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中央门办事处小区出新工程规划设计招标公告(重新招标第1次) | |||||||||||||||||||||||||||||||||||||||||||||||||||||||
(略)建设项目中央门办事处小区出新工程规划设计和相关服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批文号:鼓建发[2017]5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略)(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央门办事处小区出新工程规划设计和相关服务; (2)工程地点:(略) (3)工程规模:(略) (4)招标内容:中央门办事处小区出新工程出新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概算文件的编制,以及在工程实(略)。 (5)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具体时间节点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 (6)合同估算价:(略) 三、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 (2)投标申请人(略)(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略))。 (3)投标申请人所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核查)。 (4)熟知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批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提供(略))。 (5)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6)投标(略)(2014年、2015年、2016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申请人提供(略)(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申请人自2014年3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以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提供承诺书原件)。 (9)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略)。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评标方法:(略) (1)不采(略) (2)采用暗标
(3)评分细则说明: a.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客观分由评委统一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进行打分,然后平均计算出方案的得分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b.本工程评标办法中技术标采用暗标。 c.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以第二项(略)。 d.投标人(略),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略),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五、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至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5号B座14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图纸电子文件)费用:(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六、其它: (1)潜在投标人(略)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3) 开标时,各潜在投标(略)(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所报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材料供招标人核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所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达开标现场的或到达现场但是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略)。 八、联系方式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