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年度(略)珍贵彩色示范林建设工程(劳务部分)
招 标 人:(略)(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 2 月 21日
目 录
附件一~八
****年度(略)珍贵彩色示范林建设工程(劳务部分)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年度(略)珍贵彩色示范林建设工程(劳务部分)(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拨款,招标人为(略),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审查。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干江镇东渔村后山、上礁门村公墓边、下礁门村公墓、盐盘村后山,工程招标范围如下:
1、东渔村后山:施工面积78亩,种植苗木数量****株(林地清理、整地、挖穴、定植、补植、抚育);
2、上礁门村:施工面积26亩,种植苗木数量(略)(林地清理、整地、挖穴、定植、补植、抚育);
3、下礁门村:施工(略),种植苗木数量****株(林地清理、整地、挖穴、定植、补植、抚育);
4、盐盘村:施工面积3亩,种植苗木数量210株(林地清理、整地、挖穴、定植、补植、抚育)。
2.2招标范围:(略)
2.3计划工期(不超过) :(略)
2.4质量标准:(略)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为注册地在玉**境内具有绿化造林施工丙级及以上。
3.2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在玉**公共**交易中心(http://(略)cn)网站“乡**台标书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 月1日10时00分, 地点为(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玉**公共**交易中心网站乡**台上发布。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联系人:(略) 电 话:****-**** 传 真:****-****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1.1 | 工程名称 | ****年度(略)珍贵彩色示范林建设工程(劳务部分) |
2 | 1.1 | 建设地点 | 干江镇东渔村后山、上礁门村公墓边、下礁门村公墓、盐盘村后山 |
3 | 1.1 | 建设规模 | 1、东渔村后山:施工(略),种植苗木数量****株(林地清理、整地、挖穴、定植、补植、抚育); 2、上礁门村:施工面积26亩,种植苗木数量****株(林地清理、整地、挖穴、定植、补植、抚育); 3、下礁门村:施工面积5亩,种植苗木数量****株(林地清理、整地、挖穴、定植、补植、抚育); 4、盐盘村:施工面积3亩,种植苗木数量210株(林地清理、整地、挖穴、定植、补植、抚育)。 |
4 | 1.1 | 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略) |
5 | 1.1 | 承包方式 | 劳务 |
6 | 1.1 | 质量标准 | 苗木成活率要求在90%及以上,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进行补种,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
7 | 1.1 | 工期要求 | 不超过 30 天(日历天) |
8 | 2.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9 | 2.2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为(略)。 |
10 | 3.1 | 资金来源 | 政府(略) |
11 | 4.1 | 投标人要求 | 注册地在玉**境内具有绿化造林施工丙级及以上 |
12 | 4.1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 |
13 | 4.2 | 投标人确定方式 | / |
14 | 13.1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由商(略)。 1、商务标包括: (1)投标函(附件一)。 |
15 | 14.1 | 投标文件格式 | 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略)。 |
16 | 15.1 | 报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报价 |
17 | 16.4 | 投标报价要求 | 本工程设置投标总报价上限: 上限价:(略) 下限价:(略) 凡有高于上限价或低于下限价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
18 | 17.1 | 投标担保要求 | 1、担保金额:(略) 2、担保形式:(略) 3、担保提交(略)。 |
19 | 18.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
20 | 19.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21 | 20.3 | 投标(略) |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必须采取单独密封。 |
22 | 21.1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与开标地点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与开标地点:(略) |
23 | 21.1 | 投标文件提(略) 时间 | **** 年 3 月 1 日 10 时 00 分; |
24 | 21.2 | 投标文件递交 要求 | 1、投标人提交《**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参考(略)); 2、投标人下列人员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身份后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必须出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参加开标会议。 3、资格审查为现场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无提供证书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略),作无效标处理。 |
25 | 24.3 | 开标顺序 | 直接(略)。 |
26 | 32.1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略) |
27 | 34.3 | 工程担保 | 履约担(略) |
1.1本招标工程(略)。
2.招标范围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合同项下的(略)支付。
4.投标资格4.1 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资格要(略)2项。
4.2 投标人确定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
4.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略),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2)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4 如投(略),则联合体的组成及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5.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发生的费用。
5.2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在提交投标(略)。
6.现场条件6.1 施工现场“三(略)。
7.踏勘现场7.1 投标人可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7.3 除招标人向投(略),投标人应通过自行调查取得与本工程施工承包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交通(略)。
第二节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8.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
1、投标函;
2、**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其他附件材料:
(1)招标人预算书。
8.2 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8.3 投标人通过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略))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略),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略)。
9.招标文件的澄清9.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以无记名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略)。
10.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这些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1.招标文件的备案11.1 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略))未经招标人(略)。
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12.1 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略))的解释权属招标人。
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
14.投标文件的格式14.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
15.投标报价组成15.1 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报价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15.2 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机械进退场费、劳务、管理、安装、安全文明、维护、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预算书,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略)。总报价以人民币元计。
15.3 投标总报价组成:投标总报(略)。
(1)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
(2)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
①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建筑工程超高施工增加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和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等。
②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组织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费用。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取费基数按照《**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版)的规定,以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为基数产生。
