 不再招标 34
9.纪律和监督 34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4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5
9.3 对评标委员会的纪律要求 35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5
9.5 投诉 3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
附表一:(略)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略)
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略) 37
附表二:(略)
附表三:(略)
附表四:(略) 39
附表五:(略) 40
附表六:(略)
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 43
评标办法前附表 43
1、评标方法 50
2、评审标准 50
2.1 初步评审标准 50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50
3、评标程序 50
3.1 初步评审 50
3.2 详细评审 51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2
3.4 评标结果 5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54
第二节 专用(略) 55
A、公路(略) 55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6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56
项目(略) 58
1.一般约定 58
1.1词语定义 58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58
1.6 图纸(略) 58
1.7 联络 59
4.承包人 59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9
4.3 分包 62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62
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63
4.11不利物质条件 63
5.材料和工程设备 63
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3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3
6.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63
7.交通运输 64
7.2场内施工道路 64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64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64
9.4 环境保护 65
10.进度计划 65
10.1合(略) 65
10.5季度计划、月度计划、旬计划和关键节点施工计划 66
11.开工和交工 66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66
12.暂停施工 66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66
13.工程质量 67
13.1工程质量要求 67
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67
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67
13.6 清除不合格工程 67
13.7质量抽检 67
14. 试验和检验 67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67
15.变更 67
15.3 变更程序 67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68
16.价格调整 68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68
17.计量与支付 70
17.2 预付款 70
17.3工(略) 70
17.6 最终结清 70
18.交工验收 71
18.9 竣工文件 71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71
19.2 缺陷责任 71
20.保险 72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72
21.不可抗力 72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72
22.违约 72
22.1承包人违约 72
22.2发包人违约 74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75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75
附件二 廉政合同 76
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 78
附件四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80
附件五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81
附件六 项目经理委任书 82
附件七 履约担保格式 83
附件八 工程资金监管(略) 84
附件九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 8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88
1.工程量清单说明 88
2.投标报价说明 88
3.(略) 89
4.工程量清单 89
4.1工(略) 89
4.2 投标报价汇总表 93
4.3工程量清单单(略) 94
第 二 卷
第六章 图纸(另册) 96
第 三 卷
第七章 技术规范 98
(一)通用技术规范 98
(二)项目专用技术规范 99
第100章 总 则 101
第200章 路 基 105
第300章 路 面 112
第400章 桥梁、涵洞 120
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132
第 四 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35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36
目 录 137
一、投标函及投(略) 138
(一)投 标 函 138
(二)投标函附录 139
二、(略)或附有(略)的授权委托书 140
(一)(略) 140
(二)授权委托书 141
三、投标保证金 142
四、(略) 143
五、项目管理机构 145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46
七、资格审查资料 147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47
(二)投标人(略) 148
(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149
(四)财务状况表 150
(五)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52
(六)诚信系统信息表 153
(七)信用评价结果使(略) 154
(八)履约行为表 155
八、承 诺 函 156
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57
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158
目 录 159
一、报价函 160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61
三、合同用款估算表 162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县怀溪镇边垟村至**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略)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县怀溪镇边垟村至**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县交通运输局以平交[****]26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按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 20km/h。招标范围:桩号K0+000-K2+950,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计划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1 月 13 日至****年 1 月 19 日,在**县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略)com)“项目在线”窗口下载,澄清、答疑网址同上。
5.网上报名时间
****年 1 月 13 日至****年 2 月 13 日在**县公共**网上交易系统上进行报名。
注:投标人未办理企业入库及CA数字证书的,报名之前需登陆**县公共**网上交易系统,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带原件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文件资料。相关事宜见“关于办理**县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企业库入库及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2 月 14 日9 时30分,地点为(略)二楼(**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201(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网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1.1.4 项目名称 **县怀溪镇边垟村至**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略)
1.1.5 建设地点 **县
1.2.1 资金来源 县财政配套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略):桩号K0+000- K2+950,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略)
计划开工日期:(略)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略)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略)
财务要求:(略)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略)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略)
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略) ****年 1 月 20 日16时30分之前通过**县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澄清、补充、(略),招标人将在(略),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略),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下载网址:(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www.pyztb.com)
1.11 分 包 允许,不得分包的工程内容为:(略)
1.12 偏 离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同1.10.2款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年 2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标有编号的补遗书等;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
2、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名:(略)
银行账号:(略)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4.1 投标保证金 3、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略)保证金帐户,不得现金解入、禁止使用银行本票、不得通过投标单位的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备注:
①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略)。
②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中心财务(略),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③如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略)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无
3.5.5 近年发生的(略)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无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2 份,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中标人中标后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补交投标文件副本(略)。
3.7.5 装订要求 装订的其他要求:电子文件U 盘应粘贴小标签,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并密封,小标(略):
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略)_________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内层封套:
投标人(略)
投标人地址:(略)
投标人名称:(略)
投标人联系人:(略)
投标人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略)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外层封套:
送达投标文件地址:(略)
招标人名称:(略)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在 (略)前不得开启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内层封套:
投标人(略)
投标人地址:(略)
投标人名称:(略)
投标人联系人:(略)
投标人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略)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外层封套:
送达投标文件地址:(略)
招标人名称:(略)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
在 (略)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 二层代理窗口)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信**标时间:(略)
投标文件第一信**标地点:(略)(**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 二层)
投标文件第二信**标时间:(略)
投标文件第二信**标地点:(略)(**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 二层)
5.2.1
5.2.4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略)
(5)开标顺序:(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在招标人推荐人选中按2:1比例随机抽取)、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略)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须在库选专家中推荐或随机抽取确定。
按照浙发改法规【(略)文件规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被发现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需补抽,最终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5人。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信用等级,AA级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5%,A级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8%,B、C级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10%(投标人(略),但有交通运输部公布信用等级的,则其最新1年信用等级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为准;投标人既无*(略),其最新1年信用等级按B级计算)。
履约担保形式:(略)
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 投标人资格
要求 1.4.3(12)、(13)、(14)目细化为:
(12)****年7月1日以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书面通报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略)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14)被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11 分包 第 1.11 款细化为: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略)及《**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浙交〔(略)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
1.12 偏离 1.12.3(2)目细化为:
(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要求投(略),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三分之二及以上评标委员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详细评审。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1 投标文件的
组成 第3.1.1项细化为: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略)
(2)(略)或附有(略)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施工组织设计;
(5)项目管理机构;
(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承诺函;
(9)投标人须知前(略)。
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1)报价函;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合同(略)。
以上内容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和要求填报,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补充3.1.3项:
3.1.3 本项目采用书面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提供以Excel格式保存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拷入U盘),密封在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正本内。
3.2 投标报价 补充第3.2.7项
3.2.7 招标人设有投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以招标人报造价审查部门审查后的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调整系数在三个连续值(0.93、0.94、0.95中确定)中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为调整系数。
工程量清单预算为:****.****万(略)
3.3 投标有效期 第3.3.2项细化为: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略),但不得要(略),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5 资格审查资料 第3.5.1项细化为: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以下资料:
(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及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的复印件(身份证应正反双面复印)。
(2)上述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总工安全生(略)
(3)项目经理(略),应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第3.5.3项细化为:
3.5.3 本次招标不作业绩要求。
第3.5.7 项细化为:
3.5.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
第3.5.8项细化为:
3.5.8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略),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略),(略)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3.7.3项第一自然段细化为:
投标文件应用不(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资格审查资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略).1-表4.3〉)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略)(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略)(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第3.7.4项细化为:
3.7.4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人中标后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补交(略)),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内容为: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含:除资格审查资料证明材料外的所有内容,包括以Excel格式保存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正本和副(略)。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5.1 开标(略) 第5.1款细化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
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若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第5.2.4(6)目细化为:
(6)由招标人从前5名(如不足5名,则全部进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略)和下浮系数;
第5.2.4(7)目细化为:
(7)按照开标顺序,首先宣布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情况,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进行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第5.2.5项细化为:
5.2.5第二信封(投标报(略))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并记录在案:
(1)未在投(略)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3 评标 本款补充:
凡评标委员(略),应先向投标人(略)。未进行询(略),不得做出(略),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投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限定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且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7.1 定标方式 第7.1款细化为:
招标人依据评(略),并抄告主管部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
7.3 履约担保 第7.3.1项细化为:
7.3.1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略)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略)
采用(略),出具银行保函的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略),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第7.3.2项细化为: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略),给予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总额的,中标人(略)。
7.4 签订合同 第7.4.1项细化为: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略)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7.4.2项细化为:
7.4.2发出(略)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7.4.4项细化为:
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4 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略)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略)
第7.4.5项细化为:
7.4.5如果根据本章第3.5.8项、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候选(略),或者被查实(略),中标候(略),招标人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8.1 重新招标 第8.1(3)项细化为:
(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9.5 投诉 第9.5款细化为: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略)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略)。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应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略),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应暂停招投标活动。
招标人(略),或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略)(中华人民**(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 年第11 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 年第23号令办理。
行业主管部门:
**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略)
电 话:(略)
(略)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补充10.2、10.3款:
10.2 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以及中标候选人与中标有关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在**县公共**交易网((略)com)上公示3天。
10.3 行贿查询
根据温检会(预)【****】1号文件精神《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本工(略):
(1)参加投标的单位及(略)档案记录,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期限为近3年,否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但中标候选人需在评标(略);
(3)在投标文(略),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略)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附录2 资格(略)(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承诺提供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略):国有或股份制(略)(区、市)级及以上支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不存在(略).4.3项(略)
2、自(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或者无**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信用等级时,交通运输部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上述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自****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略)。
项目总工 1 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上述安(略)。
注:1、拟委(略):以检察(略),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
2、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略)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则(略)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合同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略)。
(3)在建合同工程未(略),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略)。
4、“在建合同工程”的地域和投资性质界定:包括在中华人(略),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5. 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以及项目总工的职称证信息、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在**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可在诚信信息系统一览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略)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略)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略)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略)
(2)财务要求:(略)
(3)业绩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5)项目经理资格:(略)
(6)其他要求:(略)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略)
(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略),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略)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略)
(11)财产被接管(略)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涉及正在(略)的案件,或涉及正在(略)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略)。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略),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略)。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略),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略):
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略)
分包(略):专业工(略)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略),具备相应的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略)。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略)。
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略).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所列的投(略).1.4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略)。
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的40%。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略));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略)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略),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略)。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略)。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略)。
2.3 招标(略)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略),并通知所有(略)。如果修改(略),相应**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
2.3.2 投标人收到(略),应在投标人须(略),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信封(商务(略)):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略)或附有(略)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略)
(8)资格审查资料;
(9)承诺函;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1) 投标函;
(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 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工程量(略)。投标人应(略)。
(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略)(光盘或U盘)。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略),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略)。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略),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略)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略),则以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2)本项目招标(略),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4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略),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略)。
3.2.5除投标人须(略),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
(1)调价函必(略)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
(2)工程量清(略)。
(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略)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3.2.6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略)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略),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略)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略),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略)
(1)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略)
(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略),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银行保函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3.4.2 投标(略).4.1项要求(略),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自始至终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略)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单位及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需提供施工合同及履约担保金复印件)。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略)(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略)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略)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略)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略)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略)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略)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不允许更换。
3.5.8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提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略)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略)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略)(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略)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投标人无须再对(略)进行公证。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略)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略)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并公正。
投标文(略)。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略)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略)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略)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略))应单(略)。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略)。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正本与(略),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如需要)以及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若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形式)应与第二信封(投标报(略))正本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4.1.2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略)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6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略)。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略),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略)。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略)。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略))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
5.2.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略),经监标人(略),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略),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2.3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不予**,并交监标人密封保存。
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当众拆(略)(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略)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人在拆封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外层封套后,按照内层封套上写明的投标人名称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 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退还给投标人;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略)
(9)开标会议结束。
5.2.5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并当场宣布为废标: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或调(略)(如有)。
5.2.6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略),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略)。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略)
6.1.2 评标委员(略),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略)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略)。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略)。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略)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略),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略),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1)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确保银行保函有效。
(2)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当(A-B)/A﹥15%时,履约担保为(略)的银行保函加5%签约合同价的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
其中:A为招标人标底或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除按(略).2.2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B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价。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略)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略)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略),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略),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4.4 合同协议书以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略)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4.5 如果根据本章第3.5.8项(适合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第7.3.2项或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略),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略),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略)
招标人不得(略),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略),不得以他(略)、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略),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略),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略)。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略))一直有效,以保证来往函件(招标文件的澄(略))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附表一:(略)
(项目名称) 标段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略)
开标时间: (略)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签名
招标人代表: (略)
(略)
(项目名称) 标段
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略)
开标时间: (略)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报价 备注 签名
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元):
工程量清单预算调整系数:
复合系数(K):
下浮系数(i):
招标人代表: (略)
(略)
附表二:(略)
(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略)于 (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略)
招标人: (略)
(略)
附表三:(略)
(略)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略)(编号: (略)
1.
2.
.....
