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 2.项目名称:****学校临时围墙工程 3.招标代理: **仁禾中衡工程咨****公司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市**区境内 (2)招标规模:总投资约29万元 (3)质量要求:合格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3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年7月11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4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5.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5.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5.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除外;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5.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5.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有违反《**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教育局网或**公共**交易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7、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9、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17年 4月28日16:00时。 10、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4月24日8:30时—2017年4月28日11:00前,凭单位介绍信到**仁禾中衡工程咨****公司(**市**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楼2007,联系电话:0515-****8032)领取招标资料。
建设单位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 **仁禾中衡工程咨****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仇正刚、韦洪亮 联系人:刘文景、陆冬冬 联系电话:0515-****6161 联系电话:0515-****8032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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