(3)规费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①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②危险(略)
规费的计算基(略)。
(4)税金是指按我省现行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税金。
16.投标报价要求16.1 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自行确定的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报价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技术方案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报价。
16.2 投标人的报价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未按要求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7.投标担保17.1 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提交投标担保,并领取投(略)。
17.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7.3 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
(1)中标人凭《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退还;
(2)未中标的候选人凭《建设工程未中标通知书》退还;
(3)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略)。
17.4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
(3) 投标人在投(略)
(4) 投标人违反《**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的。
18.投标有效期18.1 投标有效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8.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略),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略),在**的投标(略),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9.投标文件的份数(略)19.1 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
19.2 招标文件附件中注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签章。
19.3 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评标委员会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定一本作为正本。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函名称。
20.2 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20.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装订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
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地点,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2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满足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22.投标截止期22.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
22.2 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2.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略)。
23.投标文件的补充(略)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节有关投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第五节 开 标 24.开标24.1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期的同一时(略)
24.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24.3 开标顺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5项。
25.投标文件公布25.1 由投标人或(略),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则退还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承诺的主要内容。
25.2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第六节 评 标 26.评标会议26.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6.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6.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须签订《**市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
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略)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 中标(略),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28.1 评标委员(略)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略),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略)等。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界定。
28.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略),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根据本节错误的修正的规定,(略)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2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在接到询标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答复,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视作拒(略)。
30.投标文件的评审30.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嫌疑,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
(2)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系有同一人担任;
(3)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附属设备打印;
(4)涉嫌故意拉高或压低投标投价;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
30.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条款要求签章的;
(3)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
(4)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标的。
30.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实质性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承诺的总报价、工期、质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
(2)招标文件报价要(略)
(3)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
30.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后认定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商务标评审中规定作无效标的;
(2)招标文件中其他(略)。
30.5 如有效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则本(略),重新组织招标。
31.商务标的修正31.1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2.评标办法32.1 本工程项目(略),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七节 授予合同 33.中标(略)33.1 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略),最后一天为工作日。公示期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19号)规定,对中标候(略)。
33.2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中标候(略),可向招标人(招标(略))提出(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略)(招标(略))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
33.3 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
33.4 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
(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4项规定的;
(2)按本章第30项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
(3)拒绝按本章第33.3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
(4)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
34.预中(略)34.1 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投诉)或异议(投诉)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建设工程预中标告知单》。
34.2 第一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建设工程预中标告知单》7日内(具体时间以《(略)),按以下要求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履约担保。未按要求提交的(包括相关证书被暂扣期间),其资格无效。
(1)履约担保包括承包商履约保函和工程担保合同原件,履约担保额度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7项。履约担(略),履约保证金必须解入招标人指定的专用帐户。
