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定于 2017 年 3月29日15时00分于台****社区居民委员会对 台城仓下狮子村综合楼首层铺位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铺位/11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台城仓下狮子村综合楼首层。
3、发包期限: 5年(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4、交易底价:¥1000.00元/月。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月5日前交付当期租金 。
6、竞投保证金:¥3000.00 元。
7、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
8、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0年4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0%。
9、交易所需的税费,合同见证费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0、经营期间,承租方如需开具铺位租金发票,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租金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同承租方承担。
11、本项目不得经营污染行业。
12、在承租期内,承租方如需转让,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重新签订承租合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项目。
13、如承租方需对铺位进行改建装修时,不能对铺位的主体结构的主梁、横梁及主柱进行打孔等损坏行为,同时要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报批相关部门批准,其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4、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搞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坏境卫生等工作和配合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检查监督;承租方在管理期间必须保持房内门窗,墙壁整洁及完好无缺。其他设施(包括线路、电灯、电开关、水龙头、门、门锁)如有损坏,承租方应按价赔偿或修复。厕所、水渠如有於塞由承租方负责。
15、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及门窗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6、竞投会结束后,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30天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 2017年 3月 22日至 2017 年 3 月 27 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城街农村集体****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 2017 年 3月 29日 15时00分,携带相关资****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 蔡小媛 联系电话: 0750-****024
台城街农村集体****服务中心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