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评标结果公示 受(略)委托,(略)就(略)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略) 评标地点:**市西工区滨**路与上阳路交叉口上阳宫文化园(略)三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略) 三、(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评标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略) 工期:(略) 质量要求:(略) 项目经理:孙红梅 证书编号:豫(略) 中标人地址:**市国家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楼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略) 联系方式:(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 **冠雅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略) 工期:(略) 质量要求:(略) 项目经理:谈艳芳 证书编号:鄂(略) 中标人地址:**市江汉区发展大道488号元辰世纪1幢1410室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略) 联系方式:(略) 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次评标结果在《***》、《*****》、《*****》上同时发布,公示期三日。 五、(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国(略)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王城大桥南半岛明珠5号楼2单元1507房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