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光新农村拆迁恢复楼(望湖苑东区)D16#、D17#、D18#、地下车库及附属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略)
项目名称:定光新农村拆迁恢复楼(望湖苑东区)D16#、D17#、D18#、地下车库及附属监理
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定光新农村拆迁恢复楼(望湖苑东区)D16#、D17#、D18#、地下车库及附属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省**市**县**经济开发区包公大道北侧盛嘉欧园3幢101室
投标费率:工程施工中标价(不含预留金)×0.90%
资料公示:(略)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市**县长江农场长江大街268号117室
投标费率:工程施工中标价(不含预留金)×0.87%
资料公示:(略)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公示期:(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0551-6774623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崔俊艳,联系电话:(略)【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略)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略)