投标人: (略)
(略)
(略)
附表四:(略)
(略)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略)
工期: (略)
工程质量:(略)
项目经理: (略)
项目总工: (略)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略)。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附表五:(略)
(略)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略)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附表六:(略)
确 认 通 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略)
(略)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略):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略)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按照招标(略);
d.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法定代表人或其(略)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资格审查资料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应该已经签署;本页不需另行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略)(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略)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的,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略)。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略)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略),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略),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略)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略),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略)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略)。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分包内容符合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8)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载明的招标项目完(略)
(9)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略)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质量(略)。
(12)人员、业绩、履约信誉证明材料真实。
(13)投标文件第一信(略)。
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1)投标文件第(略),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投标价,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及其他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略),并按招标(略)。
(2)投标文件第二信封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报价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表4.1-表4.3〉)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5)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未发生“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的情况。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后附:
a.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及项目经(略)(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的复印件(身份证应正反(略));
上述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b.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但已进行更换的,应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略)。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综合得分=评标价得分+信誉得分
评标价:(略)
信誉:(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b.未按(略),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略),导致(略),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C=(A×K+B×(1-K))(100-i)/100
式中:(略)
(略)万元)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调整系数在三个连续值(0.93、0.94、0.95中确定)中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值);
B 为通过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略) 80%的投标人除外)的评标价按下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平均值:
若m≤5,则直接计算m 个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若5(略),则去除1 个最高值(Pmax)和一个最低值(Pmin),然后计算其余m-2 个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若m>12,则先去除1 个最高值(Pmax)和一(略)(Pmin) ,然后从Pmax 到Pmin划分为从高到低10个等差报价区间,计算各个区间(略)(当投标人的评(略),列入较高一个区间计算平均值),最后再对各区间算术平均值进行第二次平均,所得平均值即为B 值(若某区间没有对应投标人的报价,则进行第二次平均时扣除相应的区间个数)。
注:m 为通过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控制价的 80%的投标人除外)的家数
K为复合系数(开标时从0.30、0.35、0.40三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
i为(略)(开标时从1、2、3三个连续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施工(略) 0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0分
2.2.4(3) 评标价 评标价((略))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8.5-偏差率×100×1.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8.5+偏差(略).0。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4) 其他因素 信誉(略):
(1)企业信息公开得分: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按**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在**交通网上完整地填报了**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施工企业信息资料,并承诺向社会公开的(以**交通网上公布的名单为准),得0.5 分;
(2)人员(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息、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以及项目总工的职称证信息、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在**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且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带(略)人缺一不可),得0.5分;
(3)信用评价结果得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交[(略)文的要求,信用等级(以**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得分按以下规则计算:
a、AA、A 级的施工企业在投标中的信用等级得分均为 0.5 分(未选择使用信用等级得分或使用次数超上限的除外);
b、AA、A 级企业信未选择使用信用等级得分或使用次数超上限的,以及 B 级企业的信用等级得分为 0 分(投标人无**(略) 年公布信用等级的, 其最新 1 年信用等级按 B 级认定);
c、C 级企业的信用等级得分为-0.5 分。
注:施工企业选择使用AA、A 级信用等级得分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从**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打印的《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承诺书在“**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打印,且含该系统水印)。《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中的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开标时间等信息应与本次投标相关内容一致,《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中的施工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按投标人须知第 3.5.8 项处理。
(4)(略)来,被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8项处理;
(5)(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行贿受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8项处理。(投标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
续上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
方法 第1条细化为:
1.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略)(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审范围和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略),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信用评价结果得分高的优先;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结果得分均相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略)。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略)(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限定时间内投标人(略)
“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作(略)。除此之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
1.2 评审范围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范围:(略)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范围:所有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详细评审范围:所有通过第一信封及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
3.1 初步
评审 第3.1.2项细化为:
3.1.2投标人有(略),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略))规定的任何一种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第 3.1.3 项细化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或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建议在发出(略)前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略),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5)安全生产费、保险费、暂估价、暂列金额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按规(略)。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3.1 初步
评审 第 3.1.4 项细化为:
3.1.4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或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建议在发出(略)前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略),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略)
(2)(略)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略)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略),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第 3.1.5 项细化为:
3.1.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 详细
评审 第3.2.4 项细化为: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略)(含)以上成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略),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略),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略)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略)
(2)项目管理机构:(略)
(3)投标报价:(略)
(4)其他评分因素:(略)
2.2.2评(略)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略)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略)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略)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略)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略).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略)。投标人不(略),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略),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工程量(略),评标委员会按(略),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略),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略)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略)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略),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略)。投标人不能合理(略),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略),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略)。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上册)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略)(上册)第四(略).公路工(略)。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略)
说明:本数(略)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1 1.1.2.2 发 包 人:(略)
地 址:(略)
(略)
2 1.1.2.6 监理人:(略)
地址: (略)
3 1.1.4.5 缺陷责任期:(略)
4 1.6.3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略)承包人
5 3.1.1 监理人在行使15.3款及其他项变更前均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监理人在行使15.3款及其他项变更前均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 5.2.1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
7 6.2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
8 8.1.1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略)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 (略)
9 11.5 逾期交工违约金:(略)
10 11.5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略)
11 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 (略)
12 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略)
13 13.1.1 工程质量目标: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略);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略)。
14 15.5.2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 %或增加收益的 / %给予奖励。
续上表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15 16.1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2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16 17.2.1 开工预付款金额:(略)。
17 17.2.1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略)
18 17.3.2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略)
19 17.3.3(1)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略)
20 17.3.3(2)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六个月(含六个月)短期贷款利率,不计复利。
21 17.4.1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15%,其中10%为审计预留金(具体详见平政办[(略))。
22 17.4.1 质量保证金限额: 5 %合同价,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省交通运输厅评定的最高信用评价结果,同时交工验收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发包人给予 2 %合同价质量保证金的优惠,并在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42天内向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优惠的金额。
23 17.5.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略)
24 17.6.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略)
25 18.2 竣工资料的份数:(略)
26 18.5.1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 否
27 18.6.1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 否
28 19.7 保修期:(略)
29 20.1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略)
30 20.4.2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略)
保险费率:(略)
31 24.1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略)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略)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的补充、细化和约定,应对照“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略)。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 合同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1.1.8目细化为: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4.1-表4.3)。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通用合同条款1.1.2.2目细化为:
本项目的发包人为(略),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招标采购事宜,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4 款约定为:
组成合同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工程(略)
(2)(略);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略)(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项目(略)(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8)通用技术规范;
(9)图纸(含招标文(略));
(10)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说明);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财务能力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1.6 图纸(略)
1.6.3图纸的修改
通用合同条款1.6.3项约定为:
签发图纸修改图和补充图的期限:图纸需(略),应由监(略),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7 天内签发图(略),承包人应按补充图纸和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1.7 联络
通用合同条款1.7.2项约定为:
1.7.2 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略)函件发出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受人,并办(略)。
4.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3 完成(略)
通用合同条款4.1.3项细化为: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 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4 天内为本合同实施设立现场项目经理部,该项目经理部应成为承包人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的合法机构,承包人应保证该项目经理部履行职责直至合同期满为止。
4.1.10 其他义务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4.1.10第(2)目细化为:
(2) 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黏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费及(略)
发包人协助办理的成功与否,不免除根据合同文件规定的承包人的一切责任。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4.1.10第(3)目细化为:
(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略),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略),作为不良(略)用评价管理系统。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略),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略)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名等信息。民工花名册(略)。
承包人在本工程中,应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发办[(略)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交通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农民工记工考勤卡等事宜的通知》(浙交[(略)。
