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参与后续评标工作。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合法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须提供证明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证,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通知书》等)。
2.2 投标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集团公司或****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或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投标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4 投标人至少具备以下一个资质证明(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工信部通函〔2015〕113号文,2015年3月2号以后,取得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不予认可。且需同时提供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信部核发)。(如提供的资质为通信工程施工****管理部门核发),则除上述证书外应同时提供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核发),若换证请提供被换证书和网站截图);
2.5 财务状况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提供2015年1月1日后银行颁发的信誉等级证书或资信证明文件,以及2014年度和2015年度经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2.6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通信工程室分、室内型WLAN专业累计施工业绩不得低于1000万人民币(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不包括框架协议),施工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国境内,且以合同或订单金额为准。
2.7 投标人2014年至今的供货、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需提供承诺书)。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