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略)
本项目的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三证(营业执照(略)),若为三证合一的应答人,需提供印有全国统一信用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金在60万元(含)以上,能够开具维修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提供财务报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提供项目(略),如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发票扫描件;以上均材料均加盖公章);
(5)具备维修、装饰装潢、设计制作类等相关经营资质。
(6)报名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应答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