34.3 在办理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前,招标人应当将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承包商履约保证金复印件提交给招标办保管。安全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经招标办核查后退还。
35.中标通知书35.1 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略),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本章第33.4项和第34.2项规定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35.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35.3 招标人在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5.4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略),如中标人违(略),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
36.合同签订36.1 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到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6.2 招标人与中标人须根据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草签施工合同,待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正式签订。
36.3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
合同文本采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台建规[****]228号)。
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详见(略)gov.cn/Resource/ContentShow/ItemHtml/****-(略)/(略).html)。
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略)
发包人(全称):(略)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略)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年度(略)珍贵彩色示范林建设工程(劳务部分)
工程地点:干江镇东渔村后山、上礁门村公墓边、下礁门村公墓、盐盘村后山。
工程内容:(略)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东渔村后山:施工面积78亩,种植苗木数量****株(林地清理、整地(略));
2、上礁门村:施工面积26亩,种植苗(略)(林地清理、整地、挖穴、定植、补植、抚育);
3、下礁门村:施工面积5亩,种植苗木数量****株(林地清理、整地、挖穴、定植、补植、抚育);
4、盐盘村:施工面积3亩,种植苗木数量210株(林地清理、整地、挖穴、定植、补植、抚育)。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略)
五、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______(略)_____(略)(人民币)
¥: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元
其他约定: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略)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略)。
十、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略),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略)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略)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略)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略) (略) | 承包人:(略)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略)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略) (略) |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
1.词语定义
需要重新定义的词语和新定义的词语: /
2、合同文件及(略)
2.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略),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其顺序排列在中标通知书与投标文件之间。
2.2 合同生效的条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略)
3.3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有效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略)
4、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4.1发包人提供图纸期限、数量: (略)
4.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按监理人要求提供,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
4.3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图期限:(略)
5.(略)
5.2 发送通讯
发 包 人: (略)
通讯(略)
联系(略)
传 真: (略)
开户银行: (略)
监 理 人: (略)
通讯(略)
联系(略)
传 真: (略)
开户银行: (略)
承 包 人: (略)
通讯(略)
联系(略)
传 真: (略)
开户银行: (略)
5.3合同一方可能拒收或拒签时视为送达的方式约定:
二.(略)
11.发包人
11.1发包人的一般义务
11.1.3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约定: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略);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和供应要求: (略)
(3)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略)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略)
(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略)
(6)协调保护工作的约定:(略)
11.1.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略)
11.1.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当承包(略),发包(略)行图纸会审或设计交底。
11.2 发包人的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 /
12.发包人代表
12.2 发包人对其代表授权
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 (略)
通讯(略)
联系(略)
传 真: (略)
发包人代表职权范围:全面实施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文明施工管理签发各项工程联系单
13(略)
1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负责本工程的监理人及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人: (略)
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略)
通讯(略)
联系(略)
传 真: (略)
监理的范围、内容:
监理人的职权范围:工程施工监理从施工准备、实施阶段至保修阶段等所有与工程有关分项的监理和资料归档及配合结算审核
14(略)
1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略)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略)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略)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略)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略)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已完工程成品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略))、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略);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不管(略),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停电、电荒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组和满足停水时必要的储水设施,该配备设施的费用及油电、网电的差价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综合考虑,不再(略)。
14.2 分包
14.2.2承包人专业分包有关约定:(略)
14.7 不利物质条件
14.7.1不利物质条件
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14.7.2 不利物质条件处理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略),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40条约定办理,承包人应当按照监理人指示继续施工。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略)(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15.项目负责人
15.1 项目负责人的任命
承包人任命的项目负责人是: (略)
通讯(略)
联系(略)
传 真: (略)
16.承包人人员管理
16.1 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任命
对于承包人任命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台建规[****]330号)和《**市建筑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规记分和救济管理办法》(台建规[****]285号)执行。
三.担保、保险与不可抗力
17.工程担保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1)担保金额:(略)
(2)提供履约担保时间:(略)
(3)提供履约担保方式和其他担保事项约定: (略)
(4)履约担保金的退还时间:(略)
发包人提供保证金的约定:
(1)担保金额:(略)
(2)提供履约担保时间:(略)
18.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事项约定:/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事项约定:(略)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范围约定:(略)执行。
19.3 不可抗力后果处理的约定:(略)执行
四.工 期
20.进度计划和报告
20.进度计划和报告
