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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主站二次安防系统设备维保
**局主站二次安防系统设备维保已由****批准实施,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
**局主站二次安防系统设备维保
二、采购内容
调度自动化主站二次安防系统维保服务一批,服务项目:紧急救援服务;季度巡检服务(现场巡检);软件更新服务;设备配置调整服务(以15人天为限);网络统一规划、咨询服务;网络设备安全评估与整改服务;热线电话支持、远程故障处理服务。地调保修设备清单:交换机4台,纵向加密装置2台,防火墙4台,IDS系统2台,纵向加密认证装置管理及电力二次调度数字证书系统1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注: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修改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原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且该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仍可继续使用);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
3、****政府及中国****公司、****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
5、无利益冲突需要回避,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被取消的情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标包)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4.1本****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cn)实施电子化采购,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以供应商网上下载的加盖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03月17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3月21日16时00分00秒(**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凭企业CA 证书电子钥匙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cn)报名且到****八楼前台递交报名资料(纸质版)并办理相关购买确认手续(现场办公时间: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过期无法购买。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 年3 月1 日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谈判采购文件购买及报价,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 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报名,并在购买标书5 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报价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20-****2543、020-****2545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2567、020-****2559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4.2 报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委托);
(3)项目采购文件购买记录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4.3本次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发出,采购文件每套100元(不接受现金支付,仅接受转账、支票或刷卡),售后不退。(汇款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粤秀支行;账号:360********01417024)
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报名单位,请****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为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不是半年),超过180 天未抵扣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不能作废不能红冲。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cn)递交电子报价文件,并以此为准。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报价文件2 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及电子版(U 盘或光盘)2 份(内含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 文件;与纸质版报价文件完全一致的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2 采购文件递交时间:
(1)电子版采购文件开始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纸质版采购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3 采购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5.4 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n)、中国****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省**市**路239号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何工(0769-****3631)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天**一路1号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何工(020-****0405)
八、附件
8.1 谈判文件购买记录表
8.2 电商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操作)V2.0
2017年03月07日
附件下载:采购公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