承包人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交通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农民工记工考勤卡等事宜的通知》的规定,在用工后15天内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签(略),统计农民工人数,按照实(略)。项目完工后或农民工提前离开工地,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之内对农民工工资进行结算,并一次性付清所有应发放的工资,同时承包人(略),并公开2个监督电话(电话为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等第三方单位可打通的号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承包人应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公路建(略)。不拖(略),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4.1.10第(4)目细化为:
(4)项目审计(含跟踪审计)、稽查和(略)
a.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审计、稽查,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积极配合。
b.有关单位对本项目的各种检查等活动,承包人有义务予(略)。
c.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统计报表、汇报材料包括交(竣)工验收和项目(略),承包人(略)。
d.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人和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相应的计量、支付和变更台账,同时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监理人建立相应的台账,并保持其持续有效,直至工程决算完成。
e.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有关材料的供货合同等资料提(略)定,承包人及其供货人应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监督检查,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并送交相应有关资料。监理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料场,承包(略)。
(5)与第三方检测、监控、科研单位的配合
a.承包人必须积(略),委派专人做好配合工作。
b.承包人应熟悉第三方检测、监控、科研等单位的检测、监控、科研实施方案和流程,配合工作也应有相应的方案,该方案须经监理人审批同意;
c.施工检(略),应在监理人的统一调配下,承包人应尽可能地提供人员、材料、设备的便利,以便施工检测、监控、科研工作顺利的进行;
d.承包人应参与检测、监控、科研资料的总结与分析工作。
(6)地方道(略)
承包人在使用现有地方道路和分流道路过程中,必须采取一切措施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做到施工、通车两不误。承包人应针对通车路段的施工特点,提出通车路段的施工维护、交通组织方案,报监理人及(略),并认(略)。施工方案和措施应包括:
a.成立(略),负责正常道(略)
b.配备交通管理标志,指定专人维护交通秩序;
c.加强与交警、路政等职能部门联系,争取交警、路政等的参与,建立切实可行交(略)。
由于承包人措施不力,导致阻车和事故频发或损坏现有地方道路及分流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正常运行,并造成重大影响,引起索赔,赔偿、(略)费用及工程拖延或施工费用增加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7)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征地拆迁的配合工作,必要时应无偿提供人力、设备以及材料等方面的支持配合,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费用应认为已包括在合同价之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8)几个承包人或与相邻标段或与相邻项目在同一区域内施工时,监理人有权协调工程的实施,并对工程衔接作出指示,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统一协调下工作,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费用应认为已包括在投标价之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9)未经发包人事先批准,承包人不得在任何(略)详细资料。
承包人不应在现场或施工设施上展示或允许展示任何贸易和商业性广告。在工地现场张贴布告,应事先得到监理人的批准,当监理人指示撤除时,应立即执行。
(10)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略)式转让给他人,承包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承包人在进行爆破施工前应当编制详细实施性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以及进行相关的试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报经监理人及相关部门审批认可,同时应综合考虑爆破震动、落物等负面因素对正在运营的高速公路、电力、通信通讯等周边设施、建筑物和环境等的影响,承包人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控量测工作,制定相应的预警预控机制和安全应急预案,避免对上述设施造成破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所在标段的遗留问题,如(不限于):河道清理、渣(略)(含取、弃土场等)的复耕复(略),临时工程的清除、赔偿,因承包人施工(略),承包人应积极主(略),并承担所有费用。如果上述问题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不能解决,发包人(略),发生的全部费用从承包人保留金中抵扣,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12)承包人应按照浙交[****]112号关于印发《**省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省交通运输厅浙交[****]68号文《**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规定(试行)》、浙交[****]59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交通运输部交质监发[****]679号文《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以及**市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工地标准化、施工标准化和管理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在开工前应(略)人审查同意后,报监理人审查;经监理人审查同意后由发包人组织专项审查,形成审查意见。经审查通过的实施方案不得随意变动。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交质监发[****]132号)、《交通运输部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63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679号)要求,做好工程施工安全及**工地建设,确保本工程顺利完工,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13)承包人应依据浙交[(略)关于印发〈**省公路水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发包人要求的关键分部分项工程,相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专项交通组织方案等方案,并经由承包人内审(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对不需专家论证的方案,报监理人审批;对需论证的方案应由承包人按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审批,均同意后方可实施(其**案中涉及计算复核工作应由承包人委托第三方进行验算)。由施工引起的需涉及预埋管线的(如便道跨越管线等所有交叉工程),需由承包人负责安全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以保证施工安全。
(14)根据最新修(略),承包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规范施工技术,确保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稳定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督工作。
(15)承包(略)省交通运输厅(略)理实施意见(试行)》浙交[****]248号文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
(16)维护社会稳定
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区域相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避免发生(略)上访事件。违反本款规定,则按第22.1款(略)。
(17)为了便于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跟踪管理,承包人须配(略)。在资金管理上,承包人须与发包人、银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严格管理工程资金。所需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18)承包人须在发(略),承包人(略)。若承包人未能按节点工期完成约定的工作,则视为违反第22.1.1项(4)。
4.3 分包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4.3.2项补充:
具体的分包活动应符合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685号文《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略)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4.3.3(1)目细化为:
(1)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本项目路面工程不允许专项分包)。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公路工程专(略).6.3项细化为:
4.6.3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主要管理人员和(略)。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略),需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4.6款(略).6.6项~第4.6.8项:
4.6.6 承包人的所有管理、施工人员(包括分包队伍)需着统一的明显(略),夜间须为反光标志服,同时须符合相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并按不同岗位佩证上岗。
4.6.7 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出勤需进行考勤。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离开工地必须向监理人书面请假,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才能离开;每月在工地天数应大于20天(特殊情况经监理人批准报发包人同意例外)。
4.6.8 除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材料)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外,承包人不得提出(略)。符合上述规定确(略),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经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略)。
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通用合同条款4.8.3项补充:
承包人应至少设一名具有一定卫生常识及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卫生督查员,负责承包人所在施工现场的传染病检查、控制、报告。
一旦爆发任何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时,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当地政府或卫生防疫部门为防治和消灭上述传染病蔓延而(略)部门积极**,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
4.11(略)
通用合同条款4.11.1项约定:
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无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1承包(略)
通用合同条款5.1.1项约定为:
5.1.1为确保本项目使用质量优、价格合理的材料,应选择信誉好、服务到位的供应商。承包人在选择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下列主要材料须做到:
水泥、钢材、钢绞线、波纹管、支座等常用产品应按**省交通运输厅(略)发的《**省公路水运工程常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执行,并将拟选择的供应商名录需上报监理人审核,并经发包人备案。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3款细化:
承包人承诺的(略),不得拖延、缺少或任意更换。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提供了上述设备,但若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略)(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综合考虑本项目特点、现场情况的特殊性,根据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和阶段性计划以及发包人的要求合理安排好施工设备进场,必要时应切实加大施工设备、人力、(略)此增加的费用认为已包括在投标价之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要求承包人提高智能化施工设备的使用,对现有的智能化设备如钢筋数控加工设备、钢筋笼点焊系统、智能张拉和真空压浆系统以及视频监控系统等必须投入,并在工程实(略),发包人有(略),承包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
承包人的机械、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三无车辆(包括黄标车)不得进场。
违反本款规定,则按第22.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
7.交通运输
7.2场内施工道路
通用合同条款第7.2.2项约定为:
7.2.2承包人应允许发包人、监理人及发包人安排(略)与发包人签订有承包合同的其他承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使用由承包人修建和维护的临时道路、桥梁等设施;如其他承包人或其工作人员在使用中对临时设施有损坏时,承包人可通过监理人指出由其他承包人给予修复或赔偿的要求。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9.2.5项约定为:
9.2.5安全生(略).5%((略)的通知财企〔****〕16号)。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略)民政府浙政令〔****〕300号《**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承包人在此(略),则承(略)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
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和支付按浙交监〔****〕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最新规定办理。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9.2.8(1)目细化为:
(1)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配备固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9.2.8项补充第(5)目:
(5)(略)做好施工安全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补充第9.2.12~9.2.17项:
9.2.12在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应根据本标段的工程内容,针对桥梁、隧道工程中符合交通运输部(交质监发[(略))的施工安全评估范围的,应当按照上述文件的具体要求做好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费用认为已包括在投标价之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9.2.13(略),承包人应执行发包人和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文件。
9.2.14在合同执行期间,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交通事故,其所涉及的停工、索赔、赔偿、(略)费用及工程拖延或施工费用增加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9.2.15承(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施工车辆、施工路段管理。一是(略),对施工车辆上路条件、安全技术状况和资质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加强检查力度,严禁施工车辆(略)。三是做好施工路段管控,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引导施工(略),严禁非施工作业车辆进入施工区域。
9.2.16承包人要保持施工场地相对封闭,施工出入口设置门禁系统、配备岗亭管理,施工车辆、人员凭通行证(卡)等进入施工场地;承包人应按《**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规定(试行)(浙交[(略)) 文件的规定、标准在高空作业和临边部位设置防护栏杆,并挂设安全网及防抛网,其中人员车辆流量大及存在较**全隐患的部位应采取硬质材料设置封闭隔离的防护措施。承包人承担施工使用场地的安全生产以及交通安全管理等责任。
9.2.17 承包人必须与项目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报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备案。承包人须定期对项目部进行安全考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除,并对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上报监理人、发包人。
违反第9.2款规定,则按第22.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
9.4 环境保护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补充9.4.12项:
9.4.12承包人在施工中应当贯彻“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思想,尊重自然植被地貌,原则上不准在主线视线范围内设置借土场(取土坑)、弃土场(弃渣场),确有需要的,承包人须采取复绿、排水及防护等措施,保证公路沿线美(略)。
承包人对借土场(取土坑)、弃土场(弃渣场)以及其他临时用地须按照设计图纸或承包人自行调查确定,选取工作须报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同意,并履行相(略),方可开展施工,所采取的复绿、复耕、排水及防护措施须通过相关部门的环保、水保、土地等验收,承包人所采取的所有措施以及因此增加的费用应认为已包含在投标价之中,发包(略)。若承包人无视借、弃土场的环保、水保等的处理要求,发包人有权指定第三方专业施工队伍履行承包人的上述义务,因此所发生的(略)。
10.进度计划
10.1合(略)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0.1款中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总体施(略)
(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
(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6)环境保护、水土(略)
(7)文明施工(略)
(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9)其他应说明的事项以及相应的图表。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补充第10.5款:
10.5季度计划、月度计划、旬计划和关键节点施工计划
(1)季度计划
承包人在年度计划总体要求下编制季度计划,其格式统一按发包人批准后下发的填报要求执行。季度计划必须(略)。季度计划应在上一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提交给监理人。
(2)月度计划
承包人在季度计划的要求下编制月度计划,其格式(略)。月度计划必须保持季度计划的实现。月度计划如未能完成,应在文字介绍里详述原因,并在剩余工期中的下一阶段进度计划中补回来,且详述补救措施。
(3)旬计划
承包人应根据批复的月底计划编制旬计划,并按要求定期向发包人上报旬计划及完成情况汇报资料。
(4)关键节点施工计划
承包人应根据批复的总体施工计划,根据发包人的要求编制详细并切实可行的关键节点施工计划,发包人将对列入关键节点的工程项目进行考核,若因承包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关键节点施工计划的,则按第 22.1 款承包人违约处理。
11.开工和交工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1.4款约定为:
(1)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对本项目而言,是指发生龙卷风、工地受淹、超过桥梁设计洪水位以及不利降水等引起延误的情况。
(2)不利降水的衡量标准为:
a.按本省气象部门统计的项目所在地降水资料,取最近二十(略)
b.按项目所在地实际统计的年降水天数与a所指的年降水天数之差,每年计算一次。
(3)异常恶劣气候的时间,监理人(略),但在评定时还将考虑按同等标准,用施工期限内其它月份良好的气候的时间予以抵补。恶劣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
(4)若恶劣气候只是对局部工程有影响,承包人应采取合同措施予以弥补,而不能推迟(略)。
(5)受本款所述的恶劣气候影响的分项工程,必须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监理人方能考虑**工程总工期。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2.1款(6)项约定为:
(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 无
13.工程质量
13.1工程质量要求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3.1.1项约定为:
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略);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略)。
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3.2.3项细化为:
13.2.3 承包人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浙政令[****]300号《**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负责。
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3.5.1项补充:
隐蔽工程覆盖前应经监理人检查签认,分阶段(工序)进行摄像或照相,并向监理人提供(略)。
13.6 清除(略)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3.6.1(1)目细化为:
(1)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未按图施工,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用措施进行替换、补救或拆除重建,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略)(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补充第13.7款:
13.7质量抽检
主管交(略),并通过监理人对工程质量实施否决,承包人应积极(略)。承包人为配合上述工作发生的材料、机械、人员及试验和检验等费用不另行支付。
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通用合同条款14.1.3项细化为:
14.1.3监理人对(略),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略)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或由监(略),该检测单位必(略)。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略)承包人合理利润。
15.变更
15.3 变更程序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5.3.4 项细化为:
15.3.4设计变更程序应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年第5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省道及重要县道新、改建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交〔(略)及**市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补充规定(试行)(温交[(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5.4.2项约定为:
15.4.2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但是,如果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支付子目所列的“合价”(含变更后的“合价”)超过签约合同价的2%,而且该支付子目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则该支付子目的单价应予以调整,新单价的确定原则适用15.4.4项的规定。当支(略)中所列数量的25%的,调整后的新单价适用于该支付子目超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工程数量;当支付子目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的,调整后的新单价适用于该支付子目全部工程数量。
公路工程专用合(略).4.4项细化为:
