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于2017年2月14日公开开标、2月15日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
单位名称:****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1177
地 址:****学院路60****饭店北楼
邮 编:310007
单位名称:****运输局
联系电话:0575-****1362
地 址:**市**新区凤**路135号交投大厦
邮 编:312000
发包人:****
联系电话:0575-****5377
地 址:**市**新区凤**路135号交投大厦
邮 编:3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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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6日
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评标日期:2017年2月15日
标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评标价 (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综合得分 |
第HSTY-SJ01标段 | 第1中标候选人 | **** | 6518 | 雷崇书 | 97.26 |
否决投标(无)
第1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 |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至**段工程 | ********公司 |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3年12月27日,高速公路勘察、设计 | 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 | **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工程 | **绕城高****公司 |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2年9月28日,高速公路勘察、设计 | 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 | **疏港高速公路工程 | **市****公司 |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4年11月12日,高速公路勘察、设计 | 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 | 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段第HST-SJ02标段 | **** |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6年5月13日,高速公路勘察、设计 | 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 | **省**湾大桥及接线工程 | ****市****公司/ **省**湾大****指挥部 |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4年6月30日,高速公路勘察、设计 | 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 | 申嘉湖高速公路**鹿山至**孝源段工程 | ******公司/申嘉湖高速公路**鹿山至安****指挥部 |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6年2月5日,高速公路勘察、设计 | 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附件3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开标时间:2017年2月14日、评标时间:2017年2月15日
招标人名称:****(盖章)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