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坑园中学2号教工宿舍改造装修设计工程已由(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略),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略),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筑面积为697m2,工程控制价为(略)元,发包价为(略)元,K值为8%;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改造各楼层及屋(略)(含洁具、卫生间隔断、洗衣池)、卫生间及屋面防水等,招标内容包括宿舍楼装修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略)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略)
2.6. 标段划分: (略)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略)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在连江县范围内具备有效(略)案的分公司另需附上分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已按规定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略)。);
3.3. 本招标项目不(略)。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5.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略)。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略)(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略)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纸质和电子光盘,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略)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9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略)(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略)代表处 ;
7.2在递交投(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持身(略)。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略)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邮编: (略)
电子邮件: (略)
电话: (略) ,传真: (略)
联系人: (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略)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