15.4.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以下原则进行组价:
(1)定额套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及部、**省补充定额;
(2)取费标准、人工费、机械台班费用: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交通运输部(略)、《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浙交[(略)、《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人工费单价的通知》(浙交[(略)、《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交办〔(略)执行执行;
(3)材料:按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6.1款公布的基期价格计入,16.1款没有规定基期价格的材料,按投标截止日前(略)(地方材料为投标截止日前1个季度)**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质监与造价》上的信息价计入(**市信息价平均值),《质监与造价》上没有的可采用《**市信息价》(正刊)与《**省信息价》(正刊)信息价,以上信息价均没有的,由监理人、发包(略)。以上材料价格均指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
(4)无法套用(略),依次按水运、市政、水利、铁路、建筑定额和取费标准的顺(略)
(5)无法套用任何现行定额的,由承包人报监理人审核,并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计取;
(6)根据上述原则组价的综合单价,乘以承包人的投标价与招标时经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价的比例,作为(略)。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通用合同条款16.1.2项约定为: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本项目在合同实施期间仅对工程量清单第200章至第500章(略)按带肋钢筋调差)、碎石、中粗砂、水泥【32.5级、42.5级散装,52.5级散装水泥(按42.5级散装水泥调差),袋装水泥按对(略)行调差,其他材料价格不予调差,具体调差如下:
(1)基期价格:
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基价(元)
1 32.5#散装水泥 吨 304
2 42.5#(略) 吨 352
3 光圆钢筋(HPB300) 吨 ****
4 带肋钢筋(HRB400) 吨 ****
5 钢绞线 吨 ****
6 中粗砂 m3 141
7 碎石(2cm) m3 95
8 碎石(4cm) m3 90
(2)当期价格
钢筋、水泥、(略)市信息价平均值(**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质监与造价》的**市除税信息价平均值)。
中粗(略)(2cm)、碎石(4cm)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一个月该季度**县交通建设工程地方材料价格信息的信息价【**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质监与造价》交通建设工程地方材料价格信息中中粗砂、碎石(2cm)、碎石(4cm)**县除税信息价】。
(3)调差方法
a.数量
钢筋、钢筋网片、钢绞线的数量以施工图永久性工程图纸数量为限,按承包人当月填报并经监理人、发包人确认的计量数量计算。
混凝土用水泥、中粗砂、碎石消耗量根据计量的砼按最新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附录2 基本定额中的混凝土材料消耗计算。C30及以下混凝土的水泥消耗量按32.5 号计算,C30以上混凝土的水泥消耗量按42.5 号计算,C50及以(略).5号计算。施工过程中材料的损耗和损失数量不予价格调整。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中的碎石、水泥数量根据计量的数量按**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部分四新技术预算定额的通知》浙交〔(略)中的“振动成型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计算的消耗量和承包人当期填报并经监理人、发包人确认的计量数量计算。
b.差价:(略)
c.调整差价
若钢筋、水泥、钢绞线差价不超过基期价格的±5%(含),则不进行调差,若差价超过基期价格的±5%,则进行调差,调整差价为差价超过±5%部分,高补低扣。
若碎石、中粗砂差价不超过基期价格的±10%(含),则不(略),若差价超过基期价格的±10%,则进行调差,调整差价为差价超过±10%的部分,高补低扣。
(4)调差周期
施工过程中每月调整一次,以当月计量工程量为准,在下一季首月份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反映,每季汇总支付一次。
(5)调差程序
由承包人提出价格调差计算表,报监理人审核,由发包人审定。
(6)发包人仅对材料价格进行调差,其它费用(不含税金)不再调整。材料价格调差引起的税金按**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浙交办〔(略)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暂停征收后调整我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税金税率的通知》(浙交[****]4号)规定的税率调整。
(7)对项目交工之后进行的计量材料,调价截止时间由发包人决定并另行通知。
17.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 17.2.1.(1) 、(2)目细化为:
(1)开工预付款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0%。在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监理人应当在当期进度付款证书中向承包人支付开工预付款的 70%的价款;在承包人承诺的主要人员、设备进场并经监理人确认后,再支付预付款 30%。
承包人不得将该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开工预付款,发包人有权将该款收回。
(2)本项目不支付材(略)。
17.2.2预付款保函
通用合同(略) 17.2.2款细化为:
承包人在收到开工预付款前不需要向发包人提交开工预付款保函。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2 进度付款申请单
通用合同条款17.3.2项中第(略)。
17.6 最终结清
17.6.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时间
通用合同条款本项(2)目细化为:
(2)发包人应在审计完成并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 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17.3.3(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最终结清申请证书中的总金额应认为是代表了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略)
18.交工验收
18.9 竣工文件
公路工(略).9款细化为:
竣工文件应按交通运输部****年第3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公路法[(略)《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和**省交通运输厅浙交[(略)**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等编制,在缺陷责任期内应为竣工验收补充竣工资料,并在缺陷责任期满60天之前提交。承包人还应按交通运输部交财发[(略)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由承包人实施的部分)竣工决算一式6套,提交监理人审核,同时应提交全套竣工资料的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或其他电子存储介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则按第22.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
承包(略)等的特殊性,按规定整理完成并经阶段性验收合格后,最后按整个项目(略)。承包人因(略),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竣工文件中涉及施工及监理文件的有关表式,应按《**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统一用表管理系统(20(略))》(光盘)和**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统一试验用表(光盘)选用。光盘(略)。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补充第18.10款:
18.10 工程档案管理
承包人必须确保工程施工原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完成,并由专(略),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国档案法》(略)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382号)、《**省公(略)(浙交[****]138号)、《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年第3号令)等有关规定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必须配备具有档案资质的专职人员负责竣工档案编制,且人员应稳定,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变更。承包人在工程施工结束并在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时间内,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并移交所有工程档案资料、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给发包人。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2 缺陷责任
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9.2.2项细化为:
19.2.2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略)。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所造成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承包人应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
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尽快完成在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未完成工作,并完成(略)。
在缺陷责任期内,属于工程的设计使用寿命内的常规使用造成的损坏,承包人应在4(略),其所提供的产品、材料、设备、人员以及车辆、差旅等辅助工作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同时负责更换后设备产品的日常保养和缺陷修(略)发包人三方协商。
承包人因修复缺陷病害或不合格工程而发生的时间,发包人**监理人**相应缺陷责任期,直至完全修复合格为止。若承包人未能按规定要求及时修复工程的缺陷、病害或不合格之处,则发包人**监理人,指令承包人**缺陷责任,如果只是工程的一部分则**责任期只适用那一部分,直至修复合格为止。
20.保险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20.6.4款细化为:
保险金的赔偿金额以有资质的公估单位确定的金额为准,免赔额和(略)。
21.不可抗力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21.1.1项(6) 目约定为:
(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22.违约
22.1承包人违约
22.1.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通用合同条(略).1.1项细化为: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第1.8款或第4.3款的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2)承包人违反第5.3款或第6.4款的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材料或工程设备撤离施工场地;
(3)承包人违反第5.4款的约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或者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承包人(略),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
(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7)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
(8)承包(略).3款的规定,未按承诺或未按监理人的要求及时配备合同约定的关键施工设备;
(9)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检查,发现承包人违反第9.2款的规定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形;
(10)承包人违反第1 3.1.1项约定,工程质量未达到标段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要求的;
(11)承包人违反第4.9款的约定,将发包人支付(略)
(12)承包人违反第4.6款的约定,承包人未按承诺或未按监理人的要求及时配备称职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或未按规定替换,或撤离职守的:
(13)承包人违反投标人须知3.5款的规定,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资料的;
(14)承包人违反第18.9款的规定,未在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前提交竣工文件的;
(15)承包人未按 10.5 款要求完成关键节点施工计划的;
(1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群体性上访等较大事件发生的。
22.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22.1.2项细化为:
(1)承包人发生第22.1.1(6)目约定的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
(2)承包人发生除第22.1.1(6)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发包人损失和(或)工期延误。
(3)经检查证明承包人已采取了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具备复工条件的,可由监理人签发复工通知复工。
(4)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略),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具体约定如下:
a.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目中(略).8款(略),除责令立即纠正外,并课以不超过1%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发生第22.1.1项(1)目中违反第4.3款约定的情形,在发包人(略),发包人将酌情向承包人课以不超过1%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即使(略),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
b.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2)目中违反第5.3款(略),在发包(略),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课以不超过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两倍的违约金;发生第22.1.1项(2)目中违反第6.4款约定的情形,在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内未见纠正后,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课以不超过其台班费两倍的违约金;
c. 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3)目情形,在发包人(略),发包人将按每一情形酌情向承包(略),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
d.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4)目情形,则按第11.5款规定处理;
e.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5)目情形,则按第19.2.4项规定处理;
f.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7)目情形,发包(略).5款(略)约金;
g.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8)目情形, 在发包(略),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课以不超过0.5%签约合同价(略)
h.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9)目情形,发包人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停工整顿,并酌情扣除安全生产费;
i.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0)目情形,则课以不超过1%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
j.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1)目情形,则课以与转移(挪用)资金等额的违约金;
k. 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2)目情形,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工地,每天课以违约金****元/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若每月在工地天数不足20天(特殊情况经监理人批准报发包人同意例外)者,每不足一天课以违约金****元/人;除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外其他主要人员若每月在工地天数不足20天(特殊情况经监理人批准报发包人同意例外)者,每不足一天课以违约金500元/人;承包人更换(略)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课以每人次1万元的违约金;
l.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3)目情形,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材料的,课以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
m.承包(略).1.1项(14)目情形,则课以不超过(略)。
m.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5)目情形,课以不超过0.5%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
n.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6)目情况,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视情课(略)
22.2发包人违约
22.2.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通用合同条款22.2.1项细化为: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略),导致付款延误的(包括未按照第17.4.2项规(略));
(2)由于发包人征地拆迁不到位,开工的正常条件不具备,导致承包人无法按合同约定如期开工的;
(3)由于发包人下列原因造成停工的:
a.合同约定应由发包人提供的(略)
b.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延误或施工图存在差错影响施工,工程变更通知未及时下达导致承包人停工的;
c.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第三方阻工,而发包人未及时协调处理导致承包人停工的;
d、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
(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
第三节 合同(略)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________(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已接受___________(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___________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略)_十_____,长约_____km,公路等级为_____,设计时速为_____,计长_____m,大桥_____座,计长_____m,中小桥_____座,计长_____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下列文件应视为(略):
(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资金监管协议、(略)
(2)(略);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含招标文件(略));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8)通用技术规范(《公路工程(略)(下册));
(9)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10)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说明);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财(略)
(12)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略)。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__(略)(¥_____)。
5.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承包人项目总工:_____。
6.工程质量符合_____标准。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和保修期保修。
8.发包人(略)。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月。
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略)失效。
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当正本(略),以正本为准。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__(略) 承包人:_(略)
(略)_____(略)___(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二 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略),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_________(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___________标(略)单位名称,以下(略)),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和**(略)
(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略)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略),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略)。
6.(略)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略)。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略),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 (略) 承包人: (略)
(略) (略)_____(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 (略) 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 (略)
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实(略),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略)(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略):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略),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略),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略)。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略),—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略),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略),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略),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略),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浙交监〔****〕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通知》及财企【****】1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略) 承包人: (略)
(略) (略)
(略)
附件四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路基、路面负责人 1 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担任过(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略)。
