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承诺:项目工程质量达到适用法律及约定设计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国家、**省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合格。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导排水处理系统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若国家、**省颁布最新质量验收规范,应符合最新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谈判结果确认内容 |
第1章、表格中“本项目或项目” | ****处理站的资产包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由甲方转让给中标社会资本(乙1****公司,即乙方,转让价不得低于扣除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存量药品后的评估价(根据存量资产评估报告,扣除后的评估价为662.04万元)。由甲方、乙方、乙1方及原厂****小组,对存量药品进行清算,按照届时的库存量结合评估价计算出库存价值(金额),****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和存量药品的款项给甲方,原厂人员由甲方自行处置。 | ****处理站的资产包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由甲方转让给中标社会资本(乙1****公司,即乙方,转让价不得低于扣除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存量药品后的评估价(根据存量资产评估报告,扣除后的评估价为662.04万元)。由甲方、乙方、乙1方及原厂****小组,对存量药品进行清算,按照届时的库存量结合评估价计算出库存价值(金额),****公司)与甲**式签订本协议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支付转让资产和存量药品的款项给甲方,原厂人员由甲方自行处置。 |
第1章、表格中“开工日” | 指按以下方式确定的日期: (a)本协议生效后 天,或 (b) 年 月 日,或 (c)其他条件。 | 指项目开工日,即****公司)正式签订的本协议生效后的第5个日历日。 |
第2章、3.4 | 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和调整,以及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前,渗滤液原水连续两年达到排放标准,需提前终止协议;或特许经营期结束后仍需对渗滤液原水继续处理的,甲方有权改变特许经营方式。双方应就此达成新的协议或就本协议的修订和补充达成一致,如导致乙方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应按本协议约定予以补偿。 | 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和调整,以及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前,渗滤液原水连续两年达到排放标准,需提前终止协议;或特许经营期结束后仍需对渗滤液原水继续处理的,甲方有权改变特许经营方式(若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运行良好,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政府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双方应就此达成新的协议或就本协议的修订和补充达成一致,如导致乙方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应按本协议约定予以补偿。 |
第6章、6.1.1 | 项目的渗滤液处理工艺应采用:预处理+高效生物反应器+两级高效生化反应+芬顿(Fenton)化学氧化+BAF(工艺特点及要求详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设计规模为400m3/日,并具备80m3/日(设计规模的20%)的富余处理能力(实际处理规模为乙1方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规模)。处理后的渗滤液出水水质至少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若乙1方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达到表3标准,则要求达到表3标准)。 | 项目的渗滤液处理工艺应采用:预处理+高效生物反应器+两级高效生化反应+芬顿(Fenton)化学氧化+BAF(工艺特点及要求详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设计规模为400m3/日,并具备80m3/日(设计规模的20%)的富余处理能力(实际处理规模为乙1方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规模)。处理后的渗滤液出水水质至少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乙方提供的处理系统设施设备应具备环保提标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排放标准的空间,今后若需提标改造由乙方自行承担设施设备改造费用)。 |
第7章7.10.1 | 建设期履约保函的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的15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建设期履约保函,作****公司)履行在本合同下的建设义务和其他违约赔偿义务的担保: | 建设期履约保函的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的90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建设期履约保函,作****公司)履行在本合同下的建设义务和其他违约赔偿义务的担保: |
第8章、8.1.6 | 试运行期间,连续十五日出水水质经环保部门检测合格的,从第十六日开始,甲方按当日实际处理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按月结算。试运行期间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导排水处理服务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 试运行期间,连续十五日出水水质经环保部门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从第十六日开始,甲方按当日实际处理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按月结算。试运行期间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导排水处理服务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
第10章、10.1.2 |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确保渗滤液处理后出水水质至少应满足表10-1规定【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若乙1方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达到表3标准,则出水水质应满足表3标准);乙方应确保导排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至少应满足表10-2规定【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主要监测项目参照表10-1的14个指标)。若国家、**省颁布最新相关出水水质标准,应符合最新出水水质标准要求。 |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确保渗滤液处理后出水水质至少应满足表10-1规定【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乙方提供的处理系统设施设备应具备环保提标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排放标准的空间,今后若需提标改造由乙方自行承担设施设备改造费用;乙方应确保导排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至少应满足表10-2规定【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主要监测项目参照表10-1的14个指标)。若国家、**省颁布最新相关出水水质标准,应符合最新出水水质标准要求。 |
第14章、14.3.2 | 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不予顺延,服务费从试运行之日起开始支付,其间损失自负。若是乙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开工,开工日期延误在1年之内的,每延迟1月按履约保证金10%的金额支付违约金;如果开工日期延误超过1年的,则乙方所有投资形成的资产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取消特许经营权,损失由乙方自负。若乙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正式商业运营,延误在1年之内的,每延迟1月,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月同期承诺保底水量的处理费;如果延误超过1年的,则乙方所有投资形成的资产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取消特许经营权,损失由乙方承担。 | 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不予顺延,服务费从试运行之日起开始支付,其间损失自负。若非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开工,开工日期延误在1年之内的,每延迟1月按履约保证金10%的金额支付违约金;如果开工日期延误超过1年的,则乙方所有投资形成的资产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取消特许经营权,损失由乙方自负。若非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正式商业运营,延误在1年之内的,每延迟1月,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月同期承诺保底水量的处理费;如果延误超过1年的,则乙方所有投资形成的资产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取消特许经营权,损失由乙方承担。 |
第14章、14.3.5(2) | 污泥处置、大气排放、噪声控制、臭味控制不达标的,每次违约金为违约当日应付处理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五十。 | 污泥处置、大气排放、噪声控制、臭味控制不达标的(以环保部门监测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每次违约金为违约当日应付处理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五十。 |
第15章、15.1.1 | 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条款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则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若尝试**协商解决后二十日内该争议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委员会申请仲裁。 | 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条款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则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若尝试**协商解决后二十日内该争议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协议15.8条款约定的地址,视为仲裁期间有效的送达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