承包人编制施(略):承包人应按投标承诺约定的内容和总工期,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必须附有正确的关键线路网络图(且必须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否则视作无效进度计划,监理人可不予受理。
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略)
监理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略)
22.暂停施工和复工
22.1由承包人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因特殊情况而被当地政府强制要求的暂时停工(以政府的书面告示、通告为准)。
23.工期延误
23.2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工期的申请必须经监理人签字确认及发包人会签确认。
23.3 双方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为:遇到恶劣气候,接到当地政府书面强制停工通知后,该停工时间可顺延,其余情形均不予顺延。
24.竣工日期
24.2 实际竣工日期的约定:1)此工期是指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交齐施工技术及质保资料,提出验收报告,由发包人组织质监、监理、设计等部门进行验收,经发包人核实签字之日止,如验收达不到(略)等级需返修的,则返修时间计入施工工期,不予顺延。
五.(略)
25.工程质量
25.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25.2.1 承包人应在施工(略),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略),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报送(略)。
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略)
25.5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5.5.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略)
26.材料和工程设备
26.1 发包人提供(略)
26.1.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接收、运输和保管: (略)
26.2 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26.2.1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 /
(1)材料品牌、规(略):/
26.2.2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 /
27.(略)
27.9 额外检验
27.9.2质量监督抽检、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未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的额外检(试)验的内容和费用约定: /
2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2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28.1.2 由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的范围: (略)执行。
临时占地的申请: /
临时占地相关费用: /
28.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的约定: /
29.工程试车
工程试车内容和费用承担: /
30.施(略)
30.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30.2.1 承包人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 (略)
30.3 治安保卫
30.3.1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略)
30.3.3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的编制:(略)
31.竣工验收
31.7 组织竣工清场:(略)执行。
31.8 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撤离的要求:(略)执行。
32.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32.7 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约定: (略)
六.造 价
33.工程计量和计价
33.1 工程计量和计价的依据
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要求:《**省营造林工程预算定额》(****试行版)、《**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版)等,按实计算,计量采用中华(略)。
双方达成的其他计量和计价要求: /
33.4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略)
35(略)
35.1 实行招标的暂估价材料、设备和工程
暂估价材料、设备和工程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35.3 非实行招标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工程最终价格的估价人: (略)执行。
37.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37.1 提前竣工奖励
(1)每日历天奖励额度: /
(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
37.2 误期赔偿费
(1)每日历天赔付额度: (略)
(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 (略)
3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38.2 合同承包方式
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2)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风险范围: /
(2)采用(略)
合同风险范围:本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同预算价,即按照招标人预算书的计量依据、组价方式、取费标准等进行计算,得出的总价乘以投标结算率即为本工程最终结算价,结算(略)。投标结算率=((投标总报价)/(预算总造价))×100%。
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调整外,以下内容按招标人预算书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不得调整:
1)结算率;
2)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规费费率、税金税率等预算中的费率;
3)所有人材机价格;
4)计日工综合单价(工数经发包人签证,综合单价按技术工180元/工日、普工120元/工日计取)
5)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等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和有关管理部门、人员联系,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略)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
b.凡招标文件中没明确允许补差或建设主管部门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由发包人承担的,但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它管理费(如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
c.苗木的海上搬运等均包涵在合同价内,不得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工程量按照招标(略),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核准,按实结算。
2)暂定价材料及变更引起的无价材料按采购前发包人的签证;
3)发包人提供的预算书中有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其单价按以下方法确定:
a.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略)。
b.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略)幅度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执行。
4)实际施工时,未达到施工安全文明有关规定的,在结算时扣减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相应费用。
5)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引起总价的变化,结算时仍执行结算率。
(3)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4)确定合同价款的其他方式: /
38.4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略)执行。
39.工程变更
39.1 双方另行约定的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略)执行。
39.3.2承包人合理化建议发包人给予奖励的约定: /
40.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40.1 工程变更估价的原则 (略)执行。
40.3措施项目费变更调整方法: (略)执行。
41(略)
41.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因人工、材料、设备价格或机械台班价格异常变动导致合同总价变化时,具体调整内容、范围和方法:(略)
41.2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因后继法律法规引起合同价款与工期变化具体调整内容、范围和方法: 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执行。
42.工程价款支付
42.1 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略)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略)
42.2 工程进度款
42.2.1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比例:
(1)以县财政拨款资金到位后支付工程款,办事处初审(略)后付70%,其余等县林特局验收(略),结算审核后一次付清。
(2)承包人收取备料款及每期工程款时应开具正式发票。
(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所有(略)
42.2.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及内容:/
42.2.6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时违约金约定:(略)
42.2.8发包人少付或超额支付进度款的处理方式及违约金约定: /
42.3 安全防护、文明(略)
双方就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约定: (略)执行。
44(略)
44.2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时间、程序约定: (略)执行。
44.3.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具体内容及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约定: (略)执行。