桥梁负责人 1 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担任过公路桥梁工程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0周岁及以下。
质量(略) 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质检岗位证书或质检培训证书,60周岁及以下。
试验负责人 1 公路工程试验工作5年及以上,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60周岁及以下。
安全负责人 1 公路工(略),(略)考核合格证书(C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60周岁及以下。
测量负责人 1 公路工程测量工作5年及以上,并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60周岁及以下。
合同负责人 1 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担任过公路工程合同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0周岁及以下。
注:招标人将在发出(略)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且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附件五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能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备注
挖掘机 1 m3或以上 台 1
压路机 25t以上 台 1
钻孔灌注桩钻机 满足施工要求 台 1
砼输送车 6m3或以上 辆 1
砼泵 60m3/h或以上 套 1
架桥机 满足施工要求 套 1
**吊 起重重量大于120t 台 1
镐头机 满足施工要求 台 1
全自动混凝土拌和楼 满足施工要求 套 1
钢筋加工设备 含钢筋数控成型机、钢筋数控弯曲机、钢筋笼滚焊机等 套 1
数控智能张拉设备和数控智能真空循环压浆设备(大真空循环) 满足施工要求 套 1
水泥稳定碎石层摊铺机 满足施工要求 台 1
振动成型设备 满足施工要求 套 1
发电机组 500KW以上 套 1
注:招标人将在发出(略)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为本标段配备的主要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且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附件六 项目经理委任书
(承包人全称)
(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略)
(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略)(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包人:(略)
法定代表人: (略)
(姓名)
(略)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抄送:(略)
附件七 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
__(略)(发包人名称):
鉴于______(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_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元(¥_____)。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略)。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略)。
担 保 人: (略)
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地 址:
(略)
电 话:
传 真:
银行经办人:
联系电话:
__(略) _____月_____日
附件八 工程资金(略)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应与发包人指定的银行签署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内容在保证本项目资金有效监管(略)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
发 包 人: (略)
承 包 人: (略)
经办银行: (略)
为了促进 (项目名称)的顺利实施,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同时为承包人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根据 (项目名称)合同(略),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资金管理的内容
(1)乙方为完成 (项目名称)工程成立的项目经理部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
(2)甲方应将按合同规定将工程款(质量保证金除外)汇入乙方在丙方开设的账户;
(3)乙方应将流动资金及甲方所拨付资金专项用于 (项目名称);
(4)丙方应为乙方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并接受甲方委托对乙方在丙方开设的基本结算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甲方的权责
(1)按照 (项目名称)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在发现乙方将本项目资金挪用、转移时,甲方有权中止工程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3)不定期审查丙方对乙方的资金使用监督情况,如丙方不能履行其责任,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4)在乙、丙双方发生争议时,甲方应负责协调、解决。
3.乙方的权责
(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后,乙方应尽快在丙(略)
(2)确保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保证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承担债务等任何(略)
(3)办理材料、设备等采购业务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应出示购货(略) 万元以上的采购业务时,应将合同、协议和发票复印件送丙方备案;购买应急材料、设备时可先办理支付手续,但事后必须补备有关资料;
(4)用银行转账支票办理支付款项时,必须将转账支票送交丙方,由丙方负责办理支票转付手续;
(5)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附甲方批准分包的文件;
(6)向上级单位缴纳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等款项时,应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4.丙方的权责
(1)成立 (项目名称)工程资金管理服务小组,明确(略),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压票”现象;
(2)根据乙方提供的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检查其所购材料、设备是否用于(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对本标段以外的购货款项,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3)根据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支付文件,检查其支付款项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向分包单位以外单位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4)根据乙方提供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办理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等款项的支付;对超出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外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转告甲方;
(5)定期将乙方前一个周期的支付情况,整理后书面报送甲方;乙方复印备案的材料一并送甲方。
5.甲、乙、丙三方都应履行保密责任,不得将其他两方的业务情况透露给三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6.本协议有效期自乙方在丙方开户起,至工程交工验收甲方向乙方颁发交工验收证书后结束。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牵头,三方(略)。
8.本协议正本三份、副本 份。合同三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略)
法定人或代表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承包人: (略)
法定人或代表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经办银行: (略)
法定人或代表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附件九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项目名称)的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
第一条 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 ,承包人(略)。施工质量责任人 。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略)
(二)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第 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略),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略)。
(四)发现对方(略),有违反有关规(略),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五)发现对方严重(略),有向其上级(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二)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及时解决对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
(三)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略)
(四)甲方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
(五)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荐(略)
(六)甲方不(略)。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
(二)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略)。
(三)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施工技术人员(略),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能换人。
(四)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
(五)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六)乙方在(略),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略)完整。
(八)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按合同规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乙方(略)。
(九)乙方不得暗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提供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略)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略),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 第 标段(略),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略),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略)
(略)
(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略),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略)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 工程量(略),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略)。
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略),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略),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略)。
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略)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略)。
2.5 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7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暂列金额的数量为第100章至600章工程量清单合计的5%,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人按合(略),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发包人批(略),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2.8 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略)
2.9 本次招标工作已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招标文件工本费为****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招标代理费用为:6.0万(略)招标代理费用的支付:中标人应在收到(略)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充分考虑该部分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3.其他说明
3.1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及安全生产费用)至6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按(略)计。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略),保险费率:(略)。
3.2 安全生产费应不低于投标报价的1.5%。
3.3 在发出(略)之前,招标人有权对拟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明显不平衡报价的子目单价,在投标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协商调整至双方认可的合理范围。
3.4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的表03、04、07、08-2书面资料及投标报价软件格式资料各一套。
4.工程量清单
4.1工(略)
工程量清单
标段:(略)
清单 第100章 总则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101-1 保险费
-a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总额
-b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方责任险 总额
102-1 竣工文件 总额
102-2 施工环保费 总额
102-3 安全生产费 总额
103-1 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费) 总额
103-2 临时占地 总额
103-3 临时供电设施架设、维修、拆除 总额
103-4 电讯设施的(略) 总额
103-5 供水与排污设施 总额
104-1 承包人驻地建设 总额
清单 第100章合计 人民币 元
工程量清单
标段:(略) 单位:元
清单 第200章 路基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202-1 清理与掘除
-a 清理现场(含清除表土、回填压实、砍树挖根等) m2 ****.00
202-2 挖除旧路面
-a 水泥混凝土路面 m2 ****.00
203-1 路基挖方
-a 挖土石方 m3 ****.00
204-1 路基填筑(包括填前压实)
-a 换填土 m3 ****.00
-b 结构(略)(级配碎石) m3 77.00
(略)
209-1 砌体挡土墙
-a M7.5浆砌片石 m3 ****.00
-b 砼压顶 m3 181.00
清单 第200章合计 人民币 元
工程量清单
标段:(略) 单位:元
清单 第300章 路面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302-1 级配碎石垫层
-a 厚100mm m2 ****
304-1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a 厚200mm m2 ****
309-1 细粒式沥表混凝土
-a 厚50mm m2 ****
清单 第300章合计 人民币 元
工程量清单
标段:(略) 单位:元
清单 第400章 桥梁、涵洞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403-1 基础钢筋(包括灌注桩(略))
(略)
403-2 下部结构钢筋
(略)
403-3 上部结构钢筋
(略)
403-4 附属结构钢筋
-a 钢筋 Kg 967.00
404-1 基础挖土石方 m3 90.00
405-1 钻孔灌注桩
-a φ800mm m 80.00
410-1 混凝土基础(包括支撑梁、桩基承台,但不包括桩基) m3 22.36
410-2 混凝土下部结构
-a C25 m3 18.54
410-6 现浇混凝土附属结构 m3 7.02
(略)
411-8 预制预应力(略)
-a C50混凝土(空心板) m3 24.03
415-2 水混混凝土桥面铺装(C30,厚13cm) m2 65.00
415-3 沥青油毡防水层 m2 75.00
416-2 圆形板式橡胶支座 个 24.00
417-2 模数式伸缩装置
-a 40(略) m 15.00
419-1 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φ750mm)
-a φ750mm m 49.00
-b φ****mm m 56.00
420-1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
-a 1.5m×2m m 36.00
420-2 钢筋混凝土箱涵
-a 6m×3.65m m 8.26
清单 第400章合计 人民币 元
工程量清单
标段:(略)
清单 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602-2 单面波形梁钢护栏 m ****.00
602-5 波形梁钢护栏起、终端头
-a 分设型圆头式端头 个 12.00
604-1 单柱式交通标志 个 32.00
604-5 单悬(略) 个 2.00
604-8 里程碑 个 2.00
604-10 百米桩 个 29.00
(略)
605-6 轮廓标
-b 附着式轮廓标 个 94.00
清单 第600章合计 人民币 元
4.2 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章次 科目名称 金额(元)
1 100 总则
2 200 路基
3 300 路面
4 400 桥梁、涵洞
5 600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6 第100章到6(略)
7 暂列金额(6×5%=7)
8 投标报价(6+7)=8
4.3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
序号 编码 子目名称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
使用费 其他 管理费 税费 利润 综合
单价
工日 单价 金额 主 材 辅
材
费 金
额
主材耗量 单位 单价 主材费
第 二 卷
第六章 图纸(另册)
第 三 卷
第七章 技术规范
(一)通用技术规范
“通用技术规范”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册)《技术规范》。
(二)项目专用技术规范
1.《项目专用技术规范》是对“通用技术规范”的补充和修改, 应对照“通用技术规范”中同一编号的章、节、小节、条、款、项、目一起阅读和理解。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与“通用技术规范”有矛盾时,以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的规定为准。
2. 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在下列章、节对“通用技术规范”进行了补充和修改:
第100章 总 则
第101节 通则
第102节 工程管理
第103节 临时工程与设施
第104节 承包人驻地建设
第200章 路 基
第201节 通 则
第202节 场地清理
第203节 挖方路基
第204节 填方路基
第206节 路基整修
第207节 坡面排水
第209节 挡 土 墙
第216节 路基不均匀沉降的防治(补充)
第300章 路 面
第301节 通 则
第304节 水泥稳定土(略)
第308节 透层和黏层
第309节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第400章 桥梁、涵洞
第401节 通 则
第402节 模板、拱架和支架
第403节 钢 筋
第404节 基础挖方及回填
第405节 钻孔灌注桩
第410节 结构混凝土工程
第411节 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第415节 桥面铺装
第419节 圆管涵及倒虹吸管
第420节 盖板涵、箱涵
第422节 桥头跳车的防治(补充)
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第601节 通 则
第602节 护 栏
第604节 道路交通标志
第605节 道路交通标线
第100章 总 则
第101节 通 则
101.01 范围
第1条修改为:
1. 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写,连同“通用技术规范”统称本规范,适用于**县怀溪镇边垟村至**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略)的施工及管理。
101.04 标准与规范
第4条修改为:
4.当适用于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 应由监理人作出解释和校正, 并就此向承包(略)。若在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发生分歧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 本“项(略)
b. “通用技术规范”;
c. 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
d. 中华人民**国交通运输部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
e. 有关部门的规范和标准。
101.06 工程(略)
3.面积
第3条补充:
路面结构各层(底基层、基层(略))面积的计算宽度,分别按各层设计顶面宽度计算。
第102节 工 程 管 理
102.01 一般要求
1.开工报审表
将(2)款中“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改为“分部(项)工程(略)。
补充第5条:
5.承包人应按浙交〔(略)于印发《**省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省交通运输厅浙交〔(略)《**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规定(试行)》、交通运输部交质监发〔(略)《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市交通运输局温交〔(略)《关于印发**市公路建设工程标化工地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要求做好工地标准化、工艺标准化和管理标准化等工作。承包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备钢筋数控加工设备、钢筋笼点焊系统、智能张拉和真空压浆系统以及视频监控系统等。
102. 05 施工方法与质量控制
补充第1条,原第1、2、3、4条改为第2、3、4、5条,原第5条改为第9条:
1.承包人是工程质量责任的主体,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 控制有效”的质量自检体系, 严格(略)(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
补充第6、7、8条:
6. 承包人应重视质量通病的防治,对高填土不实(略)控措施。
7. 所有水泥混凝(略),均应使用混凝土拌和楼拌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送。对于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确实无法到达的涵洞工程、5m3以下的零星混凝土工程需要采用混凝土搅拌机就地拌和的,应事先做好试验、明确质量保证措施并报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所有浆砌工程(略),严格按(略)。
8. 上跨或下穿公路、重要管道等工程施工必须进行相关的方案编制,报监理人及发包人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102. 08 工程记录与竣工文件
第3条修改为:
3.承包人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65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省交通运输厅[****]138号发布的《**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省交通运输厅浙交[****]22号《**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全部工程完工后,在全部工程的交工验收45天前,承包人须按合同条款规定向发包人提交监理人认为完整、合格的竣工文件。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补充竣工资料,并在缺陷责任期满45天前提交。
补充第4条:
4.有关本工程的情况,承包人不能以任(略)。承包人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作为保密资料对待,没有发包人的批准,合同的任何部分不应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包括工程技术详图。承包人不得用工程照片作宣传,除非事先得到发包人书面同意。
102.13 安全保护与事故报告
3.(略)
补充第(4)款:
