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略)公司受(略)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略)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略)。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采购编号:(略)
2.3采购方式:(略)
2.4采购内容:本采购为(略),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及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除外)、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略)
3.3供应商须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或办事机构(以营业执照住所地址为准,或分支机构办事处的租房协议为准),取得经营许可证以后获得三家以上业绩证明材料;
3.4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自行作出声明函或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3.5本次(略)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时,下午15:00 时至17:00时,在(略)**分公司((略))购买(略)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250.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2017年2月10日17:00分前交纳谈判保证金¥10000.00 元整(大写:壹万元整),按以下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向(略)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
名称:(略)**分公司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4.3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3.2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代理机构收存),并持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7年2月13日09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略)**分公司开标室((略)),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6. 谈判
2017年2月13日09时3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略)另行通知。地址:(略)((略)**分公司开标室)。
7. 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在(略)
8.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略)
3.监督部门:(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