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岳发改(2016)83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岳发改比备((略)。
2.(略) 2.1 项目业主:(略)
2.2 建设地点:**县大石乡双龙桥村、石堰塘村、福寿寨村。
2.3 项目规模:建设高标准(略),其中调整田型3000 亩 ,**排灌渠系3.61千米,配套渠系建筑物51处,整治山坪塘 4口;土壤培肥3000亩;整治修建田间作业便道6千米。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略)
2.5 项目总投资:(略)
2.6 项目资金来源:(略)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略)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略) 。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略):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略)(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时间),***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200.00元。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略)四楼会议室。。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略)。
6.1 比选人于申(略),对收到的代理(略),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