(4)承包人应根据浙交〔(略)关于在我省政府投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中推行安全质量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要求对全线配置安全生产所需的施工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并应做到施工现场监控无盲点,包括设备的配置、安装、维护、储存、备份管理及网络构筑等一切与此相关的作业,发包人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第6条修改为:
(略)节计量与支付规定办理,处理事故等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102.14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3)款修改为:
(3)第102.13小节安全生产费用按不低于投标价的1.5%以固定金额形式计人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中。第102.13小节所发生的施工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根据发包人要求配置安全生产所需的施工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并应做到施工现场监控无盲点,包括设备的配置、安装、维护、储存、备份管理及网络构筑等一切与此相关的工作,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安全设施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对工程(略),以总额计量。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略)
2.支付
102-1子目支付说明修改为:
102-1子目在承包人上报交(略)经审计后支付剩余50%。
102-3子目支付说明修改为:
102-3子目由发包人根据监理人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签字确认进行支付。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和支付按浙交〔(略)于印发《**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浙交监〔(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最新规定办理。
第103节 临时工程与设施
103. 01 一般要求
补充第8条:
8.工程施工过程中,(略)临时排灌体系的修建,避免工程现场的水害对沿线居**当地排水系统的干扰。
103.03 临时道路、桥涵
2.临时道路、桥涵
在第(3)款原(略):
施工便道路基应边线顺直,排水顺畅,并设简易路面,由专人负责养护并经常洒水,保证路面平整并防止积水、扬尘。
103.04 临时占地
补充第3条:
3.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到原使用标准与当地发生纠纷,导致发包人发生额外支出,发包人将从应付(略)。
103.05 计量与支付
1. 计量
第(2)、(3)款修改为:
(2)临时占地经监理人批准,以总额计量。
(3)临时供电设施架设、拆除、维修经监理人现场验收合格后以总额计量。
3. 支付子目
原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 目 号 子目名称 单 位
103-1 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费) 总额
103-2 临时占地 总额
103-3 临时供电设施架设、拆除、维修 总额
103-4 电讯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 总额
103-5 供水与排污设施 总额
第104节 承包人驻地建设
104.01 一般要求
补充第6条:
6.承包人驻地建设参照浙交〔****〕112号关于印发《**省普通国(略)1〕68号文《**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规定(试行)》、交通运输部交质监发〔****〕679号文《关于开展公路水(略)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承包人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按总额进行报价。
104.07计量与支付
2.支付
104-1 子目所(略),应在第1~3 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3 次等额支付;余下的10%应在承包人驻地建设移走和清除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时予以支付。
3.支付子目
原支(略):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104-1 承包人驻地建设 总额
第200章 路 基
第201节 通 则
201.02 材料
第1条修改为:
1.(略)
(1)土石方
在公路路基范围以内,除结构物基础开挖以外的所有土石方开挖作业定义为挖土石方。
(2)弃 方
非适用材料(包括场地清理的淤泥、腐植土、高液限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或保证路基及其它工程利用填筑之后剩余的并经监理人批准可弃的材料,且必须清运到公路用地以外的挖方为弃方。
(3)利用方
根据设计要求或监理人指示,路基挖方中的(略),用来填筑路基或其它填筑工程的为利用方。
(4)借 方
根据设计要求或监理人的批准,从公路用地范围外的借土场取得的适用材料,用来填筑路基或其它填筑工程的为借方。
(5)土石混合料
用于(略),是经开采(或利用)的,其粒径大于37.5mm的石块含量大于30%的土石混合料;其石块的最大粒径要求:路基顶面以下30cm范围内,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30~150cm范围内,不大于150mm;150cm以下,不大于层厚的2/3。
(6)透水性材料,主要为级配良好的砂砾、碎石和清宕渣等,其主要物理性指标符合表201-3的要求。
透水性材料物理力学指标表 表 201-3
项次 项目 上路床 其他部位
1 液 限 <28% <42%
2 塑性指数 <9% <12%
3 最小干容重 >1.9 >1.9
4 含泥量(即<0.075mm 颗粒含量) <5% <10%
5 最大粒径(mm) ≤50 ≤100
(7)素土
素土指液限小于50%、塑性指数小于26的天然土,要求有机质含量小于5%,粒径大于10m(略)。不得采用地表耕植土、淤泥及淤泥质土、杂填土直接作为素土使用。
201.03 一般要求
补充第4款,内容为:
4.爆破一般要求
(1)石方爆破作业应在事前14d做出计划和措施报监理人批准。
(2)由于爆(略),不另行计量。
第202节 场地清理
202.03 施工要求
1. 清理场地
补充第(5)款,内容为:
(5)承包人在新开挖清表时,必须将清除的表土进行分类集中存放,适用于后期绿化回填的表土应选择合适的地点存放,弃方部分按照203节弃方的处理相关要求执行,此项工作内容所发生的费用作为清表工作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2.拆除和挖掘
第(4)款修改为:
(4)拆除旧路面等所有指定为可利用的材料,都应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为了便于运输,可由承包人分段或分片,按监理(略),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自费妥善处理。
202.04 计量与支付
1. 计量
第(2)款修改为:
(2)挖除树根等作为清理场地的附属工程,费用含于清理现场单价中,不另行计量。
3. 支付子目
原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 目 号 子目名称 单 位
202-1 清理与掘除
-a 清理现场(含清除表土、回填压实、砍树挖根等) m2
202-2 挖除旧路面
-a 水泥混凝土路面 m2
第203节 挖方路基
203.03 施工要求
2.石方开挖
第(1)款内容修改为:
(1)承包人应(略),采用能保证边坡(略),必要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硬质岩石挖方路基应采用控制爆破、光面爆破、静态爆破、预裂爆破或机械破碎开挖。承包人(略),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及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相关的试爆工作,试爆后完善方案并报监理人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正常施工作业。
a.(略)
爆破前应该认(略),满足施工机(略),同时在每个作业点均须成立专门的应急抢险队,配备足够数量的施工机械和专业人员,爆破一完成,迅速清理边坡危石及万一抛撒到附近公路的渣石等。
主线交通基本不受干扰,实施石方爆破时,短时(略)
爆破产生的震动不能对周围建、构筑物产生破坏效应;
爆破飞石必须控制在安全范围内,确保附近公路的行车、人员及附属设施安全;
确保电力(略)。
b.控制爆破总体方案
爆破拟采用以毫秒微差非电雷管网络控制爆破为主,机械破碎为辅,边坡采用多层防护的综合爆破施工方案,以适应(略),满足不同厚度石方快速安全爆破的技术要求。
补充第(7)款:
(7) 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由经(略)。并应在爆破作业前7 天内将爆破专业人员名单和证书报监理人及相关部门审验通过。
补充第7条:
7. 深挖路堑(含高边坡)的施工
(1)深挖路堑(含高边坡)施工是路基工程中制约工期和存在边坡不稳定隐患的关键分项工程, 承包(略)。
(2)承包人在深挖路堑(含高边坡)开工前至少28天, 应根据路堑深度、长度、边坡高度、地形、地质、开挖断面、土方调配及弃方等情况,制订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计划报监理人批准,否则不得开挖。
(3)开挖前, 承包人应作好排水系统, 包括坡顶的截水沟及路堑两端的排水设施, 防止施工过程中地表水对边坡的冲刷。
(4)路堑边坡(含高边坡)应严格按图纸施工, 若实际地质(略)承包人应在确保边坡稳定的前提下, 及时提出坡(略)。
(5)路堑开(略),(略)与掘进工作面应妥善安排,做到运碴、排(略),以确保开挖顺利进行。
(6)石方路堑开挖, 应采用控制爆破, 严禁过量爆破,使边坡符合设计要求, 开挖后边坡上(略),凹凸尺寸不应大于100mm,否则应(略),修凿平整,以确保岩体稳定。由于爆破引起(略),不另行计量。
(7)对风化破碎的岩体,为确保边坡稳定,宜采(略),再用人工修凿,开挖后边坡防护要及时跟上,避免岩体长期暴露而坍方。
(8)石方路堑的路床顶面标高, 应符合图纸要求,只可适当超挖,不准高出, 以利路(略),适应路面内部排(略)。
(略)第7条规定实施,以防止两端填土发生不均匀沉降。
(10)承包人应对高路堑边坡加强稳定性观测,并进行动态监测,做好监测记录,随时掌握边坡稳定情况,并根据监测结果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路堑边坡施(略)。
203.05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1)款修改为:
(1)路基土石方开挖数量包括边沟、排水沟、截水沟,应以监理人(略)(原地面复测结果与设计图纸数量误差在±5%以内的,路基土石方数量不予调整,若复测结果超过设计图纸数量的±5%,则对超出或减少部分予以调整),按路线中线长度乘以监理人核准的横断面面积进行计算,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按挖土石方以立方米计量,计量时不分土方和石方,不论利用方和弃方,统称为路基挖土石方或改路、改河、改渠挖土石方。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调查确定或参照设计图纸的临时弃渣场,不论运距远近,运输费用全部计入相关子目中,不另计超运距运费。弃土场须按(略),上述项目及取得弃土场所需的费用均作为路基挖方的附属工作,均不(略),弃土场所采取的复绿、排水及防护等措施须通过相关部门的环评、水保、土地验收。
3、支付子目
原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 位
203-1 路基挖方
-a 挖土石方 m3
第204节 填方路基
204.02 填筑材料
补充第7款:
7.上路床透(略)(遇水软化的岩质不可采用,如泥岩等),其颗粒的不均(略)(或曲(略)),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含泥(略)。
204.04 施工要求
1. 一般要求
补充第(9)款:
(9)宕渣(土石混合料)必须在路基范围以外进行二次破碎,运至工地施工现场的宕渣必须符合规范粒径要求,严禁在路基范围内进行二次破碎。
204.06 施工要求
3.支付子目
原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 位
204-1 路基填筑(包括填前压实)
-a 换填土 m3
-b 结构物台背回填(级配碎石) m3
第206节 路基整修
206.03 施工要求
补充第13条:
13.路堤和路堑边坡整修时,应结合边坡防护结构形式及边坡绿化要求整修。
第207节 坡面排水
207.06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混凝土边沟、排水沟按图纸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不同圬工体积,以立方米计量。
3.支付子目
207-1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 位
207-1 混凝土边沟、排水沟 m3
第209节 挡 土 墙
209.06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1)款后补充以下内容:
混凝土压顶按实(略),以立方米计量。
3.支付子目
209-1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 位
209-1 砌体挡土墙
-a M7.5浆砌片石 m3
-b 砼压顶 m3
补充第216节:
第216节 路基不均匀沉降的防治
216.01 基本要求
1. 路基不均匀沉降是路基施工中存在的通病,主要是由于填层过厚、粒径过大、处理不当、压实不够等原因引起,承包人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承包人对标段内易产生不均匀沉降的路基,如横向半填半挖路段、纵向填挖交界路段、填河(塘)路段及高填土路段等敏感路段的填筑,必须摸清情况,针对各路段不同类型,按照设计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和措施,报经监理人审查批准后,认真实施。
3. 承包人应重视路基填料(土或宕碴)料源的选择和填筑材料的试验。路基填料的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应符合本规范表204-1要求。材料粒径必须控制在料场,严禁超粒径石块运到工地后再用人工解小。料源(借土场或利用方)确定后,应进行填方材料的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人批准。
4. 对标段内不同类型的路基填筑,必须先修筑试验路段,承包人应在开工前28天,用核准的填料铺筑长度不小于100m(全幅路基)的试验路段,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人审批。现场试验包括材料粒径、含水量;松铺厚度;压实设备的类型、组合方式;碾压遍数、碾压速度;压实度等。压实是路堤施工中最重要的环节,是重中之重。为保证路堤达到要求的密实度,承包人必(略)最主要任务。
216.02 施工要点
承包人除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204.04小节(略),对下列不同类型路段的路基填筑更应重视:
1. 横向半填半挖地段填方
(略)-7条的规定进行填筑。
2. 纵向路堤与路堑过渡段
承包人要重视纵向路堤与路堑过渡段的路基填筑,避免因填筑不当引起路基纵向的不均匀沉降而导致路基横向裂缝。要严格按照图纸的要求及本规范204.04-7条的规定进行填筑。
3. 水塘(河)地段填方
(1)要重视水塘(河)地段的路基填筑,避免(略),引起路基局部不均匀沉降而开裂沉陷。
(2)水塘(河)地段填方施工宜在干燥和雨量较少的季节进行。
(3)承包人应按图纸或监理人的要求,围堰抽水,清除(略),并用渗水性良好(略),然后进行填塘(河)部分路基的软基处理施工或正常的填筑(不需进行软基处理)。围堰应至少高出(略),不得有渗漏现象,同时要保证在整个施工期间处于完好状态。
(4)若设计采(略),抛石挤淤应按图纸或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抛填应从路堤中心成等腰三角形向前抛填,渐次向两侧对称(略),使淤泥向两侧挤出。当是单侧抛挤时,应从高侧向低侧抛投,并在(略),使低侧边部约有2m的平台顶面。抛石顶面一般在高于常水位50cm即可,而后用较小石块和碎石填塞垫平,用重型压路机(略)。
(5)当遇(略)(河)中情况时, 施工应注意拼填部位的填筑质量,除需清除塘(河)坎侧的树根杂草外,还应(略),拼填时随填**求挖出台阶,分层压实至设计要求压实度。台阶处可用人工或机夯压实,以保证拼填部位密实稳固。
(6)**路基施工时,原河道如需拓宽开挖及**侧路基防护等河道内作业,必须在路堤填筑前先行完成,严禁在路堤填筑期间抽干河中积水进行河道内作业。
(7)用土工合成材料加固的填河(塘)路段,土工合成材料及铺设层位必须按图纸所指示的要求执行。土工合成材料必须横跨并超出河(塘)岸线铺设,并满足图纸要求的最小锚固长度。
(8)承包人在水塘(河)地段填筑时,应及时设置稳定和沉降观测标桩,以便按规定时限进行观测。观测断面的设置间距不大于50m。
若路基只有一(略)(河)中,则沉降观测标桩应设置在左右路肩和路中心处。靠水塘(河)侧水平位移标设置于坡脚、护坡道外缘或监理人指定的位置,另一侧与正常路堤相同。
4. 高填方路堤
(1)承包人要重视超过5m以上的高填土的填筑,避免因填筑不当,压实不足引起路基不均匀沉降而局部开裂、沉陷。要严格按照图纸的要求及本规范204.04-6条规定的填方路堤进行填筑。
(2)高填土填筑除做好原地面的清理工作外,重点要抓住粒径、分层和压实三个主要环节,要严格控制石料的最大粒径,石料的最大粒径在底层(路床底面1.5m以下)不超过层厚的2/3;应采取措施分层填筑,分层碾压,一层厚度不超过30~40cm。
(3)足够的碾压是消除路堤固结形变的最有效方法。高路堤的固结形变历时较长,在固结过程中高路堤会产生不均匀沉陷,不均匀沉陷对路面是十分有害的。如路堤土的密实度接近重型击实试验法的最大干密度,则路堤一般不再产生固结形变。因此(略),完善压实工艺,以高标准进行路基的压实是保证路基应有强度和稳定性的一项最经济有效的技术措施,承包人(略),必须有详细的(略),报监理人批准后认真实施。
(4)高填方的宕碴路堤,宜利用雨天使其进一步密实和稳定。承包人应抓住气候条件进行碾压,每一碾压层内部和表面石块之间的空隙,应用碎石、石屑、砂砾和砂等材料填充,并用大功率的(略),以增加路基的密(略)。
216. 03 计量与支付
本节防治要点均应包含在各道工序中,不单独计量和支付。
第300章 路 面
第301节 通 则
301.03 一般要求
补充第6、7、8条:
6.材(略),通过检查承包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定。
7.路基交验
路面承包人进场后,监理人应督促路基承包人及时与路面承包人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中间交验工作。路基承包人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及时将复测结果上报监理人,监理人复核无误后,组织路基、路面承包人进行路基交验工作。
路基交验时,监理人、路基和路面承包人的项目总工及设计代表必须同时参加。复测过程中发现问题,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到位。路基交验合格资料必须经路基承包人、路面承包人、监理人三方当场书面确认,并及时归档。
若路基、路面为同一承包人,路基交验仍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承包人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将复测结果上报监理人,由监理人逐一检测,在检测结果(略),经双方书面确认,并将资料及时归档。
路基交验完成后,必须报经省市交通质监部门认可并抽检合格后,方可开始路面施工。
路基交验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挖方和填方路基的交验,第二部分为桥面(含**等)的交验。
路基交验时,首先要对填方路基的上路床的填料质量、挖方路基的换填料质量以及软土地基路段和桥头路基的月沉降量进行检查。上路床填料和挖方换填料必须采用透水性材料,最大粒径应小于10cm,分层厚度不大于20cm,路基顶层填筑厚度不得小于10cm;软土地基路段和桥头路基的月沉降(略)。
(1)填、挖路基交验
a.线形和外形尺寸 线形控制应根据设计提供的导线点,在加密后用全站仪检测路基中桩是否偏位;对主线及主线渐变段、互通区匝道按每十米一处检测几何尺寸是否合格。
b.纵面高程 水准点高程应闭合,精度必须满足规(略)。单幅路基每二十米检测一个断面,每个断面每五米检测一处,主线渐变段、互通区匝道高程检测频率应加密。严格控制路基顶面高程,路基表面严禁有贴薄层现象。
c.平整度、横坡 平整度用三米直尺按规范要求逐段检测;对填方路基、主线弯道路段、互通区匝道的横坡及边坡坡率应重点检测。
d.弯沉值 弯沉检测前,应对全线路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弹簧”路段必须进行换填。要求用重型压(略),再进行弯沉检测。凡是路基弯(略),必须由路基承包人进行处理,经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交验。
e.压实度 路面承包人在检测路基压实度之前,要求独立做标准密度试验,并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压实度检测。对压实度达不到要求的路段,要求路基承包人进一步碾压,直至达到要求。质监机构在对路基进行交工检测时,也应独立做标准密度试验,以切实加强对路基压实度的控制。
f.路基排水 要对路基排水完善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挖方路段及隧道进出口边沟深度、超高路段横向排水及中央分隔带排水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排水通畅。
g.上下边坡 要对下边坡亏坡和上边坡坍塌隐患进行检查,并在路面施工前处理完毕。
(2)桥面(含**)交验
a.平整度 平整度用三米直(略),平整度达不到要求的部位,必须进行打磨至合格并重新拉毛(抛丸、铣刨等)。
b.纵面高程 主要检测搭板及桥面的纵断高程。
c.横坡 对水(略),主线弯桥、互通区匝道桥应重点检测。
d.桥面水泥砼铺装层
(a)铺装层厚度及砼强度应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b)对桥面铺装(略),应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桥面连续设置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c)砼表面应清除浮浆(抛丸等),以确保与沥青面(略)。
e.桥面排水 桥面排水系统应完善,泄水孔标高应符合要求,并注意(略),对于不(略)。
8.已(略),如在路面施工过程中出现损坏(投保工程险项目除外),应由路面承包人负责。
第304节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略)小节内容修改为:
本项目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及底基层采用振动成型法施工。具体施工按照设计(略)术规范》(DB 33/T 836-****)进行施工。
304.01材料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及底基层优先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也可用于拌制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宜采用42.5或32.5的(略),快硬、早强和受潮变质水泥不得使用,水泥稳定碎石用水泥指标应符合表304-1的规定,其中初凝时间不得小于3h、终凝时间宜在6h以上。
水泥质量技术要求 表304-1
项目 细度 凝结时间 安定性 32.5抗压强度 42.5抗压强度
初凝 终凝 3d 28d 3d 28d
单位 % h h ---- MPa MPa MPa MPa
质量要求 ≤10 ≥3 ≥6 必须合格 ≥11 ≥32.5 ≥17 ≥42.5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中集料应采用反击式破碎机轧制的碎石,加工场的石料破碎机必须配备振动预筛喂料装置(筛网长度不小于2m)和吸尘装置,以减少集料中的泥土含量。其技术指标应符合**省地方标准《公路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振动成型法施工技术规范》(DB33/T836-****)的要求。
进场后按标化工地的要求分档堆放,技术指标(略)。
集料(略) 304-2
指标 单位 技术指标
粗集料 细集料
压碎值,不大于 % 25 -
表观相对密度,不小于 - 2.50 2.50
吸水率,不大于 % 3 -
坚固性,不大于 % 12 12
水洗法<0.075mm颗粒含量,不大于 % 2.0 15(石灰岩)
10(其它)
亚甲蓝值,不大于 % - 3.0
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
4.75~9.5mm
大于9.5mm % 25
15 -
软石含量,不大于 % 5 -
304.02 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和底基层必须达到强度要求,并具有足够(略)(温缩及干缩)变形和较强的抗冲刷能力,而且应该保证具有良好的施工和易性(集料离析较小)。基层、底基层其混合料采用骨架密实型,配合比设计时,采用振动试验方法成型试件,并以振动成型试件的最大干密度作为标准密度,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按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方法确定满足设计要求的配合比。
水泥稳定碎石(略)》(JTG E51-****)规定的标准方法进行试验,试件应在规定的温度(20±2℃)和湿度条件(相对湿度大于90%)下养生6天、浸水1天,7天无侧限抗压(略)。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应在混合料处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混合料压实度≥98%;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5.0~6.5MPa;混合料配合比试验应通过试验确定。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压实度≥96%,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4.0MPa。
采用振动试验成型的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其技术性能应满足表304-3的要求。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技术性能要求(振动成型条件) 表304-3
项目 设计强度() 施工用水泥剂量(%)
最大 最小
基层 5.0~6.5 4.5 3.0
底基层 ≥4.0 3.5 2.5
骨架成型基层与底基层碎石集料级配情况见表304-4。
骨架密(略)(振动成型) 表3(略)
通过(略)(方孔筛,mm)的质量百分率(%)
级配 31.5 19.0 9.5 4.75 2.36 0.6 0.075 液限 塑指
A 100 68~86 38~58 22~32 16~28 8~15 0~5 <28 <9
B 100 75~85 42~54 25~35 16~26 8~15 0~5 <28 <9
注:A为设计规范级配,B为工程设计建议级配。
基层、(略),其中4.75mm以下集料分为0~2.36mm、2.36~4.75mm两档,4.75mm以上集料根据实际情况可从9.5mm或19.0m(略)。集料宜按9.5(19.0)~31.5mm、4.75~9.5(19.0)mm、2.36~4.75(略).36mm以下四种规格分档备料。
在规定的水泥剂量范围内,强度如达不到设计要求,应采取调整级配和更换料源等措施,但不宜单纯采用提高水泥剂量的方式提高强度。
生产配合比进行调试时,应根据施工时的气候条件,通过试验确定混合料拌制用水量。
为减少基层裂缝,应做到三个限制:在满足设计强度的基础上限制水泥用量;在合成级配满足要求的同时限制细料、粉料用量(合成级配中小于0.075mm颗粒含量宜不大于5%);根据施工时气候条件限制含水量。
水泥稳定碎石在施工前应铺筑试验路段,长度为200~300m左右,拌和楼拌和、两台摊铺机梯队摊铺,一次碾压密实。拌和、摊铺、碾压各道工序的要求按现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略))和**省地方(略)B 33/T83(略))进行。
