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勘察(一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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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勘察(一标段)已由(略)以抚发改审[****]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1%政府资金,79%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规模:新建北商业街(北大街—滨河东路)、胜利路(天马大街—骊城大街)、西大街(北大街—滨河东路)、天马大街(迎宾路—碧海路)共4条道路,全长4.4公里。新建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排水(略))等。 建安估算价:(略) 勘察周期:(略) 招标范围:(略) 质量要求:(略) 招标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勘察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设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略)8:30~12:00时, 13:30~17:30时双休日除外)到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抚宁分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一体企业只需提供本证);(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4)勘察资质证书原件;(5)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三月由社保缴纳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四份并加盖单位法人章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四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午10:00,地点为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抚宁分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 (略)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账 号: 账 号:(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