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截至日期:2017-04-01 | |
(略)号 | 所属行业:其他工程 | |
**省 | 采招类型:国内 公告 | |
(略) | ||
[点击下载] **市内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承接主体
(略)采购公示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市内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承接主体拟采用(略)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略):**市内河(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略)
四、采购内容:
(略)万元。该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市内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代表政府实施此次采购行为,与承接主体签署购买服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由承接主体向政策性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同意办理借款事宜。
五、拟成交(略):
名称:(略)
地址:(略)
六、采用(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在符合国家金融监管的条件下融入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达到不增加政府性债务的目的,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融资模式进行建设,(略)主要职责是代表**市人民政府为**市内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进行融资、投资,有完善的内控制度、严格的资金管理使用程序;该项目由(略)立项报审,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国开行要求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略)为全市扶贫基础设施统贷平台的批复》(周政文【2016】49号),本项目拟由(略)承接。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略)采购条件中相关条款和 **市人民政府项政文【2017】1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内河综合整治工程采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事宜的批复》,拟定本项目采用(略)方式采购。
七、公示期时间:
本公告有效期从(略)。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此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公告期最后一天)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超过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于先生联系电话:(略)
2、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梁静联系电话:(略)
3、监督机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略)
永明项目管理(略)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