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7年黑龙江省军川农场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省:**:
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0421_****3649
开标时间:2017-05-12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总局以黑垦局文【2017】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源管理区、敖来管理区
2.2建设规模:建设高产稳产水田1.9万亩
2.3计划工期:2017年5月20日计划开工,2017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总工期133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
2.5标段划分:十一个标段。一标段,24队晒场16000平方米;二标段,排水沟清淤12.34km,机耕路总长5.21km,圆涵共28座;三标段,排水沟清淤13.11km,机耕路总长4.84km,圆涵共19座;四标段,排水沟清淤18.44km,机耕路总长5.12km,圆涵共21座;五标段,排水沟清淤8.49km,机耕路总长4.58km,方涵1座圆涵10座;六标段,排水沟清淤14.88km,机耕路总长3.72km,方涵4座圆涵17座;七标段,排水沟清淤18.15km,机耕路总长6.88km,圆涵共17座;八标段,排水沟清淤27.88km,机耕路总长4.73km,圆涵共31座;九标段,10****基地I;十标段,24****基地II(一);十一标段,24****基地II(二);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余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同类工程三年以上的施工业绩,且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6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省****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华鸿国际3号楼1单元25层25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同时到现场,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及小班子成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近3个月内,体现被授权人及小班子成员名字,网上可查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项目经理、工长/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体现项目经理名字)、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9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7.其它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岗区闽江路75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3075
2017年4月21日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0421_****3649
开标时间:2017-05-12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总局以黑垦局文【2017】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源管理区、敖来管理区
2.2建设规模:建设高产稳产水田1.9万亩
2.3计划工期:2017年5月20日计划开工,2017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总工期133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
2.5标段划分:十一个标段。一标段,24队晒场16000平方米;二标段,排水沟清淤12.34km,机耕路总长5.21km,圆涵共28座;三标段,排水沟清淤13.11km,机耕路总长4.84km,圆涵共19座;四标段,排水沟清淤18.44km,机耕路总长5.12km,圆涵共21座;五标段,排水沟清淤8.49km,机耕路总长4.58km,方涵1座圆涵10座;六标段,排水沟清淤14.88km,机耕路总长3.72km,方涵4座圆涵17座;七标段,排水沟清淤18.15km,机耕路总长6.88km,圆涵共17座;八标段,排水沟清淤27.88km,机耕路总长4.73km,圆涵共31座;九标段,10****基地I;十标段,24****基地II(一);十一标段,24****基地II(二);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余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同类工程三年以上的施工业绩,且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6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省****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华鸿国际3号楼1单元25层25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同时到现场,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及小班子成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近3个月内,体现被授权人及小班子成员名字,网上可查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项目经理、工长/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体现项目经理名字)、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9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7.其它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岗区闽江路75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3075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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