304.03 施工要求
1.水泥稳(略)。施工期的日最低气温应在5 ℃以上。
2.在雨(略),应特别注意气候变化,勿使水泥和混合料遭雨淋;夏季高温作业时,水泥温度(略) ℃。降雨时应停止施工,已经摊铺的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应尽快碾压密实并采取覆盖措施。
3.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施工时:
a.应严格控制水泥(略),其路拱横坡应(略)。采用流水作业法施工时,尽可能缩短(略),并不应超过水泥的初凝时间。
b.水泥稳定碎石底(略)。
c.应采用钢轮振动压路机和轮胎压路机组合的方式进行碾压。单层压实厚度宜为15 cm~20 cm, 应在混合料处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量(气候炎热干燥时,可大1%~2%)时进行碾压,直到满足规定的压实度要求。严禁用薄层贴补法进行找平。
d.碾压完成后应覆盖保湿养生,养生(略) 天;基层间、基层与面层间施工间隔不宜长于30 天。
4.水泥稳(略),在铺(略),应将下承层表面(略),宜撒布水泥净浆。振动成型法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必须按表304-5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评定。
5.承包人应配备足(略),开工前做好保养、试机工作,尽量避(略)。每个水泥稳定(略):
(1) 拌和楼 应配置产量大于500t/h的拌和楼,并与实际摊铺能力(根据实际车道(略))相匹配。为使混合料拌和均匀,拌缸要满足一定长度。至少(略),料斗上口必须安装钢筋网盖,筛除超出粒径规格的集料及杂物,料斗之间用挡板隔开,防止规格集料混杂。拌和楼的用水应配有大容量的储水箱。料斗、水箱、罐仓都要求装配高精度电子动态计量器,电子动态计量器应经有资质的计量部门进行计量标定后方可使用。
(2) 摊铺机 应根据路面底基(略),选用合适的摊铺机械。施工时(略)。要求两台摊铺机功能一致,最好为同一机型,而且机型较新,功能较全,以保证路面基层厚度一致,完整无缝,平整度好。
(3) 压路机 压路机的吨位和台数必须与拌和楼及摊铺机生产能力相匹配,至少应配备自重25t以上的振动压路机3台和25t以上轮胎压路机2台,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时间不超过2h,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4) 自卸汽车、装载机、洒水车,数量应与拌和设备、摊铺设备、压路机相匹配。
(5) 水泥(略) 由拌和楼生产能力决定其容量(1个80-100t或2个50t),罐仓内应配有水泥破拱器,以免水泥起拱停流。
304.04 质量检验
采用振动成型法施工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底基层应按表304-5(略)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的相应规定计算评定。
振动成型法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检查项目 表304-5
检查项目 检查频度 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 试验方法
基层 底基层
外观 随时 表面平整密实、不得有明显轮迹、裂缝、推挤等缺陷,且无明显离析 目测
压实度 代表值 每每车道处 98% 96% T****
极值 95% 93% T****
厚度 代表值 每每车道处 -8 mm -10 mm T****
极值 -10 mm -20 mm T****
平整度 每200米2处,每处连续10尺 8 mm 12 mm T****
纵断高程 每200m测4个断面 +5 mm,-10 mm +5 mm,-15 mm T****
宽度 每200m测4处 符合设计要求 T****
横坡 每200(略) ±0.3% T****
无侧限抗压强度 每(略)符合设计要求 附录BT****
注:①各检(略) F80/1-****的相应规定计算评定。
304.06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补充第(4)款:
(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时,为保证基层边缘压实度而必须做的基层施工立模、为增加粘结力而喷洒的水泥净浆费用,已包含在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报价之中,不另单独计量。
3.支付子目
304-1支付(略):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 位
304-1 水泥(略)
-a 厚200mm m2
第308节 透层和黏层
308.03 施工要求
删除第1条原内容,修改为:
1.准备工作
(1)准备浇沥青的工作面,应用强力清扫车彻底清除基层表面杂物,并用空(略),保持工作面整洁而无尘埃。监理人应对已准备好的工作面进行检查,在未批准前不得喷洒沥青材料。
(2)检查基层表面裂缝情况,对基层裂缝应进行如下处理:
a.裂缝严重的路段应对基层进行返工处理;
b.裂缝不(略),按下列原则处理:
(a)缝宽超过5mm的裂缝,应先用空压机吹净裂缝中的浮灰,再用改性乳化沥青进行灌注,最后粘贴专(略)(或聚(略))。
(b)缝宽小于5mm的裂缝可直接粘贴专用防裂贴或铺设玻纤土工格栅(或聚酯玻纤布)。
(c)玻纤土工格栅(或聚(略))的铺设宽度应不小于1m,铺设前应先在基层表面喷洒改性乳化沥青,以保证粘结牢固,铺设后应采用U型钉加以固定。
5.喷洒
删除第5款原内容,修改为:
a.检查基层顶面
下封层施工前,应检查基层顶面浮浆是否清除、浮灰是否吹净、裂缝是否已处理完毕,表面是否干燥。
b.施工碾压
半刚性基层上的透封层沥青采用 SBS 改性(略),碎石粒径采用 2.36~4.75mm,施工技术按**省交通厅浙交[****]235号文的要求执行,并采用沥青同步碎石撒布的施工工艺。
同步碎石撒布车:应具备给料、拌和、摊铺和计量等功能,具有智能控制沥青和石料用量的系统,能准确调节和控制碎石的撒布量和均匀性;具有先进合理的沥青温度控制系统,保证沥青喷洒和碎石撒布高度一致、精度高、洒布均匀。
(a) 施工前,在基层养生期结束后即对基层顶(略)空压机清理干(略)骨料外露。
(b)在保证基层表(略),用智能型沥青和碎石同步撒布车进行透封层施工,行驶平稳、匀速,宜控制在60~70m/min之内。沥青和碎石料撒布后,应立即用轮胎压路机进行碾压2~4遍,碾压速度宜控制在2.5k(略),整个碾(略)。
(c)同步碎石主要技术参数:改性乳化沥青纯沥青用量应采用0.9~1.0kg/m2;集料撒布数量宜为5~8m3/****m2;具体透封层根据试验效果确定。
(d) 碾压完毕后封(略),等水分蒸发后方可低速开放交通;养护7天后方可摊铺沥青路面下面层。
c.注意事项
洒布沥青和撒布集料应做到均匀,并用总量校核施工用量;
沥青表处下封层在正式施工前应按以上要求做好试验路段,质量检查合格后,写好(略),经批准后才(略)。
碾压结束后应采取硬隔离封闭交通,7天后方可允许车辆慢速通行,行车速度(略),严禁在下封层上进行急刹车或停车掉头。
d.下封层质量检查
透层+下封层施工阶段的质量检查方法及检验标准详见表308-1。
下封层质量(略) 表308-1
项目 检查频率 质量要求或允许误差 试验方法
沥青量 每半天1次 在规(略) 称定面积收取的沥青量
集料量 每半天1次 在规定范围内 用集料总量与撒布面积算得
渗水试验 1处/****m2 渗水量<5m(略) 用渗水仪,每处2点
刹车试验 1处/****m2(仅试验段做刹车试验) 沥青(略) 7天后用BZZ-100标准汽车以50km/h车速急刹
外观检查 随时全面 外观均匀一致,用硬物刮开下封层观察,与基层表面牢固粘结,不起皮,无油包和基层外露等现象,无多余乳化沥青
补充第6、7、8、9条,原第6条改为第10条:
6.黏层施工
(1)沥青路面下面层与中面层之间、中面层与表面层之间均应喷洒黏层沥青。
(2)各面层之间黏层沥青喷洒数量折算成纯沥青为0.2~0.3kg/m2,对于隔年施工的面层应取高限;未施工防(略)
(3)应用智能型沥青洒布车喷洒SBS改性乳化沥青,洒布车应有良好的计量设施,确保均匀地按规定数量实施喷洒。
(4)为防止黏层沥青发生粘轮现象,沥青面层上的黏层沥青应在面层施工2~4天前洒布,确保乳化(略)。在此期间应做好交通管制,禁止任何车辆行驶。
(5)黏层沥青施工每天上午、下午各检测一次洒布量,并随时外观检查洒布的均匀性。
7.透层施工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浙交[****]235号)要求,半刚性基层上的透层和下封层改为一层实施。
8.防水粘结(略)
采用抛丸方式对(略),应清除浮浆,提供一(略)。防水粘结层采用改性乳化沥青,一般桥梁桥面防水层用量0.3~0.5kg/m2,采用智能型沥青洒布车洒布。特大桥梁桥面防水粘结层采用热喷改性沥青+碎石防水粘结层,改性热沥青用量为1.0~1.2kg/m2。
9. 沥青同步碎石施工工艺
为提高沥青路面耐久性、防透水性,**(略),方便日后路面养护,沥青路面透封层、桥梁防水粘结层均采用沥青同步碎石工艺。
主要工艺要求:
(1)同步碎(略)。
(2)碎石撒布后,应立即(略),不得洒水、随意刹车或掉头。
(3)撒布时,相邻撒布带间有一定量的重叠,横向重叠为10~15cm,纵向重叠为20~30cm。
(4)封层顶禁止载重车通行。
308.04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1)款后补充:
因施工需要而增加喷洒的工程量所产生的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第309节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309.02 材料
4.沥青
第(1)点修改为:
(1)使用的沥青材料应为进口道路石油沥青。品牌选用韩国SK、新加坡(埃索)或相当于。
309.06 计量与支付
3.支付子目
309-1支(略)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 位
309-1 细粒式沥表混凝土
-a 厚50mm m2
第400章 桥梁、涵洞
第401节 通则
401.02 一般要求
8.安全技术措施
第(1)款修改为:
(1)桥梁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并经有(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第402节 模板、拱架和支架
402.04 模板、拱(略)
第3条修改为:
3. 桥墩立柱的外露部分必须采用整体式大型组合钢模,以确保墩柱的外观质量;墩柱高在5m以下(含5m)应采用一节,5m以上时,在尽可能减少接缝要求下,根据墩柱高度均匀分层。整体式组合钢模及高墩柱(10m以上)模板设(略)。
梁及墩台帽的突出部分,应做(略),以便脱模。并按图纸所示或监理人指示,在结构物的某些部位设置凸条或凹槽的装饰线。
第5条修改为:
5. 模板内应无(略),保证模板内侧色泽均一。要拆除和需(略),表面必须清除干净并及时涂以均匀薄层的脱模剂。脱模剂或其它相当的代用品,应具有易于脱模的性能,并使(略)。严禁使用废机油(略)。
钢底模厚度不得小于6mm,接缝必须经过打磨处理,确保结合紧密。
补充第13条:
13.本条所述的内芯模是指跨径小于35m的空心板或小箱梁制作时所使用的芯模。芯模必须使用钢板制作芯模或钢管芯模,充气胶囊芯模不宜采用。芯模的制作与安装要求如下:
(1)在浇筑空心板混凝土过程中,要采取切实可行(略),防止“芯模” 上浮,以确保空心板(略),其允许偏差为(+5,-0mm)。
(2)为确保空心板底板混凝土的厚度和密实度,必须在底板混凝土浇捣完成后再安放芯模;严禁先放芯模后浇混凝土,以免底板混凝土厚度不足和无法震实而产生纵向裂缝。底板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0mm)。
(3)钢管芯模,由表面匀直、光滑的无缝钢管制作,适用于空心直径不大于300mm的空心板梁施工,一般由两节组成,混凝土终凝后,从板梁的两端的堵头板将芯模轻轻转动,防止与混凝土粘结。
第403节 钢 筋
403.08 计量与支付
3. 支付子目
原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 目 号 子 目 名 称 单 位
403-1 基础钢筋(包括灌(略))
-a 钢筋 kg
403-2 下部结构钢筋
-a 钢筋 kg
403-3 上部结构钢筋
-a 钢筋 kg
403-4 附属结构钢筋
-a 钢筋 kg
将“注:(略)
注:附属结构包括缘石、人行道、防撞墙、栏杆、护栏、桥头搭板、枕梁等构造物,其所用钢筋,均列入403-4项内。抗震挡块、支座垫块所用钢筋均列入403-2项内。
第404节 基础挖方及回填
404.04 计量与支付
1. 计量
第(1)款修改为:
(1)基础挖方应按下述规定,取用底、顶面间平均高度的棱柱体体积,经监理人验收合(略)。基础挖方不分土石方,也不分干处及水下。 基础底面、顶面及侧面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基础挖方底面:按图纸所示或监理人批准的基础(包括地基处理部分)的基底高程线计算。
b.基础挖方顶面:按监理人批准的横断面上所标示的原地面线计算。
c.基础挖方侧面:按顶面到底面,以超出基底周边0.5m的竖直面为界。
3、支付子目
原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 目 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404-1 基础挖土石方 m3
第405节 钻孔灌注桩
405.03 材料(略)
补充第4条:
4.检测声测管采用无缝钢管,壁厚必须符合(略)。
405.04 钻孔
第 2条第(1)款修改为:
(1)护筒应采用钢板制作,其材质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补充第 2条第(11)款:
(11)在不良地基(略),若采(略),不得用任意提高泥浆密度的方法来避免坍孔,而应采用提高护筒高度,并相应提高护筒内的水位的方法来预防塌孔。
405.06 钻孔工序
补充第5条:
5.嵌岩桩钻孔至岩层后,要加密取渣频率,并保存渣样,以正确判定岩层变化,确定嵌岩深度。
405.07 清孔
补充第4条:
4.钻孔灌注桩清孔过程完成后,应采取措施对钢护筒内壁附着的泥浆等进行清理(例如:在钻杆上安装完整断面钢刷并利用钻杆旋转清扫)。清理完成后,应迅速下放钢筋笼,随后浇筑桩身混凝土。
405.08 钻孔(略)
第 1、3条内容修改为:
1. 钻孔在终孔后,对孔径、孔形和倾斜度,应采用符合要求的专用测孔仪器测定,检测结(略)。
3.钻孔应符(略),当图纸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表 405-2 的允许偏差及《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的相关规定。
405.09 钢筋骨架
第 2、3条内容修改为:
2.钢筋骨架应有足够的强劲内撑架,图纸无规定时,螺旋筋与主筋宜采用交叉点焊固定,防止钢筋骨架在运输和就位时变形,在钢筋(略),防止混凝土灌注过程中钢筋骨架上升。支承系统应对准中线防止钢筋骨架倾斜和移动。
3.钢筋骨架上应事先安设控制(略)以等距离绑在钢筋骨架周径上,其沿桩长方向的间距不超过2m,横向圆周不得少于4处。但图示者除外。混凝土垫块的形状应做成中心留孔的预制圆板,便于穿挂在骨架的箍筋上;或者采用其他有效方法以保证图纸要求的保护层得到满足。钢筋骨架底面高程允许偏差为±50mm。
补充第5、6条:
5.桩基钢筋骨架入孔前应严格自检、报检,每节骨架(略),标明墩号、桩号、节号,仔细检查每节钢筋骨架的各项指标:直径、根数、间(略),每次骨(略)。
6.(略),钢筋直径≥25mm,采用机械连接,各类接头(略)(JGJ 107)的规定,同时需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的相关规定。
405.13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1)款修改为:
(1)钻孔灌注桩以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的数量,按不同桩径(略),桩长计量应自图纸所示或监理人批准的桩底高程至承台底或桩间系梁底。对于与桩连为一体的柱式墩台,如无(略),则以桩位处地面线为分界线,地面线以下部分(略),若图纸有标识的,按图纸标识为准。未经(略),由于超钻而深于所需的桩长部分,不予计量。
本项目钻孔灌(略),也不分施工工艺,也不论地质情况是否变化,其单(略)。同时不会因地质变化引起桩长变化而进行单价调价。
3.支付子目
405-1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405-1 钻孔灌注桩
-a φ800mm m
第410节 结构(略)
410.01 范围
本小节补充第3条:
3. 承包人应按**省交通运输厅浙交【****】153号《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的通知》规定防治混凝土质量通病。
410.08 混凝土拌和
2. 拌和
第(2)款修改为:
(2)承包人(略),拌和能力满足(略),不允许在工地现场单独拌和。应使用经过监理人批准的类型和容量的搅拌设备。大型及特大型桥梁施工用拌和设备应能自动控制混合料的配合比、水灰比以及自动控制进料(各集料、水泥、水及各种混凝土外加剂)和出料,并自动控制混合料的拌和时间。所有搅拌设(略),任何不符合规格或有缺陷的搅拌设备均不得用于混凝土的拌和,并须撤出工地。
410.11 各类混凝土(略)
1、基础及墩、台
第(1)款修改为:
(1)一般基础及墩、台混凝土浇筑
a.浇(略),应对地基进行清理和处理:
(a) 基底为非粘性土或干土时, 应将其润湿。
(b) 基底为岩石时,应先将岩石润湿,铺一层厚2~3cm水泥砂浆,并在水泥砂浆凝结前浇筑第一层混凝土。
b.一般基础及墩台混凝土,应在整个平截面范围水平分层进行浇筑;当平截面过大,不能在前层混凝土初凝或能重塑前浇筑完成次层混凝土时,经监(略),可分块浇筑。分块浇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分块宜合理布置,各分块平均面积不宜小于50m2;
(b)每块高度不宜超过2m;
(c)块与块之间的竖向接缝面应与基础平截面短边平行,与平截面长边垂直;
(d)块与块之间(略),上下层混凝土间的竖向接缝应错开位置,并按施工缝处理;
(e)埋置式结构基础施工前,应按图纸要求处理地基,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图纸要求。
c.除了本条规定的要求外,未涉及部分仍按本规范有关的施工要求进行。
补充第9条 空心板铰缝混凝土浇筑
9. 空心板铰缝混凝土浇筑
(1)空心板铰缝混凝土是空心板(略)部位,承包人必须认真对待,精心浇筑。
(2)空心板安装前,板侧面(铰缝)应全部凿毛洗净。
(3)空心板安装后,板底铰缝下应设底模(严禁塞水泥袋纸代替),以防漏浆。
(4)铰缝中杂物、碎屑必须清理干净,铰缝钢筋应(略)。
(5)浇筑混凝土前,铰缝应用水润湿。
(6)铰缝应按设计要(略),并用插钎细心捣实。
(7)铰缝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养生,养生期间严禁堆放建筑材料或通行车辆。
(8)除非监理人批准,铰缝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值前,不得施工桥(略)。
410.15 混凝土表面的修整
补充第9条,内容为:
9.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的规定:上述混凝土表面的任何修整,均要在交工验收(质量鉴定)后才可由监理人批准实施。
410.19 质量检验
补充表410-40,内容如下:
预制管节检查项目 表410-40
项 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略)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JTG F80/1—****附录D检查
2 内径(mm) 不小于设计 用尺量
3 壁厚(mm) ≥-3 用尺量
4 顺直度 矢度(略).2 % 沿管节拉线量(略)
410.20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补充第(5)款:
(5)混凝土下部结构中,若有粗料石镶面,不单独计量,其工程数量和费用均包含在对应的工程子目中计列。
3. 支付子目:
410-1、410-2、410-6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 目 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410-1 混凝土基础(包括支撑梁、桩基承台,但不包括桩基) m3
410-2 混凝土下部结构 m3
-a C25 m3
410-6 现浇混凝土附属结构 m3
将“注:(略)
3.子目号410-6及410-7混凝土附属结构包括缘石、人行道、防撞墙、栏杆、护栏、桥头搭板、枕梁,按其种类及混凝土等级分列子项。抗震挡块、支座垫块在混凝土下部结构相应的盖梁或墩台帽混凝土中计量。
第411节 预应(略)
411.02 一般要求
1. 预应力系统
补充第(4)、(5)款:
(4)所有预应力张拉(含压浆)工作,必须有监理人在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理,并在原始记录上签字。承包人应在 14d 内向监理人报送记录复印件。张拉作业均须采用智能化设备,压浆作业均须采用真空压浆。
(5)预应力(略)(FIP)《后张预应力体系的验收建议》的要求。施工方法按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桥梁预应力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浙交【****】125 号)及《**省公路桥梁预应力孔道压浆技术指南》(浙交【****】23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预应力管道采用塑料波纹管,应满足《预应(略)(JT/T529(略))的要求。锚下螺旋筋必须(略),张拉采用智能张拉工艺。预应力筋张拉完后,应在24h 内进行孔道压浆工作,压浆采用真空吸浆法技术施工,采用专用压浆料(略),要求浆液无泌水,充盈度合格,确保压浆质量。管道应考虑设置检查孔,压浆后应通过检查孔检查压浆的密实情况,如有不实,应及时进行补压处理。
补充第4条:
4、混凝土构件预制还应满足**省交通运输厅浙交[(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构件预制管理的通知》和**省交通厅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桥梁预应力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浙交【(略)等的要求。
411.04 预应力钢材的搬运、存放和保护
3.保护
补充第(3)、(4)款:
(3) 预应力筋安装在管道中后,管道端部开口应密封以防止湿气进入,外露部分设置保护套。采用蒸汽养生时,在养生完成之前不得安装预应力筋。
(4) 任何情况下,当在安装有预应力筋的构件附近进行电焊时,对全部预应力筋和金属件均应进行保护,防止溅上焊渣或造成其他损坏。
411.05 预应力钢材的加工和装置
2.钢绞线的制作
补充第(3)款:
(3) 钢绞线应对号穿入塑料波纹管内,同一孔道穿束应整束整穿或用穿索机将钢绞线逐根穿入。孔道内应畅通,无水和其他杂物。
411.07 预应力混凝土的浇筑
第3条修改为:
3.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在移动模架上浇筑
(1)承包(略)工艺流程报请监理人批准。
(2)移动模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模架应(略),模架长度、模板尺寸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3)移动模架应利(略),在施工时能确保质量和安全。在任(略),移动模架抗倾覆系数不得小于1.3。
(4)移动模架的模板应符合本规范第402节要求,移动模架的底模应设置预拱度。预拱度应计入模架主梁荷载作用后的弹性变形影响,此弹性变形值应根据梁的刚度和混凝土实际密度计算。
(5)移动模架的制梁的支座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416节的规定。活动支座安装,除根据(略),还应计入混凝土梁在预应力作用下的梁长压缩量。
(6)箱梁外、内模板在滑动就位时,模板平面尺寸(略)。
(7)梁体混凝土应采用泵送混凝土连续浇筑,并应在初凝时间内一次浇筑完成。分段浇筑的工作缝,必须设在弯矩零点附近。浇筑新混凝土前,施工缝表面应凿毛,并刷洗干净。
(8)混凝土内预应力筋管道、钢筋、预埋件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03节(略)
(9)除非监理人批准,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图纸规定值之前,不得张拉预应力筋及移动模架。
(10)预应力张拉时混凝土强度和弹性模量应符合图纸要求,张拉顺序应符合图纸要求,在分批张拉时应注意梁体的反拱度是否与计算相符,不得出现由于移动模架主梁反弹而导致混凝土梁体上翼缘超拉应力。
本技术规范表410-32。当箱梁顶面不铺筑水泥混凝土面层,而直接铺筑沥青面层时,表中(项次7)平整度应按基层顶面要求进行控制,若不宜用平整度仪,经监理人批准,可用3m直尺检测,其频率为每1(略)(单幅)段不少于3处×3尺,平整度偏差为h(略)(合格率70%以上)。
411.10 孔道压浆
删除本小节原内容,修改为:
1.一般要求
(1) 承包人须采用真空辅助灌浆工艺进行孔道灌浆,浆体材料应(略),掺量通过试验确定。
浆液性能指标须达到《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略)条的相关规定要求。
(2) 为使水泥浆达到(略),可在浆体中加入化学添加剂,添加剂应具有减水、缓凝、微膨胀和增加浆体和易性等作用,但不得含有对预应力筋和水泥有损害的物质,尤其不得含有氯化物和硝酸钙等腐蚀性介质。另外,添加剂中所含的膨胀成分严禁含有铝粉。
(3) 浆体混合料的配比试验及浆体性能试验,其试验方法应按《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 ****-****)和《公路桥涵施(略)(JTG/T F50-****)附录C3~C7进行测试;真空灌浆添加剂的检测方法及性(略)剂》(JC476-****)的要求,并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人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4) 水泥浆的强度应符合图纸规定,图纸(略),应不低于35MPa。
(5) 水泥浆应由精确称量的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低碱硅酸盐水泥或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和水组成。所用水泥龄期不超过一(略)
2.(略)
(1)搅拌机的转速应不低于****r/min,搅拌叶的形状应与转速相匹配,其叶片的线速度不宜小于10m/s,最高线速宜限制在20m/s以内,且应能满足在规定时间内搅拌均匀的要求。
(2)压浆机应采用活塞式可连续作业的压浆泵,不得采用风压式压浆泵进行压浆。
(3)真空泵应能达到0.10MPa的负压力。
(4) 压力表在第一次使用前及此后监理人认为需要时应加以校准。所有设备在压浆操作中至少每3个小时用清洁水彻底清洗一次,每天使用结束时也应清洗一次。压力表的最小分度值应不大于0.1MPa,最大量程应使实际工作压力在其25%~75%的量程范围内。
3.压浆
(1) 张拉施工完成后,**冲洗,高压风吹干,然后封锚,抽真空,压浆,搅拌机(略)。
(2) 压浆时,每一工作班应留取不少于3组尺寸为40mm×40mm×160mm的试件,标准(略),进行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试验,作为质量评定的依据。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的规定执行。
(3)真空吸浆的管道在24h不得受振动,压浆过程中及压浆后48h内,结构或构件混凝土的温度及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否则应采取保温措施,并应按冬期施工的要求处理,浆液中可适(略),但不得掺用防冻剂。当环境温度高于35℃,压浆宜在夜间进行,水泥浆温度不得超过32℃。
(4) 管道压浆应尽(略)立即进行,一般不得超过3d,其应在48h内完成压浆,否则应(略)。必须在监理人在场,才允许进行管道压浆,压浆时,对曲线(略),从抽真空端排出浆体,直到流出的稠度达到注入的稠度。对结构或构件中以上下层设置的孔道,应按先下层后上层的顺序进行压浆。同一管道的压浆应连续进行,一次完成。
(5) 水泥浆自调制至压入孔道的延续时间,不宜(略),水泥浆在使用前和压注过程中应保持流动状态,不得通过额外加水增加其流动度。
(6) 按真空辅助压浆工艺,当浆体从孔道抽真空端流出时,应在孔道两端进行排废作业,然后保持一个不小于0.5MPa的稳压期,稳压期保持时间为3~5min。压满浆的管道应进行保护,使在一天内不受震动。在压浆后两天,应检查注入端及出气孔的水泥浆密实情况,需要时进行处理。
(7)管道采用真空吸浆法压浆,在施工前,应对真空吸浆工艺进行必要的试验,并制定管道压浆施工方案及详细说明报请监理人审查,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8)真空吸浆工艺的技术条件应符合如下要求:
a.预应力管道及管道两端必须密封;
b.抽真空时管道内真空度(负压)控制在-0.06~-0.1MPa之间;
c.对水平或曲线孔道,管道压浆的压力宜为0.5~0.7MPa;对超长孔道,最大压力不宜超过1.0MPa,对竖向孔道,压浆的压力宜为0.3~0.4MPa。
d.浆体强度:(略)
(9)承包人应按经监理人批准的压浆施工(略)
