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市财政局批准,现就(略)移动互联网应用系统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略)采购,欢迎提供产品的制造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组织类型:(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略)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主要技术规格 | 一 | 移动互联网应用系统研发实验室建设 | 1批 | 人民币110.00万元 | 包括云平台、教学实验软件包、***开发实验平台等。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略)。除单一来(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略)参(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4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略)(**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3楼前台) 3.售价:招标文件(略),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略),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略)),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注: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4.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略)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略) 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10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略)。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鄞州区委党校(**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777号,鄞州区委党校教学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4月12日09时00分在**市鄞州区委党校(**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777号,鄞州区委党校教学楼)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 十一、投标人应(略)((略) 关于本次招标的费用均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略) 帐 号: (略) 户 名: (略)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略));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银行及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