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苑B区门面前路面整改工程 已由 招标人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 重****工业园区内 。 2.2 工程规模: 2.2.1拆除现状青石板人行道25*4.5=112.5㎡. 2.2.2挖除土方约1000方,运距按4公里。 2.2.3拆除草坪青石道板长度约250米。 2.2.4**青石人行道25*8.5=212.5㎡(含25*0.6=15㎡盲道),**25米路沿石。 2.2.5**草坪25*5=125㎡,恢复草坪约500㎡。 2.2.6**草坪人行道(含路沿石)500*1.5=750㎡。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4标段划分情况:共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日历工期 25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市外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应具有有效的 市政共用工程 类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否则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至2017 年 5 月 5 日在**市**区公共**交易网(www.****.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即2017 年 5 月 5 日 13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在******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 5 月 5 日 14 时 30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市**区人民北路6号,****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 6.1本项目公告时间:2017 年 4 月 26 日至2017 年 4 月 28 日(三个工作日)。 6.2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招标公告同****政府门户网、**市**区公共**交易网(www.****.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 **市**区**大道777号管委会 联系人: 赵老师 电 话:****8890 传 真: ****889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一路5号扬子江商务小区19-2 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3081
2017年 4 月 26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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