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相色谱仪”采购公告
****受****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2017年3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检测需要,现需购置的气相色谱仪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1、双进样口,氢火焰检测器及电子捕获检测器,150位自动进样器,110位以上顶空;
2、压力精度0.001 psi,保留时间锁定;
3、顶空具备EPC电子气路控制,在0.000到75.000 psi之间的控制精度为±0.001 psi;可采用20ml样品瓶,且瓶盖为金属铝盖;
4、氢火焰检测器最低检测限:<1.3 pg碳/秒(十三烷);5.电子捕获检测器采用微池技术,安装隐含阳极和大体积流速,防止污染,最低检测限:<4.4 fg/ml(六氯化苯)。
专家论证后认为,国内生产厂家生产的设备无法达到以下两点要求:
1、气体压力检测精度达到0.001 psi,并保留时间锁定;
2、气体压力在0.000到75.000 psi之间的控制精度达到±0.001 psi;
3、六氯化苯的最低检测限值<4.4 fg/ml。
综上所述,采购人需求属实,国内产品无法满足实际使用的要求,只能购买进口产品。
特此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5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17年3月15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512-****1799
联系人:谢长臻
****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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