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太康县景观绿化和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承接主体(略)采购公示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太康县住建局 | ||
行政区域 | 太康县 | 公告时间 | ****年03月17日 15:(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03月17日 14:(略) 至 ****年03月23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0 | ||
开标时间 | ****年03月17日 14:(略) | ||
开标地点 | 0 | ||
预算金额 | (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略): | |||
项目联系人 | 吕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66 | ||
采购单位 | 太康县住建局 | ||
采购(略) | 太康县住建局 | ||
采购(略) | ****(略)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太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太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略) | (略) |
太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太康县景观绿化和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承接主体拟采用(略)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太康县景观绿化和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承接主体
二、项目编号:(略)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略)
四、(略):
(略)万元。该项目由太康县人民政府授权太康县住建局作为太康县景观绿化和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代表政府实施此次采购行为,与承接主体签署购买服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由承接主体向政策性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同意办理借款事宜。
五、 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及地址:(略)
地址:(略)
六、采用(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在符合国家金融监管的条件下融入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达到不增加政府性债务的目的,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融资模式进行建设,周口市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职责是代表太康县人民政府为太康县景观绿化和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进行融资、投资,有完善的内控制度、严格的资金管理使用程序;该项目由周口市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立项报审,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国开行要求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周口市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全市扶贫(略)司承接。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略)采购条件中相关条款和太康县人民政府太政文【****】015号《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开展太康县景观绿化和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有关事宜的批复》,拟定本项目采用(略)方式采购。
七、本公告有效期从****年(略)。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有关单(略),请于公示期内(公告期最后一天)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超过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太康县住建局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略)66
2、代理机构:太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轩先生联系电话:(略)
3、监督机构:太康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略)
太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