(10) 承包人应具有完备的压浆记录,包括压浆材料、配合比、每个管道的压浆日期、搅拌时间、出机初始流动度、浆液温度、环境温度、压浆压力、稳压压力及时间、试块强度、障碍事故细节及需要补做的工作。这些记录的抄件应在压浆后3d内送交监理人。
411.12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5)款修改为:
(5)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梁板封锚混凝土及端(略)。空心板端头洞内的封堵混凝土作为空心板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临时支座作为混凝土梁板安装的属于工作,不另行计量。
3.支付子目
411-5、4(略):
子 目 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411-2 先张法预应力钢绞线 kg
411-8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上部结构
-a C50混凝土(空心板) m3
第415节 桥面铺装
415.03 施工要求
1、一般要求
第(6)款修改为:
(6)桥面铺装应在两(略),同一连续段桥面尽可能不设纵和横向施工缝;铺装钢筋的高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定位,特别是设置高程控制模板和振捣梁导轨时,不得将钢筋下压。具体施工方案和控制方法应切实可行,并得到监理人的批准。
415.05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1)款修改为:
(1)桥面铺装应按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数量,分别按不同材料(略),以立方米计量。由于施工原因而超铺的桥面铺装,不予计量。
3.支付子目
415-2、415-3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 目 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415-2 水混混凝土桥面铺装(C30,厚13cm) m2
415-3 沥青油毡防水层 m2
第419节 圆管涵及倒虹吸管
419.07 计量与支付
3.支付子目
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 目 号 子目名称 单 位
419-1 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φ..mm)
-a φ750mm m
-b φ****mm m
第420节 盖板涵、箱涵
420.05 计量与支付
3.支付子目
支付(略):
子 目 号 子目名称 单 位
420-1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
-a 1.5m×2m m
420-2 钢筋混凝土箱涵
-a 6m×3.65m m
补充第422节:
第422节 桥头跳车的防治(补充)
422.01 基本要求
1. 桥头(含**、涵洞)跳车是桥、路衔接处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通病。主要是由于引道软基处理不力、台背路基压实不足、桥头搭板设置不当及伸缩(略)。
2. 承包人应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详细制订有关预防桥头跳车的各项施工作业计划,落实专人专管责任,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制订(略),明确质量检查制度,并报监理人批准。
3. 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工作。两侧边(略),排水畅通,桥台处路堤下部设置的排水盲沟系统完整到位,材料不受污染。
422.02 施工要点
1. 引道软基处理
(1)认真清理引道原地面并做好排水工作。
(略)小节规定办理。
(3)对用排水处理的引道软基, 必须确保引道路堤的预压期,以充分发(略),减少(略)。
2. 台背路基填筑
(1)台背填土应根据设计要求,除严格按本规范第200章第204.04-9条结构物处的回填规定办理外,还应:
(2)确保台背填料粒径不超过图纸和规范规定,并具有一定级配,填筑材料应经监理人批准。
(3)确保台背填筑(略),台背填筑压实(略)。承包人应配备(略)。填筑应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分层,每填一层,碾压一层,检测一层,压实度经监理人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填筑上一层。
(4)在填筑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填筑速率,防止路堤失稳。特别是纵向*(略)以及(略)。
(5)为确保(略),桥台基桩施工尽可能避免二次开挖,承包人应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提出具体的施工设计报经监理人批准。
(6)若必须进行两次开挖,则应做好两次(略)。开挖断面尺寸应按设计要求开挖并放样,开挖材(略),应适当远离。靠路堤端按设计图纸以台阶形式向下开挖。开挖分两次,第一次开挖至砂砾层顶面以上一层填土顶面(以保(略)),待桥台桩柱施工后,清除桥桩施工的一些杂土杂物,然后再作第二次开挖,挖去靠桥台侧砂砾层顶面原填土,设置盲沟排水系统,再按设计要求的材料和路堤结构进行回填。回填材料的粒径和分层填筑厚度要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回填区(略),对于紧靠台背处和与原路堤拼接部位,应配合使用小型机具或人工辅助夯实。
(7)台背路基填土采用土工合成材料加筋时,应根据图纸要求按照本规范第200章第205.03-3(12)款规定办理。
(8)台背路基应按图(略),做好台背排水。
(9)桥头锥(略),以避免由于沉降而使锥坡裂缝变形。
3. 桥头搭板设置
(1)搭板应在路基填筑预压期完成并基本稳定后,经监理人批准方可施工。
(2)搭板基面应平整,垫层应密实,垫层可采用与路面基层相同的半刚性材料填筑和压实。搭板顶面标高可与路面基层顶面标高持平,以确保搭板顶面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
(3)搭板施工(钢筋和混凝土)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本规范第403节及第410节规定办理。
(4)为防止工后沉降导致搭板底面脱空而断裂或沉陷,承包人(略),在每幅搭板(略),以便于日后压浆填实搭板基底。
4. 伸缩缝施工
(1)桥台伸缩缝施工,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本规范第417节规定办理。
(2)桥台台帽上伸(略),防止错位、漏筋。
(3)桥台台帽以及背顶标高不准高出设计标高。伸缩缝混凝土应采用钢纤维混凝土,并应(略),与桥头路堤沥青混凝土顶面标高持平,结合严密无缝隙。
422.03 计量与支付
本节防治要点均应包含在各道工序中,不另(略)。
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第601节 通 则
601.02 一般要求
2.道路交通标志
第(1)、(2)款修改为:
(1)道路交通标志(略)(GB****-****)和《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杆》(GB/T(略))的规定进行。
(2)道路交通标志的反光方法及反光膜级别,应符合图纸规定(本规范中的Ⅴ类反光膜即原来的一级反光膜),如无规定时,应根据不同道路等级和标志类型,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及《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杆》(GB/T****-****)的规定办理。
补充第(4)款内容:
(4)道路交通标志各类型的首件应征得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批(略)。
3.道路(略)
本条修改为:
道路交通标线包括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应按图纸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的规定设置。
补充5~10条:
5.混凝土护栏见本规范第400章第410.11小节的有关规定。
6.本章未包括的其(略),可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规范由监理人另行制定验收评定标准。
7.交通工程设施产品必须经监理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外购产品必须(略),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经承包人检验、监理人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9.安全设施(略),必须进行防护处理。
10.构件用螺栓组合时,螺栓、垫圈的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具有防盗结构并须拧紧。
第602节 护 栏
602.02 材料
3.波形梁钢(略)
第(9 )款后补充:
螺栓、螺母等紧固件和连接件在防腐处理后,必须清理螺纹或进行离心分离处理。
602.07计量与支付
3.支付子目
602-2、602-5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子 目 名 称 单位
602-2 单面波形梁钢护栏 m
602-5 波形梁钢护栏起、终端头
-a 分设型圆头式端头 个
第604节 道路交通标志
604.04 质量检验
3.外观鉴定
补充第(4 )款内容:
(4)标志板面应无划痕、气泡、裂缝、褶皱、变形、凹凸不平等缺陷。
604(略)
1.计量
在第(1)款后补充:
计价中包括基础开挖、基底处理,基础混凝土浇筑(含钢筋、底座法兰盘、预埋件),立柱、门架制作、安装(含加劲法兰盘、各种组装件),以及标志板面制作、安装(含滑槽、标志板、反光膜、图形符号等)、劳力、设备、运输等一切费用。
第(2)款修改为:
(2)里程碑、百米牌(桩)和公路界碑、防撞桶、橡塑安全设施等均应按图纸埋设就位,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数量以个为单位计量。工作内容包括基础开挖或锚固支撑件设置,以及碑、牌制作安装。
第605节 道路交通标线
605.04 质量检验
1.路面标线
(3)外观鉴定
补充第 e 项内容:
e.标线应无气孔、变色、龟裂、剥落、玻璃珠沉降,凹凸不平等现象。
第 四 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县怀溪镇边垟村至**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略)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 (略)
(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略)或附有(略)的授权委托书
(一)(略)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2)主要工程项(略)
(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工程质量管理(略)
(5)安全生产管理(略)
(6)文明(略)
(7)项目(略),事故应急预案
(8)设备采购计划
(9)培训方案
(10)测试及试运行方案
(11)售后服务方案
(12)其他应说明的事项以及相应的图表
五、(略)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投标人企业(略)
(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四)财务状况表
(五)正在施工的和(略)
(六)诚信系统信息表
(七)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
(八)履 约 行 为 表
八、承诺函
九、投标(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 **县怀溪镇边垟村至**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略) 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愿意按报价函中的投标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 个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目标达到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略);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略)。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略)后,在(略)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略)。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略)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略)
(略)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略)
(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目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缺陷责任期 1.1.4.5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2 逾期交工违约金 11.5 ****元/天
3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1.5 (略)
4 提前交工的奖金 11.6 / 元/天
5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11.6 (略)
6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16.1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2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7 开工预付款金额 17.2.1 (略)。
8 材料(略) 17.2.1 本项目不适用
9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17.3.3(1) (略)
10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17.3.3(2) 按同期中(略)(含六个月)短期贷款利率,不计复利。
11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17.4.1 月支付额的15%,其中10%为审计预留金(具体详见平政办[****]66号文)。
12 质量保证金限额 17.4.1 5 %合同价,(略)输厅评定的最高信用评价结果,同时交工验收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发包人给予 2 %合同价质量保证金的优惠,并在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4(略)
13 保修期 19.7 自监理人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计算 24 (略)
投 标 人: (略)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
二、(略)或附有(略)的授权委托书
(一)(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略)
经营期限:
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略)
(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县怀溪镇边垟村至**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略)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略)
身份证号码:
(略)
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后。
三、(略)
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此提供电汇回单的复印件或(略)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四、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练、内容具有针对性,总体控制在****字以内):
(1)总体施工(略)
(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
(3)工期保(略)
(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含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内容)
(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含安全生产标准(略))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8)项目(略),事故应急预案
(9)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施工总体计划表
年度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年度 12
11
10
9
8
7
附表一施工总体计划表 6
5
4
3
2
1
年度 月 份
主要(略)
五、项目管理机构
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
说明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主 要 内 容 预计造价(万元) 备注
分包值合计(万元)
注: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略)相应的专项工程及规模,未列入投标文件的专项工程,不得分包。具体分包活动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本招标文件规定及相关的管理规定。
2.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填写“无”,劳务分包的情况不需填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资产构成情况及申请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备 注
注:在本表后附(略)(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略)(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说明
(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姓 名 年 龄 专 业
职 称 公司单位
职 务 拟在本标段
工程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经 历
年~
年 参加过(略)担任何职 发包(略)
获奖情况
目前任职
项目状况 项目名称
担任职位
可以调离日期
备注
注:1、本表后附(略)(第二代身份证必须双面复印)、职称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上述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总工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项目经理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但已进行更换的,应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四)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略)。
银行信贷证明
银行名称:
地 址:
日期:
致: (略)
兹开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银行信贷,供 (投标人注册地点) (投标人名称)于 (略)之前,在 (项目名称)需要时使用。我行保证由 (投标人名称)提供的财务报表中所开列的作为流动资产的各项中无一项包含在上述提到的银行信贷中。
此项目若未中标,该信贷证明自动失效,无需退回我行。
银行(略):
银行主要负责人(略):
银行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略)
银行电话:
银行传真:
注: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的格式与本表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银行信贷证明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银行主要负责人应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否则,视为无效。
3、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略)(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财务能力承诺书
致: (略)
我谨代表 (投标人全称) 郑重承诺:若我(略) (项目名称) 工程投标活动中中标,将提供人民币(大写) 元(¥ )的流动资金,供本项目在施工需要时使用。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略)
日 期: (略)
注:要求提供的流动资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五)正在施工(略)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略)
承担的工作
工程(略)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本表后应附(略)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本表应包含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正在施工、已签订合同协议书即将开工或已收到(略)或意向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所有项目。
(六)诚信系统信息表
投标人全称
企业(略)
**省交通运输厅近一年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情况 (填AA、A、B、C、D或未参加)
**** 年度
最近一年交通运输部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如有)
是否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略)gov.cn)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填写是与否)
在**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信息公开情况
人员 姓名 是否在信息系统中公开(填是或否) 备注
项目经理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信息、职称证信息、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 本表后附带有**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打印件,未按要求填写或未附打印件的,相关内容视为未公开。
项目总工
(职称证(略)(B类)信息)
(七)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根据**省交(略)(公路工程或水运工程,二选一)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本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的最新一年企业信用等级为 级,现决定将该信用等级得分使用在 项目 标段。在此,本投标人郑重承诺所填报的信用等级真实无误,且本次信用等级得分的使用未超出规定次数。若所承诺事项与事实不符,本投标人同意(略),并作为投标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评价。
承 诺 人: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日 期: (略)
注:
1.本承诺书在“(略),含该系统水印。
2.本次信用等级得分为第 次使用,还剩余有效次数 次。
3.施工企业(略)级信用等级得分的应提供此表,否则(略)。
(八)履约行为表
投 标 人 应 如 实 填 写 下 列 内 容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下列内容:
1、(略)来,有无被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被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
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拟委任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无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或未构成犯罪的。
八、承 诺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了 (项目名称) 施工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略)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
我方承诺:在招标人发出(略)前接受明显不平衡报价的修正。
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略),并由招(略),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投 标 人: (略)
(略)
(略)
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县怀溪镇边垟村至**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略)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 (略)
(略)
目 录
一、报价函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用款估算表
一、报价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县怀溪镇边垟村至**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略)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略)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略)
(略)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略)
(略)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略)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4.1-表4.3)。
三、合同用款估算表
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月) 投标人的估算
分 期 累 计
金额(元) (%) 金额(元) (%)
第一次开工预付款
1~3
4~6
7~8
…….
缺陷责任期
(略)
投标价:
说明
注:1.投标人可按附表一的工程进度估算并填写本表。
2.用款额按所报单价和总额价估算,不包括价格调整和暂列金额、暂估价,但应考虑开工预付款的扣回、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以及签发付款证书后到实际支付的时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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