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7.19洪灾农村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村道恶石-庙水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县7.19洪灾农村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村道恶石-庙水公路)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方式。
2.1建设地点:**市**县。
2.2建设规模:**县7.19洪灾农村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村道恶石-庙水公路),为四级公路,道路总长3.3公里。
2.3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工期6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本项目分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7日至 2017年3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节假日除外,**时间,下同), ****交易中心****银行**支行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类似业绩原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等)(类似业绩要求见附件2附录3)、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报名时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凭证)、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3月28日9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交易中心****银行**支行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n)、“****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cn/)和**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招标人:****
地 址:**县****电厂对过
联系人:韩志霄
电 话:0311-****8931
传 真:0311-****0123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石获北路36****广场3号楼201-204、211-214
联 系 人:张军静
电 话:0311-****6356
传 真:0311-****6387
备注说明: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在“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招投标业务。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5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3年(2014年3月1日至今,已工程交工日期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改建工程(养护改造工程)或大修或中修工程施工,且长度大于8KM(含8KM)的施工经验。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3年(2014年3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投标人如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省级交通运****运输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项目总工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具有省级交通运****运输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一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为三个项目同时进行(村道板山-玉皇阁等4条公路、村道恶石-庙水、村道会口-沙底河等4条公路),同一投标人在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和财务能力不冲突的情况下均可取得本次招标的二个或三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或财务能力相冲突并且得分均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其为“投标报价较高”****一中标候选人,另一个项目或两个项目中该投标人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一)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写了施工组织设计;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投标文件中没有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g、投标函出具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时,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署日期同日或之后)。 (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投标人须知“3.7.4”规定; (4)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承诺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b.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不得用印章、签名章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担保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法定代表人在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b、****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授权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e.本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不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1)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没有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且投标函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报价一致;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投标人须知“3.7.4”规定;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投标报价。 (4)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5)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与提交给招标人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的内容完全一致。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条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分值均为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按以下原则进行: a计算时去掉超出招标人控制线以上部分的投标人报价; b当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为3-4家时,不去掉最低报价; c当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为5-9家时,去掉1名最低的报价和1名最高的报价; d当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为10-19家时,去掉2名最低的报价和2名最高的报价; e当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为20家以上时,去掉3名最低的报价和3名最高的报价; 按以上原则计算去掉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人报价及投标报价最低的和最高的0-6名后,剩余的被宣读的所有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将该平均值下降0.5-2.5%(下降系数为0.5%、1%、1.5%、2%、2.5%,抽签人在投标人中产生,下降系数由监督机构在现场监督下由抽签人随机抽签确定)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超出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去掉的最低报价和最高报价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0分 |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 | 0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 |
2.2.4(4) | 其他因素 | 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 | 评标程序 | (1)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当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为2家或1家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4****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
3.1.2(2) | 细化 |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b.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c.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d.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e.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3.1.4~3.1.6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