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设施采购公告
生活设施询价函 | ||||||||||||||||||||||||||||||||||||||||||||||||||||||||||||||||||||
生活设施询价函 LHX****-011 **县公共**交易中心受**县教育局委托,就生活设施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 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货款的90%,余款10%一年后付清。 (三)售后服务:(略)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产品授权书原件、询价供应商承诺(略)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略)(格式见附件一); (六)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略)(不符合(略))(格式见附件二); (七)凡是以邮寄方式(略),并标明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不能以邮寄(略),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八)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略),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中标单位来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供应商中标后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并为最终发票结算价。中标单位需交综合服务费1%,专家评审费****元。 (十一)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转保证金****元到**县公共政务管理局,要求从投标公司注册地基本帐户转出。开户名:**县公共政务管理局;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帐号:(略),保证金截止时间:3月16日上午9时。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方式:(略)午2时30分;**省**县公共政务管理局公共**交易中心(县文体中心内);请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正副两份)来人到现场参加投标。预算金额(略)元。 (十三)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名称:(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小军 联系电话:(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县公共**交易中心 (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中、小、微企业 1、本次(略),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略)。 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略) 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略)。 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节能、环保产品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环保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4、如属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 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中小企业申明函 中小企业申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略)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略)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略)。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略) 附件二(略)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编号:
备注:(略)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略),符合条件的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县公共**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诺: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 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略),作到诚实、守信。 三、 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方。 四、 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 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略),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略)。 2、不履行(略)。 3、(略)。 4、不积极配合(略)。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 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 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 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 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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