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苗集镇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试点项目招标
**县苗集镇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试点项目招标
第二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小型项目招标) **县苗集镇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县苗集镇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试点项目已由**县****管理局批准,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已具备发包条件,现按规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1.1项目审批、****机关:****委员会
1.2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审字【2016】105号
1.3 招标人:****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工程概况:**县苗集镇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试点项目:起点(K0+000)与乡道048相交,向西经王梁庄,终点(K1+602.96)位于朱王庄,路线全长1.603公里,具体做法:8%,20CM水泥稳定土、5%,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等。
1.6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县苗集镇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试点项目工程
2.2招标控制价:****0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取招标控制价的90%为投标报价上限(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
2.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程质量: 合 格
2.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为《**县小型项目施工企业备选库》内 市政 类别的企业。
3.2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7年3月2日起请关****交易中心(http//www.****.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费用于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时同时缴费)
五.保证金
1、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
2、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3、同一项目的不同标段保证金必须分标段缴纳。
4、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系统收取,投标保证金要确保在2017年3月7日17时前到账, 保证金的转账名称 必须和 投标公司的投标名称 一致。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5、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行号:402****00010
账号: (虚拟子账号)
备注:
1、开标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交易中心财务室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
2、开标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携项目投标人签到表到财务室领取保证金汇总单并及时转至项目评标室核对。
3、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①评标结束后,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整理项目中标候选单位、涉嫌有围标、串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单位,上述单位投标保证金暂时不予退还。除上述投标人外,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代理单位出具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2(含项目名称、标段、中标候选人、保证金金额、不予退还原因)加盖招****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退还手续;
②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经合同备案后,****中心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办理时携带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备案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符合投标的企业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3月8日 16时 30 分,地点****交易中心(******服务中心东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交易中心http://www.****.cn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杨忠林
电 话:139****156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北路478号国瑞大厦8楼
联系人:贺永梅
电 话:138****0048
九.监督
监督部门:**县****管理局
监督电话:邵 磊0558-****037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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