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为长德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已由**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工业信息化局以长德发改发【2017】 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简称F+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14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园区内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
2.3 招标范围:完成长德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建筑、安装、室外装饰及建筑物以外的配套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工作及工程勘察、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服务。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德大街以东,长德甲三路以北。
2.5 建设周期: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6 计划投资:150000万元。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单位须拟派2名项目负责人及1名项目经理:其中1名为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1名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另1名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5 ****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时间)在**市**大路****宾馆7楼财务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
(4)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证;
(6)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7)施工企业的法人、专职安全员及注册建造师的安全考核证;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9)具有****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10)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上述要求的材料,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单位的相应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7年04月07日09时30分(**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东北开放开发先****管理委员会12楼1216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信息网、**省建设项目招标网、**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金丰大街与金汇大路交汇处,金融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31-****8058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市**大路****宾馆7楼
项目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431-****3788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