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咸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略)受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略):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服务需求,完成全部货物(服务)的供货、检测、调试和相关服务等。
4、项目预算:(略)
5、供应时间:(略)
二、(略)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初步审查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如下情况的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2)为采(略)供应商;(3)联合体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年 3 月 13 日至****年 3 月 17 日的法定工作时间。
2、获取地点:咸安区行政服务中心新达造价窗口(咸安区财政局附楼二楼)。
3、文件售价:(略)
4、获取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获取地点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表附后)购买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供应商资格证明初审资料:工商营业执(略)(或三合一证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略)一套,报名时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其它资格证明纳入商务和技术详审或如果供应商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在定标前被举报查实取消其供应资格。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年 4 月 6 日上午 9 时整
2、送达地点:咸安区财政局办公楼(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201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地点
1、(略):****年 4 月 6 日上午 9 时整
2、开标地点:咸安区财政局办公楼(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201开标室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略)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六、相关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略))
联系人:李 悦 联系电话:(略)(报名)
张 俊 联系电话:(略)
3、监管部门:(略)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财政局办公楼204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略)
信息发布网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略)cn/
(略)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名单位名称(公章): | ||
联合体单位名称(如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报名包号(如未分包不填): | ||
授权代表姓名: |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拟投主要货物品牌(如有要求): | ||
报名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信息 (所填银(略)) | ||
单位名称: | ||
基本账户: | ||
开 户 行: | ||
行 号 | ||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下内容需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 ||
报名提供资料清单 | ||
1、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 |
2、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 |
3、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 |
4、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 |
5、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 |
6、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 |
7、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 |
8、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 |
报名登记时间: (略) | ||
授权代表签字: | ||
采购代理机构审查意见: 经办人: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