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社区居委会楼室内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苑社区(略)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砖混结构、地上三层,高12.05m,本次装修内容包含房间分隔、建筑饰面(含屋面、墙面、顶棚、地面)、照明、插座、门窗、给排水、电气(含弱电)系统、室内消防部分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南苑社区居委会楼室内装修工程全套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设计确认书、招标答疑等范围内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保修责任和义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及协调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期要求:计划进场时间为2017年 5 月 20 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2017年 10 月 30 日,总工期 164 天(日历日),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自行承诺合理可行的施工工期。
2.4 质量目标:(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须有较强地经济实力、流动资金充盈,具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和设备,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配套齐全,能够有效地履行施工合同;
3.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或B类);疆外报名单位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3.6克拉玛依地区以外的疆内报名单位须具(略)
3.7 疆外报名单位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备案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质;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17年 4 月 14 日 至 2017年 4 月 18 日(节假日上班),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在(略)(新疆(略))报名,过时不候。
4.2 报名需带资料: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三项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近三年((略)今)类似工程业绩(已完工工程)一览表(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交接证明书等资料),并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同时携带所需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4.3 概不接受电话、电报、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资料。
4.4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略)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昆仑路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电 话/ 传 真:(略)
联 系 人:(略)
邮 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