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像传输设备主要器件(第二次)招标公告 (****) 根据相关工作计划安排,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图像传输设备主要器件进行招标采购,现将供应商报名资格条件和有关采购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内容 该项目分为五个标段 标段一:****中心系统; 标段二:VGA编码与存储服务系统; 标段三:多通道编解码; 标段四:网口数字微波传输; 标段五:天线。 投标人可任投一个标段或投其中几个标段。 详细技术参数及内容见招标书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的企业法人。 (二)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全内资企业,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 (三)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及违法违纪行为等不良记录; (四)从事相关系统和部件的研发生产企业,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不少于一个);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招标。 五、须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采购中心留存) (一)登记人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和本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劳务合同等复印件;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六、报名方式与时间 请拟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务必于2017年2月24日-2017年3月0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将加盖公章的预审材料送达****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我中心将按照本次采购项目的有关要求,组织采购人共同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书面资料审查和实地考察)。 七、预审结果的说明 根据采购有关规定,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且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较多时,经采购单位同意,在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我中心将与采购单位通过随机方式确定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预审结果另行通知。 八、开标时间、地点、标书领取方式:预审合格后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机 构:**** 地 址:**市**区**大街288号 联 系 人:苏刚 联 系 电 话:027-****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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