44.3.2发包人审核竣工结算文件时限约定:(略)执行。
44.5.2发包人未按时支付竣工结算价款逾期违约金约定:(略)执行。
44.5.3经催告后发包人不支付结算价款,则发包人承包人同意选择 方式进行处理:
(1)对留置的标的物进行处理
(2)向保证人提出支付担保索赔
(3)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拍卖
(4)其他:/
44.6 约**算特殊要求:工程结算按政府有关管理规定,结算核减率超过5%时,则超过部分的审核费(基数为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略)
45(略)
45.1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及提交期限: (略)
七.合同争议、违约、解除合同
46.合同争议
46.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同意选择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略)。
(3)其它: /
47.违约
47.1.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质量标准为本工程合同的质量标准。
如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略)等级的,则必须无条件返工至(略),再全额没收履约担保,并处以工程决算总造价5%的罚款并补偿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由于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施工,造成工程量(略),其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除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而更换之外的,如承包人要求更换人员,须经发包人认可,并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同意。同时,项目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的20%;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的1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的5%。
机械设备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若其中某项不能兑现,每不能兑现一项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
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略),造成现场(略),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承包(略),如措施不力,作违约处理,发包人可自行终止合同。
承包人(略),严禁将工程转包。发现私自(略),所有履约担(略),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
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略),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八.其 他
49.政(略)
涉及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约定:
对于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项目预算(略),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报告是项目竣工结算价款的最终依据。
50(略)
双方有关保密: /
51.合同份数
51.2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六 份,其中发包人 二 份,承包人 二 份。
53.补充条款
53.1监理人在处理以下事项时必须经发包人审查同意、书面签认后,方可将确认结果回复予分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签认的答复无效:
(1)工程计量;
(2)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确认和支付;
(3)工程变更和价格调整;
(4)竣工结算;
(5)工期确认(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延误的确认);
(6)索赔处理;
(7)验收要求:
a、当年苗木成活率≥90%,苗木补植劳务费及苗木费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b、所有苗木均由建设单位提供至距施工现场车辆可到达最近处,至种植处二次搬运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c、全面抚育内容为:管护期为一年,抚育一次,安排在八月进行。在抚(略),要管理维护,若意外或其他等原因致使苗木死亡的,应补种,相应的(略)。
附件2:
发包人(略)
序号 | 材料设备品种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质量 等级 | 供应 时间 | 送达 地点 | 备注 |
苗木 | |||||||||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和内容
苗木死亡等。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略)
二.质量缺陷保修期
质量缺陷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位或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位或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缺陷保修期。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如下:
1、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 (略)
三.质量缺陷保(略)
1、(略)。
四.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结算价的 0 %计取。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略)
五.质量保证金的预留和返还
本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修金。承包人可按下列第 1种情况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修金。
1:其它:工程实际竣工验收(略)后满一年可申请返还全部保修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修金申请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在核实后14天内,将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利息按本条规定的时段返还给承包人,但并不免除承包人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大写): (人民币)。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分时段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
六.争议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质量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协商达不成一致时,按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处理。
七.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略): (略)
(略)
(略)
第五部分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年度(略)珍贵彩色示范林建设工程(劳务部分) 。
工程项目(略)干江镇东渔村后山、上礁门村公墓边、下礁门村公墓、盐盘村后山
建设单位(甲方):(略)
施工单位(乙方): 。
为加强(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略)政建设(略)。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略)。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略)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略)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略)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略)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略)
(略)
(略)
(略)
(略)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略)
本工程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第一阶段为商务标评审。
1、上限价:(略)
2、下限价:(略)
凡有高于(略)。
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在所有经评审的(略),取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以上各种情况中,如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以工期短者在前,若均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年度(略)珍贵彩色示范林建设工程(劳务部分)
投 标 函
(略)(招标人):
一、根据你方的****年度(略)珍贵彩色示范林建设工程(劳务部分) (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我方保证:
1、愿以总报价(略)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略)
2、总包工期: (略)
3、工程质量等级苗木成活率要求在90%及以上,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进行补种,直至(略)
4、人员设备按本投标文件的部署及时到位;
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三、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四、我方的投标担保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
日期: (略)
**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年度(略)珍贵彩色示范林建设工程(劳务部分) (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略)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略)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参考样张)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略)(招标人)的****年度(略)珍贵彩色示范林建设工程(劳务部分) (工程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略)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 (略)
身份证号码: (略)
授权委托日期: (略)
附件四:
投标人提供下列证书复印件
1. 企业资质证书
Web.asp?a(略)New(略) XWclass_Id=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