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招标开标会议于2017年03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在**市市民之家五层拍卖一厅准时召开。
一、招(略)
项目名称:(略)
招标编号:(略)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分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中标金额: (略)
拟任项目经理:(略)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略)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中标金额:(略)
拟任项目经理:(略)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略)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中标金额:(略)
拟任项目经理:(略)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略)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略)
三、(略)
2017年03月24日至2017年03月28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略)。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