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小城镇污水管网工程(二期)(一、五标段)已由****委员会****发改委函[2015]49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县小城镇污水管网工程(二期)。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一标段建设地点为**县桂溪街道、**街道;五标段建设地点为**县高峰镇、普顺镇。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标段管网建设长度约10500米,污水检查井约550座;五标段管网建设长度约8250米,污水检查井约250座。其中一标段**投资约2000万元,五标段**投资约2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压力管道、重力管道、检查井、混凝土支墩、挖沟槽、铺垫层、埋管、回填、余方弃运、道路及绿化的破坏及恢复等施工,具体包括相应标段施工图、图说、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说明、补遗、答疑资料等所有内容。
2.5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可同时对一、五标段递交投标申请,如中标其中任何一个标段,则自动取消另一标段的中标资格。****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开标顺序按照一、五标段依次开标。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5 日起,在**县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上直接下载并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县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交易中心(**市垫****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时间为准)。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n)、**建设工程信息网(www1.****.com)、****交易中心网(www.****.cn)、****政府网(www.****.cn)上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