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小型工程**湖公园花卉绿化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受其委托,决定对该项目按《**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采取摇号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欢迎入库备选企业到现场参与监督。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小型工程**湖公园花卉绿化项目 3、招标控制价:318063.00元 4、发包价格:302159.85元 5、建设地点:**县蓉城镇 6、建设工期: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7、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库类别:园林绿化 9、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质量要求:合格 二、备选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备选企业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且为**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备选库内的企业。根据《**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摇号抽取的备选企业为:⑴**市九子山****公司⑵****花卉园****公司⑶**市红光****公司⑷**县****公司⑸**市清溪****公司⑹**通泰****公司。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三、招标须知 1、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3日9:05。开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备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并按《**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青政办[2015]12号)之规定予以处理。 2、报价制度及工程结算方式 ⑴本工程采用明标标底制。 ⑵本工程的发包价格即作为中标合同价:302159.85元。 ⑶本公告所附的工程量清单为招标人与中标人既定签约的合同工程量清单,合同内工程量清单结算按照中标合同价与招标控制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据实结算;合同外工程量结算按照本工程预算控制价编制说明中计价依据、取费标准、主材价格等其它规定予以组价,并按中标合同价与招标控制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本工程下浮率5%)。 4、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投标文件均应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项目编号、工程名称、备选企业名称。 5、中标公示:中标人产生后,将在县公共**交易网等载体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6、发放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后,招****交易中心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四、中标人须办理事项: 1、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2万元,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招标人重新确定中标人。账户:①开户名称:**县****管理局,开户行:****银行****公司,账号:200********910****00026。或②开户名称:**县****管理局,开户行:****银行**支行,帐号: 340********053001098。 2、签订合同: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将合同****交易中心备案。 五、其他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青政办[2015]12号)之规定予以处理。 2、附件请登录****网站下载。 3、请各备选企业对照本公告所附清单在摇号前自行核算,若有问题请在摇号前向****提出;中标后****及招标人不接受因备选企业核算不准确的任何质疑和投诉。 招标代理:**** 联系人:黄磊 电 话:0566-****557 地 址:****开发区****中心三楼 招标人:****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