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示
乌江**至白马河段航道建设工程VHF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间内,各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招标人或市交委反映或举报有关情况,招标人或市交委将据此进行核查。公示截止之日后举报内容将不影响评标结果。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颁布)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2017年2 月 8 日—— 2017年2月14日)
项 目 名 称 | 乌江**至白马河段航道建设工程VHF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 | |||||
招 标 人 | **** | 联系电话 | 023-****3564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023-****9042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一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通****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海****公司 | |||||
二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诉受理部门 | ****纪检组 | 联系电话 | 023-****3139 | |||
****委员会****管理处 | 023-****3119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