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天成管经投资函【2017】2 号 3号 4号 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略)(01)。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项目规模:水利设施:治理(略)。污水治理:**5个一体化设施,**污水管网(略)。景观(略):整治林盘6个,**6个景观台。新村风貌改造治理250户。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08月
2.5 项目总投资:(略)
2.6 项目资金来源:(略)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略)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略) 。
3.2 申请(略):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略).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略)),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03月03日09时3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200.00元。
5.1 代理申(略)。地点为*(略)。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1 比选人于申(略),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略))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略)。
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略)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