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态休闲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龙岗山城市生态休闲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市龙岗山城市生态休闲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市发改发【****】2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规划范围是**市龙岗山城市生态休闲公园的主入口区域、台地花卉广场(次入口一)、次入口二、次入口三、沥青混凝土路及木栈(略)1.618公顷。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标段划分:(略)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市东昌区龙岗山脉,北邻新岭路、**路,西侧、南(略),东侧紧邻佐安路。
2.3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7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周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略)(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勘察负责人由本单位聘用执业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担任。项目设计(略)。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略)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3月19日至****年3月23日(周日在(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时间,下同),在**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路****号)三楼标书发售窗口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10日13时00分,地点为**市人(略)(滨**路****号)3楼3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市东昌区福明路188号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滨**路碧水豪庭4号楼4号门市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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